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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討論: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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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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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技術

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用ref模板(即藍字註腳)的頁面,從頁中前往註腳有時根本跳不過去,但從註腳返回頁中就沒有問題;而用ref語法(即紫字註腳)雙向跳轉都很快。這是怎麼回事?是不是藍字註腳的註腳名稱不能用漢字? Burea Acupotter'n TALK? 06:17 2006年5月6日 (UTC)

請提供不能跳轉的例子好麼?推薦都使用<ref><references/>,{{ref}}我個人認為使用的空間不大,完全可以廢除。— fdcn  talk  2006年05月6日10:04 (UTC+8 18:04)
李商隱就是一例。 Burea Acupotter'n TALK? 11:12 2006年5月6日 (UTC)
你的猜測是對的,{{ref}}不可以使用漢字,原因在於它使用了外部鏈接,而外部鏈接的錨點(即#後面的字串)也是UTF-8的URL編碼,但維基對內部錨點使用了變形的編碼。這個問題暫沒有解決辦法,我建議李商隱的注一與也採用<ref>,混用兩種註腳不是好習慣。— fdcn  talk  2006年05月6日15:20 (UTC+8 23: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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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更新註腳標示方法;舊方法移動到Wikipedia:腳註/模板。-- tonync (talk) 10:31 2006年7月28日 (UTC)

開條目附參考來源,增加條目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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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看看新條目,許多是侵權的內容,而一部分是廣告,有許多則是短條目。侵權和廣告有相應的程序處理,而短條目除了掛模板表示還沒有完成之外,也要提倡寫條目務必附上參考來源,如此一來增加條目的篇幅,也符合可驗證性方針。

與其他語言版本作長度的比較 http://stats.wikimedia.org/ZH/TablesArticlesGt1500Bytes.htm 中文版大於2kb的條目只佔14%,相近的俄文版佔26%,挪威19%,芬蘭29%。中文版前面的荷蘭語超過2kb的條目佔32%、西班牙語40%、法語30%、德語44%、日語19%。不多說,有空把條目寫長一些吧,中文維基百科的平均條目長度為1200位元組。只要附上完整的參考來源,條目長度很容易就突破1000位元組,這也是提升百科整體的品質的方法之一。—Jasonzhuocn 2007年7月26日 (四) 07:23 (UTC)[回覆]

現在正流行創立一些沒有中立參考來源、沒有知名度、沒有重要性的生者小條目。— Marcus Hsu  talk  2007年7月26日 (四) 09:45 (UTC)[回覆]
我這兩天也在猶豫這個問題,遇見一個短條目是,究竟是加上reference模板還是直接把沒有參考資料內容移去,然後作為小小作品處理,因為其實很多條目我覺得無法找出理論上存在的參考資料。或去我們應該定一個規則,讓參考資料的問題,大於條目存在的問題,即沒有參考資料的小小條目是可以刪除的。—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7年7月26日 (四) 10:44 (UTC)[回覆]
條目長度似乎是統計採用了新的標準,上一次統計時還是3000多,這一次只有1000多,難道是改成了字數,而不是字節?--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7月26日 (四) 15:00 (UTC)[回覆]
我也留意到這個問題,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希望它只是一時計算出錯而已。中文維基百科條目中也提到條目平均長度約為3,000,在搞清楚統計數字為何轉變得這樣之前,暫時也不去改動吧。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7日 (五) 02:50 (UTC)[回覆]
在我的貢獻裡面搜尋貢獻紀錄找出自己過去的創的條目,把過去的作品重新整理加長到平均值以上,沒有加上參考來源的補上參考來源。—Jasonzhuocn 2007年7月27日 (五) 16:16 (UTC)[回覆]

新發現的註腳分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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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ref>和<references />都有個group屬性,可以把註腳分組,像這樣:

原始碼:

AAA<ref group="ref">參考a</ref>BBB<ref group="note">注b</ref>CCC<ref group="ref">參考c</ref>
----
;參考
<references group="ref" />
;備註
<references group="note" />

顯示:

AAA[ref 1]BBB[note 1]CCC[ref 2]


參考
  1. ^ 參考a
  2. ^ 參考c
備註
  1. ^ 注b

加了group之後,<ref>標籤腳注會在對應<references />出現。但可是group屬不能用漢字,如<ref group="參">1</ref>便會顯示成[參 1]這樣的亂碼,而且不能對應<references />。

為了可以顯示漢字,小弟特意做了{{MarkRefGroup}}和{{MarkNoteGroup}}先來試試顯示「參」和「注」的效果,我也在這個條目做了一次白老鼠,大家看看效果如何和給點意見。—街燈電箱150號 熄燈致哀 2008年5月20日 (二) 18:37 (UTC)[回覆]

