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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耀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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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耀康
英文名Stanley YING Yiu Hong
性别
出生1960年7月8日
职业政務官
奖项金紫荊星章

應耀康GBSJP(英語:YING Yiu Hong, Stanley,1960年7月8日),香港政府人員,曾任香港特區政府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兼房屋署署長[1]

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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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耀康祖籍浙江省寧波市,小學就讀海壩街官立小學,中學就讀於荃灣官立中學,其後畢業於香港大學[2],期間曾經擔任校報《學苑》編輯。於1983年8月加入政務職系,於2007年4月晉升為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

應耀康曾先後於多個決策局及部門服務,包括前教育統籌科、前行政及立法兩局事務科、前政務總署、前常務科、前憲制事務科、前銓敍科(後改稱公務員事務科) 、前布政司辦公室及前貿易署、前教育署及前庫務局(後改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3]

1999年8月起擔任教育署高級助理署長、2000年7月調任庫務局副局長,至2003年10月改任保安局常任秘書長。2003年,任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期間,主持討論問責高官要改組屬下的職位安排,因政府未提交全盤資料,議員通過動議要撤回六份新開職位文件。應耀康雖然未有盡公務員責任,但仍批評立法會議員處理撥款浪費時間,惹來李國寶怒斥為「傲慢自大」[4]

2007年4月晉升至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2007年11月至2012年7月期間調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過去多年協助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制訂財政預算案。2012年7月因家事休假大半年,2013年6月借調到競爭事務委員會出任秘書長,到了2014年4月2日擔任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兼房屋署署長至2019年退休。

2015年7月,九龍城區公共屋邨啟晴邨爆出食水含鉛超標事件房屋署署長應耀康回應傳媒提問承建商名字時,竟然以怕讀錯承建商名字為藉口拒絕透露名字,引起輿論嘩然[5]。7月14日下午,應耀康一度以記性不好為藉口企圖為自己開脫[6],到了晚上才透過房屋署發新聞稿稱署長應耀康為信息混亂表示道歉[7]

2016年7月,在房委會舉行公開例會上,被質疑政府的10年目標是提供28萬個公屋單位未能達標,應耀康回應指由於土地失衡等問題,令規劃與目標有距離[8]

個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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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育有兩名子女。

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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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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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房屋署首長級職員名表. [2015-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6). 
  2. ^ 房委會委員簡介. [2014-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2). 
  3. ^ 高層官員任命. [2014-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25). 
  4. ^ 李國寶怒斥高官自大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蘋果日報》
  5. ^ 房署反口拒公開水喉承建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蘋果日報》
  6. ^ 為驚讀錯名解畫 應耀康:記性唔好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蘋果日報》
  7. ^ 鉛水風波:預製件資訊混亂 應耀康終肯致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東方日報》
  8. ^ 應耀康指土地失衡等令規劃與目標28萬公屋單位有距離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電台
  9. ^ 林鄭月娥. 勳銜 (PDF). 憲報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19-07-01, 23 (32) [2019-07-0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7-0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0. ^ 2023 年第 64 號號外公告 太平紳士條例(第510章).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3-07-01, 27 (42 (號外)). 
  11. ^ 太平紳士 (根據《太平紳士條例》(第510章)第3(1)(a)條獲委任的人士).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01-01-19 [2001-1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1-12-0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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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务
前任:
栢志高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兼
房屋署署長

2014年 - 2019年
繼任:
唐智強
前任:
黎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
2007年 - 2012年
繼任:
謝曼怡
前任:
湯顯明(署理)
保安局常任秘書長
2003年 - 2007年
繼任:
張琼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