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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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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珙(?—?),號澹明廣東廣州府南海县民籍番禺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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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廣東乡试舉人[1],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2],大理寺觀政,三十年授行人司行人,三十三年充副使,与正使太常寺少卿朱敬循一起册封荣府贵溪王,三十四年七月奉命护送次辅沈鲤归乡[3],三十五年行取,三十七年八月考选四川道监察御史[4],九月差巡视太仓银库,三十八年二月实授[5],巡按宣大,四十一年升任湖广按察司僉事[6],四十三年升湖廣布政使司參議[7],天啓三年致仕[8]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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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潘朝漢,祖潘宪,父潘學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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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廣東通志》
  2. ^ 《萬曆辛丑科履歷》:潘珙,曾祖朝漢,祖宪,父学聖。澹明,诗四房,戊寅十月二十五日生。南海籍番禺人,甲午六十八名,会一百五十八名,三甲一百五十一名。大理寺政,壬寅授行人,丁未行取,己酉考选授四川道御史,九月差巡视太仓艮庫,庚戌宣大巡按,癸丑升湖广佥事,癸亥致仕。
  3.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之四百二十三》:万历三十四年七月,命行人陈名岳、潘拱护送首次二辅归里。
  4.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之四百六十一》:万历三十七年八月,授行人姚镛、潘珙、刑部主事王万祚、巫山县知县张惟任、貴县知县容大德各试监察御史,镛山东道、珙四川道、惟任贵州道、万祚南福建道、大德南山西道。
  5.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之四百六十七》:万历三十八年二月,试御史姚镛、潘珙、张惟任实授。
  6.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之五百六》:万历四十一年三月,升湖广等道御史侯执蒲、潘珙为山西等处佥事。
  7.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之五百三十三》:万历四十三年六月,是时各省司通官缺至四十九员 上因亢旱祈祷连日简发吏部旧疏,以兵科都给事中张国儒为宁前道兵备参政,给事中张键为陕西参议,何士晋为浙江佥事,张笃敬为江西佥事,御史邓渼为山东副使,周茂相为陕西副使,马孟祯为广东副使,王藩臣为湖广副使,潘之祥为江西参议,徐良彦为福建参议,苏惟霖为河南参议,潘珙为湖广参议,董绍舒为四川参议,曾用升为湖广参议,宋盘为陕西佥事。
  8. ^ 《廣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