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贤恪(?—?)江苏溧水人,清朝及中华民国官员。
濮贤恪是濮文暹的长子。[1]光緒十九年正月二十七日,到任山东省蒙陰縣知縣,光绪二十五年正月十七日丁憂開缺。宣统元年十月,准補山东省新城縣知縣。[2]
1915年2月27日大總統令,對山東巡按使呈請任命的審査試驗及格分發錄用的各县知事,有「濮賢恪爲新泰縣知事,……易揚遠試署膠縣知事,應照准。」列於批准命令的山東省各縣知事共13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