联芳
联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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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光禄大夫 建威将军 外务部左侍郎 荆州将军 中華民國参议院参政 | |
籍貫 | 铁岭 |
旗籍 | 镶白旗 |
字號 | 春卿 |
出生 | 大清道光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北京 |
逝世 | 民国十六年正月初六 北京 |
親屬 | 弟:联印 |
出身 | |
同文馆 法国留学 | |
著作 | |
星轺指掌 公法会通 |
联芳(1835—1927)[1][2],字春卿,汉军镶白旗人。清朝末年官员。[3]花翎· 外务部左侍郎联芳, 镶白旗汉军英顺佐领下人。[2]辜鸿铭写的《张文襄(之洞)幕府纪闻》里有很简单的几句“惟前外务部侍郎升任荆州将军联春卿留守名芳,前在北洋为李文忠僚属十有余年,历办要差。文忠门下之凡谙西文如罗丰禄辈,皆腰缠巨万,作富家翁。独联留守至今犹家如寒素,清操可风,真不愧为贵族人。”[4]
生平
[编辑]联芳毕业于同文馆。[3]早年,联芳曾署驻俄国公使馆参赞。光绪十三年三月二十六日(1887年),直隶总督李鸿章奏称,“请饬令前署俄国参赞候选知府联芳留天津差委。”[5]1885年,联芳任北洋武备学堂监督。1901年署外务部右侍郎,1903年授外务部左侍郎。1910年,联芳任荆州将军,不久因病去职。[3]1914年5月26日任參政院參政[6]
主要經歷
[编辑]由附生考取总理衙门同文馆学生同治二年三月到馆。同治四年, 大考, 奏保九品官。同治六年十月, 赏加主事衔, 奏派随同蒲安臣、前出使大臣志刚、孙家谷出使各国。同治九年十月, 差竣回京, 奏保以主事分部, 遇有题选缺出, 即行坐补, 签制户部福建司行走。同治十年, 经总理衙门王大臣奏保, 赏加员外郎衔。同治十三年, 经总理衙门王大臣奏保, 免补主事, 以本部员外郎尽先补用。[2]
光绪三年, 经总理衙门王大臣奏保,免补员外郎中, 尽先即补。光绪三年五月, 派充同文馆副教习。光绪四年正月, 经总理衙门奏派, 前往法国, 充当前出使大臣郭嵩焘三等翻译官。光绪四年三月到法。光绪四年十二月, 前出使大臣曾纪泽奏准留差。光绪七年三月, 三年期满奏保, 候补郎中缺, 后以知府不论双单月, 归部即选, 先换顶戴, 并仍留洋当差。光绪七年十二月, 奏升二等翻译官, 派赴俄国署理参赞。光绪十年三月, 二次期满, 仍留洋当差, 奏保免补郎中, 以知府归部, 不论双单月, 遇缺尽先前即选, 并加三品衔。光绪十二年七月, 因亲老, 禀请销差。经前出使英、俄大臣刘瑞芬给假六个月, 回旗省亲, 并奏派随同前出使大臣曾纪泽回华途中办理翻译事件。光绪十三年二月, 假满出洋, 行抵天津, 经前北洋大臣· 大学士李鸿章奏留北洋当差。光绪十三年十月, 委派今办武备学堂。光绪十五年六月, 奉委管理武备学堂事务。光绪十六年三月, 随办洋务出力案内, 经前北洋大臣· 大学士李鸿章奏保, 侯选缺后, 以道员升用。光绪十六年, 因在事两届期满, 经前北洋天臣· 大学士李鸿章奏保, 交部从优议叙。经部议复, 给予加一级纪录二次。光绪十八年二月十五日, 丁父忧。光绪二十年五月十五日服满。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 又经两届期满, 经前北洋大臣大学士王文韶奏保, 免选知府, 以道员尽先选用。光绪二十二年正月, 经前钦差大臣· 大学士李鸿章奏派, 随使俄、法、德、英、美各国。光绪二十二年九月, 差竣回华, 奏保赏给二品顶戴, 并加随带二级。光绪二十四年(1898)十一月, 经总理衙门调京差委。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十日, 丁母忧。光绪二十七年五月十九日奉上谕候选道联芳著以三、四品京堂候补。钦此。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初九日奉上谕联芳著补授外务部右侍郎。钦此。因在服内, 呈恳终制,经全权王大臣代奏。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初五日奉朱批联芳著改为署任。钦此。光绪二十七年十月, 因随办议约出力,经庆亲王奏请奖励。奉豁旨外务部右侍郎联芳著赏戴花翎。钦此。光绪二十九年二月初十日服满。光绪二十九年二月十二日, 奉旨补授右侍郎。光绪二十九年三月初六日, 奉旨调署左侍郎。光绪二十九年五月初二日, 奉旨转补左侍郎。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十八日, 奉旨著在西苑门赏坐船只。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初五日奉旨著在紫禁城内骑马。钦此。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十一月初九日, 恭逢恩诏加一级。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奉旨著赏给二等第一宝星。[2]
宣统元年(1909)正月二十三日, 恭逢恩诏加一级。[2]
祖:文陞
父:常顺(清代骁骑参领)
子:庆格(清代贵胄学堂学员,陆军部候补主事,光绪戊子年二月初一日于北京出生,后改名胡宝华)
主要活動
