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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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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寬
大明南京吏部尚書
籍貫浙江台州府臨海縣
字號字汝肅,號宜山
出生正德九年(1514年)十二月初一日
逝世萬曆十四年(1586年)十月
配偶娶俞氏
親屬(兄)何寵
出身
  • 嘉靖十九年庚子科舉人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何寬(1514年—1586年),汝肅宜山浙江台州府臨海縣柵浦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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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孕时,邻人有梦赤日堕其所居凤凰山者,适生,幼聪韵绝伦,为诸生,博综书史,尤究心于真。西山丘琼山《大学术义》曰经世之道尽在此矣。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浙江鄉試第二十三名舉人,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科二甲第三十九名進士[1][2]。授南京刑部主事,升浙江司員外郎、廣東司郎中,出為成都府知府,治績卓著。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吏部考核第一,升湖廣按察司副使,調廣西按察司副使,升河南布政使司參政、湖廣按察使,丁母憂,服闋,起復原職。

隆慶三年(1569年)十月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五年(1571年)七月升大理寺卿。有武弁以他事系狱,奉调将兵赴边,何寬即为竟其事遣行,拂直指意,遂参奏右都督戚繼光,并及何寬,奉旨候勘。萬曆元年(1573年)直指以内计谪去,吏部尚书楊博覆道:挟诬者既被斥,受诬者复何罪。事得白,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整頓长江防务。时承平日久,江务废弛,芜湖库藏被劫,何寬蒞任,严汛防,添荻港水师,增置哨船,分布关隘,奏请筑芜湖城,缉捕亡盗六十馀人,枭于市,境内肃清。

萬曆三年(1575年)十月升工部左侍郎,提督京通倉廒,治理淮河。时徐淮二门圮决,议疏草湾以挽全淮,筑高家堰、宝应等堤,委修乾清宮告成暨河桥竣功,两赐金绮,晋南京刑部尚书,屡疏乞休,温旨慰留,八年(1580年)九月改南京吏部尚书。遇内计,首辅張居正属有所黜,何寬以其人系海内名望,不惬意,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李士達参论原任刑部郎中邵城等受贿鬻法,株引何寬,遂乞罢[3]。居里五載,优游书史,如同寒素。桑梓有大利害,不靳力为,如陈云伏阙,奏减盐税,下户部,得允所请。疏稿更自公手,至今商受其利。十四年(1586年)十月卒,享年七十三歲,賜祭葬[4]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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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宜山集》十八卷。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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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何允直;祖父何侃;父何從良,典史。母汪氏。慈侍下[5]。兄何寵(潮州府知府),弟何寀(生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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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万历十年正月,南京吏部尚书何宽乞罢,不允。先是南京江西道御史李士达参论原任刑部郎中邵城等受贿鬻法,词连宽,宽疏辩,因请罢。部覆:宽剔历中外,素有声称,且邵城经宽察处,则心迹自明,上令供职如故。
  4.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九十三》:萬曆十四年十月乙卯朔,原任南京吏部尚書何寬卒,賜祭葬如例。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涂澤民
福建巡撫
隆慶年間上任
繼任:
殷從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