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国务院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1]

历史[编辑]

2004年1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外交部会同商务部、公安部等26家部委建立了“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负责统一协调海外重大涉华安全事件的处置。[2]

组成部门[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邱凌:“认识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中国应急管理》,2015年11期,第90页。
  2. ^ 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立,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200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