兩個字,漂亮!—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5月20日 (二) 18:51 (UTC)[回覆]
這個功能太有用了。一點意見,不要用全文轉換來實現它(會對正文處的key值也起作用),也暫不要大面積應用,還是報bug請開發者解決最好,我想,其它語種也會面臨同樣的問題。─ fdcn  talk   — 2008年5月21日 (三) 03:08 (UTC+8) — 2008年5月20日 (二) 19:08 (UTC)[回覆]
報bug當然是個好主意!奈何我不懂怎去報bugzilla…… —街燈電箱150號 熄燈致哀 2008年5月20日 (二) 20:00 (UTC)[回覆]
謝謝告知。學習使用group。另外問題已提交Bugzilla:14216。--百楽兎 2008年5月21日 (三) 16:00 (UTC)[回覆]
原來note和ref可分家的。YunHuBuXi 2008年5月22日 (四) 06:59 (UTC)[回覆]
超級感謝百楽兎的幫忙!!orz—街燈電箱150號 熄燈致哀 2008年5月22日 (四) 12:23 (UTC)[回覆]
也請加入教學到wikipedia:註腳中。Stewart~惡龍 2008年5月29日 (四) 10:33 (UTC)[回覆]
還是等這個bug修正好才寫吧。—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5月30日 (五) 17:06 (UTC)[回覆]

造了個更好的{{refGT}}模板,日後等到這個bug修正了那就只須改模板就可以了({{MarkRefGroup}}就此暫停使用)。另教學方法也已寫到Wikipedia:腳注中。—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6月3日 (二) 11:04 (UTC)[回覆]

很棒的工作!個人覺得應當{{RefGroupTag}}改用{{refH}}參考內容{{refF}}方式,{{NoteGroupTag}}改用{{noteH}}注釋內容{{noteF}}方式,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知道參數中間不能加「|」符,有些老手用參數1的方式在引用內容上也容易出現「=」符。下面的列表模板名稱最好{{RefGroupFoot}}改為{{refList}}、{{NoteGroupFoot}}改為{{noteList}}。— fdcn  talk   — 2008年6月4日 (三) 01:16 (UTC+8) — 2008年6月3日 (二) 17:16 (UTC)[回覆]
謝謝讚賞!不過用{{refList}}很容易跟{{Reflist}}搞混呢…… 還有我也曾經想過用{{refH}}參考內容{{refF}}的方式,但問題是<ref></ref>不能拆成兩個模板,還不能用參數。—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6月3日 (二) 18:11 (UTC)[回覆]
我試驗一會兒。不行也沒辦法。— fdcn  talk   — 2008年6月4日 (三) 02:15 (UTC+8) — 2008年6月3日 (二) 18:15 (UTC)[回覆]
我在英文維基上連絡了開發者Ævar Arnfjörð Bjarmason,但他說Group功能不是他開發的,所以請我們連絡開發這個功能的人。那麼,該連絡哪一位呢?--百楽兎 2008年6月9日 (一) 03:37 (UTC)[回覆]
在Cite.php中有關group的說明是由mw:user:Lionelbrits所加入,未知他是否為開發者。—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6月9日 (一) 16:39 (UTC)[回覆]

更正代碼已啪上,等着在維基百科上應用它了。— fdcn  talk   — 2008年6月19日 (四) 13:20 (UTC+8) — 2008年6月19日 (四) 05:20 (UTC)[回覆]

最好下次更新的時候能把字詞轉換系統的問題修好。—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6月19日 (四) 05:32 (UTC)[回覆]
fdcn辛苦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6月20日 (五) 18:30 (UTC)[回覆]
搞定了:)!<ref group="註">xxx</ref>[註 1]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6月23日 (一) 17:41 (UTC)[回覆]

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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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參 1]BBB[注 1]CCC[參 2]

refs
  1. ^ ref a
  2. ^ ref c
notes
  1. ^ note b

我預計的錯誤就是,不能自動把繁簡看成一個group。— fdcn  talk   — 2008年6月24日 (二) 02:57 (UTC+8) — 2008年6月23日 (一) 18:57 (UTC)[回覆]

英文大小寫也是這個情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6月23日 (一) 19:40 (UTC)[回覆]
  1. ^ 1
  1. ^ xxx

我向管理員反映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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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部分討論

我只是照著人家條目將參數進行歸位,就像良美建設裡頭有顯示紅字就是我更改,可是突然冒出這個人阻止我,我很氣又不明白我的好心做法是哪裡錯,所以就回他話,但對方一直拿幫助:註腳來阻止我對維基百科進步,奇怪了,特色條目與優良條目他們的標示參數也是跟我做的一樣,為何會被當成破壞? —122.125.136.3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3:42 (UTC)[回覆]

