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領,或稱甲喇,爲清代八旗組織名,京旗每旗下分五參領,每參領下轄佐領若干。參領上有副都統(梅勒額真)、都統(固山額真)。一般情況下,一個參領統轄五個佐領(牛錄章京)。
參領之長官,最初稱為“甲喇額真”,後改稱甲喇章京(满语:ᠵᠠᠯᠠᠨ ᡳ ᠵᠠᠩᡤᡳᠨ,穆麟德轉寫:jalan i janggin),正三品,掌管所属的戰備、兵籍、爭訟、户口、田宅等。
清代蒙古旗下也有该职务,称“扎兰”(蒙古语:ᠵᠠᠯᠠᠨ,转写:ǰalan[转写种类不明],西里尔字母:залан,全称为「扎兰章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