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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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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原理(principle of explosion, "from falsehood, anything (follows)"),是经典逻辑實質條件陈述从矛盾中可以得出任何事物的规则。用更加形式化的术语,从形如 P ∧ ¬P命题可以推导出任何任意的 Q (ex contradictione quodlibet (ECQ))[1]。 “爆炸”指称接受一个单一的矛盾到一个系统中会导致整体定理的“爆炸”。

除了矛盾平常的一目了然的不真实性之外,这是对在形式系统中不允许 P ∧ ¬P 为真的主要逻辑论证: 在其中任何任意的公式都是定理的系统是瑣碎的。所以爆炸原理证明了无矛盾律的正当性。

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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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基于析取,就是对应于英语的“或”的逻辑算子的一些基本形式性质。考虑下列证明:

步骤 命题 推论
1 假定
2 假定
3 析取介入英语Disjunction introduction (1)
4 选言三段论 (3,2)

說謊者悖論例子:

(1) 這個語句為真 ∧ ¬這個語句為真 假定
(2) 這個語句為真 通过 (1) 和合取除去英语Conjunction elimination
(3) 這個語句為真豬會飛 通过 (2) 和析取介入英语Disjunction introduction
(4) ¬這個語句為真 通过 (1) 和合取除去
(5) 豬會飛 通过 (3)、(4) 和选言三段论


次协调逻辑拒绝上述推理,通常声称要么析取介入要么选言三段论是无效的。一个特定的次协调逻辑双面真理,为了接受 P ∧ ¬P 的特定实例而拒绝这种论证。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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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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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Paraconsistent Logic <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020-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