[编辑]- 光緒11年(1885年),法國因中法戰爭而與清廷簽訂《中法會訂越南條約》,取得越南的「保護權」,以及在中國西南諸省通商和修築鐵路之權利。光緒21年(1895年),法國藉口干涉還遼有功,迫使清廷簽訂《中法續議界務商務專條》。根據其中第五款:「越南之鐵路或已成者或日後擬添者彼此議定,可由兩國酌商妥定辦法接至中國界……」,法國取得了將越南鐵路延伸修入中國境內之修築權。同年3月20日(1895年4月14日),清廷即同意法國得以修建由越南邊界至雲南的滇越鐵路滇段。至光緒29年(1903年),聯芳作為清廷代表與法方簽訂《中法會訂滇越鐵路章程》,法國隨即派人探勘路線,繪製藍圖,並正式成立滇越鐵路法國公司。[8]
- 光緒32年4月24日(1906年5月17日)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会见法國署使顧瑞繙譯穆文琦[9]
- 光緒34年2月2日(1908年3月4日)與袁世凯、那桐、梁敦彦一起会见日本林使偕繙譯高尾亨[9]
- 光緒34年2月7日(1908年3月9日)與那桐、梁敦彥一起會見日本林使偕阿部守太郎高尾亨[9]
- 光緒34年3月20日(1908年4月20日),中國和英國在加爾各答簽訂《中英修訂藏印通商章程》,並在該年6月12日(1908年7月10日)經清廷批准,光緒34年9月20日(1908年10月14日)在北京換約,聯芳為換約簽字人。[8]
- 光緒 34年3月29日(1908年4月29日)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会见日本阿部參贊和高尾通譯[9]
- 光緒 34年4月2日(1908年5月1日)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会见葡萄牙森使偕繙譯賈士藹[9]
- 至光緒34年(1908年),由於此時瑞典已獨立,加上離前約之簽訂已有近60年之久,時空環境改變,所以瑞典派使請求重新定約。中、瑞雙方在光緒34年6月4日(1908年7月2日)簽訂此《中瑞友睦通商行船條約》。聯芳為中方代表進行簽署。[8]
- 宣統元年(1909年),巴西派使者到清廷外務部,請求與中國簽訂《中巴公斷條約》。因此,雙方在宣統元年6月18日(1909年8月3日),於北京簽署了此份專約。聯芳作為時任外務部左侍郎代表清政府進行簽字。[8]
- 宣統元年7月2日(1909年8月17日)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会见大西洋国(西班牙)柏署使,商讨大西洋国在澳门的权益。[9]
- 宣統2年1月20日(1910年3月1日)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会见俄国廓使和柯參贊,询问清政府对达赖喇嘛潜逃一事的看法。[9]
- 宣統2年1月23日(1910年3月4日)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会见法国馬使和柏繙譯,探詢西藏稅則事[9]
- 1915年9月6日袁世凱派左丞楊士琦在代行立法院宣稱,改變國體聽之國民。該院推聯芳、梁士詒、陳國祥、汪有齡等審查九月一日之請願。[10]
譯著
[编辑]- 《星軺指掌》(Guide Diplomatique),該書法文名:Le Guide Diplomatique: Precis Des Droits Et Des Fonctions Des Agents Diplomatiques Et Consulaires: Suivi D'Un Traite Des Actes Et Offices DIV (French Edition) 原作者:Karl Von Martens, M. F. H. Geffcken
- 《公法會通》(Blunts Chl’s Int·Law)
参考文献
[编辑]- ^ 生卒年网上传为1835年、1927年,但未提供参考文献
- ^ 2.0 2.1 2.2 2.3 2.4 人名權威-人物傳記資料庫. 人名權威-人物傳記資料庫. [2023-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0).
- ^ 3.0 3.1 3.2 闵杰编,晚清七百名人图鉴,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
- ^ 辜鴻銘. 辜鴻銘談張之洞: 張文襄幕府紀聞. 獨立作家-新銳文創. 2018-08-01. ISBN 978-957-8924-29-1 (中文(臺灣)).
- ^ 孔祥吉、村田雄二郎,日本机密档案中的白云观与高道士,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01期
-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职官年表. 北京: 中华书局. 1995年.
- ^ 浙江档案数据库 清代陆军贵胄学堂同学录 庆格. zjdy.zjdafw.gov.cn. [2023-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15).
- ^ 8.0 8.1 8.2 8.3 中華民國外交部保存之前清及民國時期條約協定檢索系統. mofaarchives.npm.gov.tw. [2023-07-15].
- ^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館藏檢索系統. archivesonline.mh.sinica.edu.tw. [2023-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15).
- ^ 近代春秋TIS資訊系統. mhdb.mh.sinica.edu.tw. [2023-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