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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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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烈士
张从顺
二级警督
性别
出生1949年1月3日
 中国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某少数民族聚居的边疆区
逝世1994年9月1日
 中国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镇康县人民医院
死因殉职
墓地 中国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凤尾镇凤尾村凤尾革命烈士陵园
籍贯云南镇康
民族汉族
头衔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军弄乡派出所所长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荣誉全国公安二级英雄模范
云岭楷模
镇康县优秀共产党员
镇康县先进工作者

张从顺(1949年1月3日—1994年9月1日),男,汉族云南镇康人,中共党员二级警督全国公安二级英雄模范革命烈士,生前历任中共勐捧镇供销社党支部书记、军弄乡公安派出所副所长、所长等职。1994年9月1日凌晨,与战友王世洲在今镇康县南伞镇执行缉毒任务时不幸牺牲[1]

生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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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月3日,生于今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某少数民族聚居的边疆区。1969年3月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副班长、班长。1971年10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从部队复员后在镇康县中心商店工作,担任主任职务。1982年,主动申请调到镇康县公安局工作,只身一人到军弄乡创建军弄乡派出所。1992年,被授予二级警督警衔。1993年,被中共镇康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称号。曾四次荣获镇康县公安局嘉奖。

1994年9月1日,在缉毒行动中在镇康县军弄乡轩岗吊桥与毒贩交战,由于伤势过重导致失血过多而光荣牺牲于镇康县人民医院。现安葬于凤尾革命烈士陵园。

1994年9月3日,中共镇康县委作出“关于向张天顺、王世洲同志学习的决定”。同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授予张从顺“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995年2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张从顺为革命烈士。2021年4月1日,云南省委宣传部追授临沧因公牺牲民警张从顺、张子权父子“云岭楷模”称号。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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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太珍,妻子,2021年3月,获“全国爱警母亲”称号;2021年11月,获“全国最美家庭”称号;2022年5月,获“全国五好家庭”称号;2023年,逝世。
  • 张子成,大儿子,1995年毕业,曾在银行工作,后成为人民警察,曾任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公安局凤尾派出所教导员。
  • 张子兵,二儿子,云南省临沧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副大队长。
  • 张子权,三儿子,中共党员,临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四级警长,2007年7月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治安管理专业。2020年12月15日,张子权在专案侦办期间突发疾病因公牺牲。2021年4月1日,云南省委宣传部追授临沧因公牺牲民警张从顺、张子权父子“云岭楷模”称号。2022年8月,被追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3][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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