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箱屍案
外观
(重定向自林菊)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24年10月14日) |
五股箱屍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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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地區 | 中華民國(臺灣) |
位置 | 臺北縣五股鄉(今日新北市五股區)河圳 |
日期 | 1976年 |
武器 | 被害人屍體裝於行李箱 |
死亡 | 林菊 |
主謀 | 黃正雄 |
動機 | 情殺 |
五股箱屍案為發生於1976年台灣的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屍體裝於行李箱,並丟棄於臺灣臺北縣五股鄉(今日新北市五股區)河圳。因為台灣各式大眾媒體興起,從案發、錯認死者身份、刑求無關嫌疑者,到確認死者身分,進而追查出殺人真兇,歷經一百四十天的馬拉松式破案過程均由台灣新聞展現,成為台灣轟動一時的重大刑案,至今仍被視為台灣都市化與犯罪多樣化的指標刑案。另自本刑案後,警方偵辦案件開始採取刑事鑑識學辦案,刑求率亦開始下降。
偵辦進度表
[编辑]- 1976年9月22日:於五股鄉河圳中發現女屍,警方研判死亡時間約在七天左右。目擊者表示凶嫌是一位年約30~40歲男子。
- 9月24日:台北縣警察局逮捕凶嫌楊清炳,其供認殺害一位化名為林小美的女子,但次日即翻供,並表示警方刑求。
- 10月2日:由於證明林小美根本沒死,楊清炳的冤屈得以洗刷,偵辦必須重起爐灶。
- 1977年2月9日:刑事警察局證實被害人身份為林菊,並根據林菊家人的證詞,指向其姐夫黃正雄行凶。
- 2月21日:黃正雄於花蓮市被發現已服毒自殺身亡。黃正雄是謀殺或過失致死變得不可考。
- 3月17日:台北地檢署劉敬一檢察官偵結,認定黃正雄為唯一凶手,並由於其已死亡,裁定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