我認為將意見當作動員令發給40位維基人是不妥的,發在這裡就足夠了。--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14 (UTC)[回覆]
(:)回應Jasonzhuocn不要轉移主題焦點,你說的事是不適合在這裡講。--122.125.136.3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19 (UTC)[回覆]
幾乎所有的條目的註腳都是附在對應的段落里,你的特色條目、優良條目恐怕是少數。由於效果完全相同,你這樣做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會對跟進修改的編輯者造成困擾。加上這樣的編輯增加模板使用量、增加條目長度,因此這樣的編輯建設意義不大。--達師147228 2010年6月12日 (六) 14:16 (UTC)[回覆]
照你所言將<ref>...</ref>參數寫在內文裡頭也感到認同?要是條目內容是長篇大論,滿滿的<ref>...</ref>參數夾在句與句之間,光看就覺得眼花嘹亂了,這那能叫人家編輯得下去。--122.125.136.3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24 (UTC)[回覆]

122.125.136.3先生在User_talk:Kolyma內的發言,已經違反了中文維基百科的WP:文明方針。--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28 (UTC)[回覆]

Jasonzhuocn請不要在這裡發表與討論主題無關的事,有何不滿,請自己去找管理員。--122.125.136.3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52 (UTC)[回覆]
是這樣。編輯不下去,就用en:WP:WikEd吧。--達師147228 2010年6月12日 (六) 14:29 (UTC)[回覆]
先不談違反了WP:文明方針的問題,先談一個嚴重的問題,特色條目優良條目是所有條目的標準,這樣的問題是以特色條目優良條目為標準才出現的,這位仁兄(暫稱)所提出的問題,不是代表我們在打自己的嘴巴嗎!特色條目優良條目都不是標準,那該拿哪一種為標準?那些特色條目與優良條目所標示參數的條目是不是該改正,以免這樣的問題又再發生。還有您們回答之間都不空格,看的不累嗎?--Honmingjun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43 (UTC)[回覆]
隨便說一下,Honmingjun你還不是我見過最傻逼的人。—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6月12日 (六) 17:13 (UTC)[回覆]
(:)回應空格這只是小事情,如果你在意,這當然會感到累呀。--122.125.136.3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54 (UTC)[回覆]
Honmingjun所言來看,被稱為特色條目優良條目豈不是在誤導嗎,因為自己被稱為「特色」、「優良」,難道不能憑著他們來修正其它條目嗎?--122.125.136.3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5:03 (UTC)[回覆]
那位仁兄舉的例子是徐向前,就在下看到的情況,有人對此種方式提出異議。--快龍後會有期 2010年6月12日 (六) 14:51 (UTC)[回覆]
<ref>...</ref>式的註釋會干擾編者,但也能直觀的顯示註釋位置;另一方式比較清爽,但不利於編者查看注釋,特別是對原編者來說。如何取捨還真是個難題,建議和條目原作者溝通一下。同時期待維基官方能推出真正所見即所得的編輯器,這將即大方便編輯者們,相信屆時中文條目有望日破一萬!--玖巧仔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5:01 (UTC)[回覆]
(!)意見:使用太複雜的wiki語法,可能使別人修改頁面變得困難,要考慮這種修改與得出的「改善」比較是否值得。--Mewaqua 2010年6月12日 (六) 15:04 (UTC)[回覆]
( ✓ )同意--達師147228 2010年6月12日 (六) 15:06 (UTC)[回覆]
沒錯,我就是站在使用者立場去反映,因為一打開下去編輯,結果裡頭密密麻麻,一不小心就會被更動到不是要修改地方,光看就覺得很頭疼,結果你們這些人只會看我是在搞破壞,不明白我的訴求有其正當性,如果你們一昧把我貼標籤看成是破壞,我也沒辦法跟你們講下去。--122.125.136.3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5:08 (UTC)[回覆]
Mewaqua請再明白地說,你說比較什麼?-122.125.136.3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5:12 (UTC)[回覆]
講成破壞可能不太恰當,但是這樣的編輯確實和慣例相違背。--達師147228 2010年6月12日 (六) 15:13 (UTC)[回覆]
我也覺得無奈呀,錯又不是在我身上,是你們維基百科裡頭存在兩種版本,有人是那樣標示,也有人這樣標示,然後被人說我沒依照幫助:註腳行事,拜託,你們自己不統一,就不要怪我在亂改腳註,我還不是看了很多條目,最後才選擇站在使用者立場下去修改,搞得好像在批鬥,又不是紅衛兵時代。-122.125.136.3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5:24 (UTC)[回覆]
你的修改一點問題都沒有。既然有了新的注釋方式,所謂「慣例」也該變一變了。--Gilgalad 2010年6月12日 (六) 16:48 (UTC)[回覆]

