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耀康
應耀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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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 | Stanley YING Yiu Hong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60年7月8日 |
职业 | 政務官 |
奖项 |
應耀康,GBS,JP(英語:YING Yiu Hong, Stanley,1960年7月8日—),香港政府人員,曾任香港特區政府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兼房屋署署長[1]。2019年爭議性地獲香港政府頒授金紫荊星章。
簡歷
[编辑]應耀康祖籍浙江省寧波市,小學就讀海壩街官立小學,中學就讀於荃灣官立中學,其後畢業於香港大學[2],期間曾經擔任校報《學苑》編輯。於1983年8月加入政務職系,於2007年4月晉升為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
應耀康曾先後於多個決策局及部門服務,包括前教育統籌科、前行政及立法兩局事務科、前政務總署、前常務科、前憲制事務科、前銓敍科(後改稱公務員事務科) 、前布政司辦公室及前貿易署、前教育署及前庫務局(後改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3]。
1999年8月起擔任教育署高級助理署長、2000年7月調任庫務局副局長,至2003年10月改任保安局常任秘書長。2003年,任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期間,主持討論問責高官要改組屬下的職位安排,因政府未提交全盤資料,議員通過動議要撤回六份新開職位文件。應耀康雖然未有盡公務員責任,但仍批評立法會議員處理撥款浪費時間,惹來李國寶怒斥為「傲慢自大」[4]。
2007年4月晉升至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2007年11月至2012年7月期間調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過去多年協助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制訂財政預算案。2012年7月因家事休假大半年,2013年6月借調到競爭事務委員會出任秘書長,到了2014年4月2日擔任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兼房屋署署長至2019年退休。
2015年7月,九龍城區公共屋邨啟晴邨爆出食水含鉛超標事件,房屋署署長應耀康回應傳媒提問承建商名字時,竟然以怕讀錯承建商名字為藉口拒絕透露名字,引起輿論嘩然[5]。7月14日下午,應耀康一度以記性不好為藉口企圖為自己開脫[6],到了晚上才透過房屋署發新聞稿稱署長應耀康為信息混亂表示道歉[7]。
2016年7月,在房委會舉行公開例會上,被質疑政府的10年目標是提供28萬個公屋單位未能達標,應耀康回應指由於土地失衡等問題,令規劃與目標有距離[8]。
個人生活
[编辑]已婚,育有兩名子女。
參考資料
[编辑]- ^ 房屋署首長級職員名表. [2015-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6).
- ^ 房委會委員簡介. [2014-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2).
- ^ 高層官員任命. [2014-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25).
- ^ 李國寶怒斥高官自大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蘋果日報》
- ^ 房署反口拒公開水喉承建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蘋果日報》
- ^ 為驚讀錯名解畫 應耀康:記性唔好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蘋果日報》
- ^ 鉛水風波:預製件資訊混亂 應耀康終肯致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東方日報》
- ^ 應耀康指土地失衡等令規劃與目標28萬公屋單位有距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電台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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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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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栢志高 |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兼 房屋署署長 2014年 - 2019年 |
繼任: 唐智強 |
前任: 黎年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 2007年 - 2012年 |
繼任: 謝曼怡 |
前任: 湯顯明(署理) |
保安局常任秘書長 2003年 - 2007年 |
繼任: 張琼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