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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规划财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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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规划财务司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中国地震局制发。
主要领导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国地震局
机构类型中国地震局内设职能司
行政级别副司局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3号
邮政编码100036

中国地震局规划财务司,是中国地震局直属的内设职能司。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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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定调整原属中国科学院的各地震研究工作部门,组建“国家地震局”,作为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领导全国地震工作,开展地震观测、预报和科学研究工作[1]。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同意设立“国家地震局计划财务司”,计划财务司负责组织编制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地震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地震统计工作[2]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其印发的《中国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决定将国家地震局改组为“中国地震局”,同时调整组建“中国地震局规划财务司” [3]。2003年,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规划财务司更名为“中国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司”[4]

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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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规划财务司包括10项职能,主要涵盖防震减灾战略与规划编制工作、地震系统统计、科研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等方面[5][6]。中国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司的具体职能如下,

  • 负责国家防震减灾发展战略研究,组织编制国家防震减灾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
  • 负责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改革;
  • 拟订发展与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
  • 负责预算、决算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
  • 负责防震减灾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管理;
  • 负责监管专项资金和各类经费,组织财务稽察;
  • 负责国库支付和日常财务管理;
  • 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
  • 负责防震减灾行业统计工作;
  • 负责监管国有资产经营性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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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郑国光. 曲折的历程 历史的重任—郑国光写在中国地震局成立46周年之际. 中国地震局. 北京. [2018-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2) (中文(中国大陆)). 
  2. ^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海洋局、国家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北京. [2018-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2) (中文(中国大陆)). 
  3. ^ 中国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四川政报. 1999, (19) (中文(中国大陆)). 
  4. ^ 中国地震局. 关于中国地震局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中国地震局. 北京. [2018-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2) (中文(中国大陆)). 
  5. ^ 中国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司. 部门职能. 中国地震局. 北京. [2018-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1) (中文(中国大陆)). 
  6. ^ 中国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司. 较大的市地震部门行政执法培训班在杭州举办. 中国地震局. 北京. [2018-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20) (中文(中国大陆)).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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