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安蘇維埃政府舊址
外观
嵐安蘇維埃政府舊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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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甘孜州瀘定縣 |
時代 | 1935年 |
編號 | 475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嵐安蘇維埃政府舊址位於四川省甘孜州瀘定縣,文物年代判定為1935年。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嵐安區蘇維埃政府舊址位於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瀘定縣北部的嵐安鎮。嵐安區蘇維埃政府舊址為懸山頂穿逗式木結構,座北向南,正堂左右為廂房,組成三合院,正面有大門,通高6.64米,建築面積290.9平方米。臺地面積716.85平方米。該舊址現為民居,由劉忠全等三戶居住,保存基本完好。1935年10月,紅四方面軍的三十二軍和紅四軍的一部分約十一個團,從丹巴抵金湯到魚通。於11月初流竄到達嵐安。紅軍到達嵐安的第一天就留下一個連的人搞徵收供給。紅軍在嵐安住下後,組織宣傳隊分別在昂州的聖諭廟(今學校)板壁上寫標語,其中有:紅軍的《十大政綱》,還畫了一幅“工農聯合起來打倒土豪的宣傳畫”。同時深入到昂鳥、腳烏宣傳。嵐安區蘇維埃政府址(紅軍司令部舊址,紅軍十大政綱標語,紅軍醫院)保存基本完好。1999年,嵐安蘇維埃政府被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佈為州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编辑]-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