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成康之治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成康之治反映著周朝立國後,開啟了中國封建制度的濫觴

成康之治(約公元前1043年-約公元前996年)是指中國西周周成王周康王的治世。在這段時間,刑具四十年不須使用[1]

其中在周成王在位初年,因成王年幼,主要是周公攝政,平定了三監之亂並實行封建制度,將周朝的統治擴及東方商朝人的統治舊地[2]。周公攝政七年後,還政於成王(满20岁加冠)[3]。成王遵從周公之教誨及政策,加上召公奭的輔助,天下太平,社會安定。後來繼位的康王,繼續推行成王的政策外,更討伐邊境為患的外族。因此成康時期,社會繁榮,經濟發達,是中國歷史其中一個盛世,出現了中國第一個黃金時代。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1. ^ 司馬遷. 周本紀. 史記. 互聯網: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西元前91年: 24段 [2020-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9) (中文). 故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錯四十餘年不用。 
  2. ^ 程運. 周公. 教育百科. 臺灣: 中華民國教育部. 2000年12月 [2020-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1) (中文). 
  3. ^ 周公輔成王.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臺北: 中央研究院. [2020-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1) (中文).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