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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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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圃制(带垄田和沟田)

三圃制是指农民把土地分成三部分,进行轮作,假如第一块地某年种植小麦,如冬小麦或黑麦(通常是秋播),则第二块土地该年种植大麦(通常是春播),第三块土地则当年休息,隔年三块土地上的作物轮换,三年为一个周期。[1]该技术首次在中国的东周时期被发明[2],后在中世纪被欧洲采用。

这是一种比较好的对土地进行耕作的方式,在中世纪的欧洲几乎扩展到所有以谷物为主要作物的地区。[1]在人们还不懂得使用肥料之前,农民采用这种方法均匀的利用土地的肥力;改变了以前每次耕种一半土地,甚至更少的状况;把土地的利用率从二分之一提高到三分之二。 [1]

此前,欧洲已经实践两圃制,即一半土地耕作,一半土地休耕。三圃制让农业产出大大增加,当时的欧洲(尤其是阿尔卑斯山以北)的农民有更多农作物可出售,增加了经济繁荣。三田制需要对土地进行更多的深耕,需要引入更重的铧犁。因为豆类作物需要夏季降雨才能成功,故而地中海地区的三圃制运作不如北部地区更有成效。

中世纪前期,即十一世纪左右,在欧洲人们利用三圃制提高了土地效率,使用重犁进一步深耕细作,再加上马轭和多匹马合拉工具的发明,使粮食产量巨大增长。[1] 其进一步的作用是,在中世纪盛期三四百年内,欧洲人口增长三到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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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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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美)R·R·帕尔默 (何兆武 孙福生等译). 现代世界史. 北京: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09-4: 26. ISBN 978 7 5062 9536 9. 
  2. ^ Needham 1984,第150頁.

Needham, Joseph, 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 6-2, 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