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廠灣瓷窯遺址
外观
碗廠灣瓷窯遺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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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涼山州會理縣 |
時代 | 元代至清代 |
編號 | 44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碗廠灣瓷窯遺址位於四川省涼山州會理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元至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碗廠灣瓷窯遺址位於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會理縣老街鄉石廠村五組,分佈面積約3萬平方公尺,在相鄰的三條山脊上分別建有瓷窯,窯爐為龍窯,寬2.6、長40公尺左右。堆積厚度0.30-1.8公尺。遺址可以清楚看出窯址走向和窯口,地表散落瓷器較多,文化層堆積較厚保存狀況較好。從採集的器物看,以青釉為主,並有綠、黃等點彩釉,醬釉較少;器型有碗、盤、杯、碟、擂缽等;紋飾早期以素面青瓷為主,內底有印花,晚期以當地石墨為原料繪製的黑色青花;窯具有支釘、支座和匣缽等。根據採集器物等初步判斷為元至清代的瓷窯遺址。該瓷窯遺址的發現為研究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陶瓷史,以及內地陶瓷燒造技術對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影響等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資料。2009年,碗廠灣瓷窯遺址被涼山彝族自治州會理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註釋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