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1027年—1090年3月5日),字公擇,北宋建昌人,詩人兼藏書家,黃庭堅母親安康郡太君、洪民師母親文成縣君之弟。
皇祐進士。熙寧為右正言,與王安石友善。黃庭堅早年喪父,嘉祐六年(1061年)隨舅父李常遊學淮南,認識與李常齊名的孫覺。黄庭坚娶孙觉之女孫蘭溪為妻。哲宗時累拜御史中丞,後出知鄧州、徙成都,元祐五年二月初二日(1090年3月5日),行次陝,暴卒,年六十四。[1]
李常少時讀書於廬山白石僧舍,既擢第,留所名曰“李氏山房”,藏有抄書九千餘卷。著有文集《奏議》六十卷、《詩傳》十卷、《元祐會計錄》三十卷[2]。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宋史/卷344》,出自脱脱《宋史》
- ^ 《老學庵筆記》:“李公擇、孫莘老平時至相親厚,皆終於御史中丞。元祐五年二月二日,公擇卒,三日,莘老卒,先後才一日。”
- ^ 南宋·王應麟,《玉海》(卷185):“李常有元祐㑹計録三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