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廳,清朝末期设置的廳,属于吉林省。
光绪年间,在松花江右滩地设哈尔滨关道、江防同知。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濱江关江防同知、巡检,管理中东铁路周边地区。宣统元年(1909年),改为雙城府分防同知厅,管理双城府东北沿江地。宣统二年(1910年),改为抚民同知,治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为西北路道治所。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废濱江廳,改置滨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