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述元
张述元(1956年11月—),男,汉族,山东梁山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法学家。
生平
[编辑]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南大学政治教育系本科毕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读硕士研究生毕业,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
1974年3月,任河南省修武县郇封公社知青。1976年12月,任解放军34137部队战士、文书。1978年9月,在河南大学政治教育系学习。1982年7月,任解放军34137部队排长。1982年12月,任河南省武警总队新乡市支队排长、副连职干事、政治指导员。1985年9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读硕士研究生。
1988年7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干部(其间于1989年9月至1990年7月,借调中央政法委中央清查工作办公室)。1990年8月,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二处副处长。1993年3月,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综合处处长。1995年5月,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其间于1996年4月至1997年8月,兼任香港回归庆典筹委会安保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10月至1999年12月,兼任澳门回归安保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2月,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其间于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挂职任北京奥组委副秘书长兼安保部副部长)。2007年7月,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兼执法监督协调室主任。2008年8月,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009年7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2010年1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接替黄尔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1]。2016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庭长[2]。
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黑龙江地区代表[3]。2018年1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4]。2020年11月,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5]。
參考文獻
[编辑]- ^ 黑龙江省高院院长张述元调任最高法院副院长. 澎湃新闻. [2015-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9).
- ^ 江必新、景汉朝、李少平、张述元获任最高法巡回法庭庭长. 澎湃新闻. [2016-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6).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张述元. 全国人大网. [2013-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28).
-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网易. [2018-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7).
- ^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陈武、贺小荣、张述元、杨春雷职务. 中国经济网. [2020-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职务 | ||
---|---|---|
前任: 南英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9年7月-2015年11月 |
繼任: 石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