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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基勒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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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基勒条约》(丹麥語、瑞典語:Freden i Roskilde)是1658年2月26日,丹麦瑞典于丹麦城市罗斯基勒签订的和约。丹麦于1657年-1658年的丹瑞戰爭中戰敗,被迫将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南部的省份和挪威的一部分割让于瑞典。

丹麥在條約中失去的領土:
淺綠色部分割讓予瑞典
斜線部分原割讓予瑞典,後於哥本哈根條約回歸丹麥
青色部分(哈蘭)戰前已受瑞典所占,條約確認其屬於瑞典

条约细节包括:

  1. 丹麦割让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南端的斯科讷布莱金厄哈兰博恩霍爾姆四省给瑞典;
  2. 丹麦割让挪威的特倫德拉格郡布胡斯给瑞典;
  3. 丹麦解散一切反瑞典同盟;
  4. 丹麦保证禁止同瑞典敌对的战舰通过其水域进入波罗的海
  5. 丹麦恢复荷尔斯泰因-戈托普公爵领地;
  6. 丹麦向瑞典支付占领军军费;
  7. 丹麦向瑞典提供兵员,参加瑞典国王卡爾十世·古斯塔夫发动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