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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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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槐
大清湖北鹽法武昌道
爵位騎都尉(追贈)
籍貫山東滕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蔭之,號次邨
諡號文直
出生嘉慶七年(1802年)
山東滕縣
逝世咸豐二年(1852年)
湖北武昌
出身
  • 道光十八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王東槐(1802年—1852年),字蔭之,號次邨,山東滕縣人。清朝官員。官至湖北鹽法道。太平軍攻佔武昌後自縊殉國。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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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槐祖籍山西洪洞縣,其家於初遷居滕縣望冢鄉蓋村。王東槐自幼穎異,父親早逝,於道光十八年(1838年)中式戊戌科三甲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檢討,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轉任江西道監察御史,奏劾山東不法官吏有功,升戶科給事中。[1]

道光三十年(1850年),清文宗即位,下詔求言,王東槐忠耿直諫,經左都御史王廣蔭舉薦,升內閣侍讀學士,不久,授湖南衡州府知府,尚未到任,即升福建興泉永道[2]

咸豐元年(1851年),調任湖北鹽法道,赴任前,暫署福建按察使[3]

咸豐二年(1852年)次年,王東槐上任鹽法道。當時太平天國勢起,王東槐盡力籌捐軍需。不久,太平軍進犯湖南長沙,王東槐奉命調防岳州,夜不解衣。因母喪,本應丁憂回鄉,但奪情免於父喪,留在武昌。太平軍一路北上,勢如破竹,提督博勒恭武放棄岳州,王東槐向巡撫常大淳請命,盡調城外兵勇,發放庫藏,鼓勵士氣,但巡撫未能採納。隨即武昌城陷落,東槐偕妻蕭氏自縊殉國,其女投井而死。朝廷追卹騎都尉世職,諡文直。子四人,均賜舉人[4]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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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490》,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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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卷四百九十》:王東槐 ,字蔭之,山東滕縣人。生穎異,父病危,命飢寒毋廢學。居喪哀毀,母以遺言勉之,乃忍痛致力群經。屢空,日與昆弟食一餅。道光十八年,聯捷進士,改翰林,散館授檢討。二十四年,轉江西道監察御史,奏劾山東玩盜官吏,得實,升戶科給事中。時議開礦益帑藏,已允行,東槐敬陳列聖封禁成訓,謂:「開採者,上非良吏,下非良民,請緩其令。」事竟寢。巡視北城,王府役車,橫行中逵,懲治不貸。廉獲巨猾曹七,治如律。
  2. ^ 《清史稿·卷四百九十》:三十年,應文宗登極求言詔,奏言:「捐例一開,鹽商輒請捐數十萬,運庫墊發,分年扣還。……」奉諭:「貴州仍令開採,餘省著督撫確查,果不便民,即奏停止。」左都御史王廣蔭舉東槐忠鯁,升內閣侍讀學士,旋授湖南衡州知府,陛辭,帝面諭云:「汝樸誠,故任外事。」未至,升福建興泉永道。
    廈門濱海,俗又敝,東槐刊朱子試吏泉漳勸俗文揭於衢,傳誦多感發。屬縣蠹役、訟師,嚴鋤治,惟與學捨生徒講析道義,則溫然以和。海上番估好違約放恣,東槐戒毋踰尺寸,為國全大體,尤人所難。
  3. ^ 《清史稿·卷四百九十》:咸豐元年,調湖北鹽法道,未赴,署福建按察使。舉行保甲法,竭八晝夜,剖汀州互訐之訟。親歷南台、閩安各海口,相度形勢,於夷船往來之處設卡樓、築砲臺、資防守。並令澳嶼漁戶盡編保甲,以清盜源。
  4. ^ 《清史稿·卷四百九十》:二年,抵鹽法道任,捐備軍需,優敘。粵匪犯湖南省城,調防岳州,躬勵將帥,夜不解衣臥。剿臨湘縣土匪,獲首逆楊兆勝等。復奉調防蒲、通,丁母憂,奪情留武昌。提督博勒恭武棄岳州,東槐請於巡撫常大淳,全調城外兵勇,亟發庫藏勵士氣,尚可嬰城固守。巡撫吝賞,不能用。城陷,東槐偕妻蕭氏對縊死之,其女投井死,卹世職,諡文直。子四,均賜舉人。
  • 趙爾巽等,《清史稿》,中華書局點校本
  • 宗稷辰,《賜從三品卹典湖北鹽法武昌道蔭之王君墓表》,《碑傳集補》,2冊31卷,805-810
  • 繆荃孫,《湖北鹽法武昌道王文直公神道碑銘》,《碑傳集三編》,2冊29卷,787-790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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