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
外观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2年6月10日) |
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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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40—1943年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境内,共有旧址9处,包括抗日游击队大队部、会议室、报社、交通站、粮食加工场、医务所、书院等。2006年5月25日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参考资料
[编辑]-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06-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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