一堆我經手的條目都全被撤銷,這不是被當成破壞處理嗎?也不是我自己在說,用不著他們講也知道他們認為我的舉動是搞破壞,可是很好笑,我看yiken從2010年 5月11日 (二) 03:44 ,一直到2010年 5月14日 (五) 11:40,這段時間裡編輯了20個條目,他舉動也跟我一樣將腳註做注解與來源分開標示,可是卻一個人也沒去撤銷他的編輯,這算什麼?--122.125.136.3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5:45 (UTC)[回覆]

已建立Special:AbuseFilter/78以阻止在用戶討論頁大量留言的行為--Liangent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5:58 (UTC)[回覆]
把註腳寫在後面的語法是後加的,因此Help:腳註(我認為這個不算方針或指引)沒有寫。--Liangent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6:04 (UTC)[回覆]
不太明白各位的討論,沒看出IP用戶對註腳的修改有何問題呀?--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6月12日 (六) 16:43 (UTC)[回覆]
他的編輯應當是減小了長度,而不是增加了長度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6月12日 (六) 16:44 (UTC)[回覆]
有人反對的是r模板。在我看r模板是wp標註參考文獻的一大進步,所有正規文獻寫作的時候都是用的這種方式——正文注釋標籤加上與正文獨立的文獻數據庫,這樣做一目了然而且便於維護。--Gilgalad 2010年6月12日 (六) 16:46 (UTC)[回覆]
(:)回應Gilgalad君:在整個過程中,在下並未「反對」R 模板;而是認為 ref、references 語法既然符合幫助:腳註(而且還用黃底字體凸顯給讀者看),實不宜被任意更改而已。如果 R 模板被普遍認同值得取代 ref、references 語法,建議先寫入幫助:腳註,再來作這些更改才比較合情合理。-Kolyma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3:34 (UTC)[回覆]

有兩種版本,一個是將<ref>...</ref>參數寫在內文裡頭,另一個是使用{{r|參數名稱}}寫在內文裡頭來取代<ref>...</ref>參數,{百無一用是書生}-,我這麼解釋是否明白?--122.125.136.3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6:49 (UTC)[回覆]

我和Gilgalad的看法一樣--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6月12日 (六) 16:54 (UTC)[回覆]
(&)建議書生君:「解鈴還需繫鈴人」,事件的遠因係您於2009年9月28日 (一) 02:19將 R 模板引介進入Help:腳註時,僅在不怎麼起眼的地方寫了小小一段,而且也沒有去更改該頁面佔極大篇幅的 ref、references 語法使用說明,因此包括在下的許多人並未查覺。其後Walter Grassroot君使用 R 模板編修徐向前條目,並獲得 GA。現有122.125.136.3 君據此更改數個原本使用 ref、references 語法寫註腳的條目,在下以該等語法符合Help:腳註為由勸阻,未獲回應後予以回退,因而引發爭議。
如果書生君認為 R 模板值得「取代」ref、references 語法,建議先依正規程序更新Help:腳註頁面,讓大家有所依據,以免再度引發無謂的爭端;如果書生君仍然認為 R 模板只是另一個「選項」(目前Help:腳註的相關描述便是如此),建議修飾一下您上面的表達方式,否則豈不形同鼓勵大家改來改去,那麼維基還有章法可言嗎?!謝謝!-Kolyma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4:34 (UTC)[回覆]
雖然很多人反感我在條目中編寫運用大量的參考,很多人反對我使用{{r}},很多人看到我用到那麼多引用覺得非常不爽。當然了,增加那麼多引用,豈不是增加你們中的某些人破壞條目的難度了麼?你們不是不能隨心所欲在你們想噁心的條目中增加自己的看法了麼?我不想綁架別人,但是{{r}}引用是作為行政員的書生在我編輯鄧小平時推薦給我的,這樣當時使150kb的條目大小驟然降低到130kb。書生你最好也解釋一下為什麼你把{{r}}引用到中文維基,以及你的考慮。對於我而言當然沒問題,我此前已經說過我編輯的某些條目已經移除我的監視,你們隨便破壞,你們大可把注釋刪了。你們全刪除或者破壞了,也大可把我編寫的優良特色都拉下馬,你們自然可以抱在一起彈冠相慶,我一點都不覺得意外。但是我在編寫的時候是我親自借到或者買到書,一頁一頁地校對和增加,我在盡我最大努力使得條目中的內容能夠正確、恰當、充分地呈獻給真正的讀者。無論如何,條目你們可以肆意地整,但是整理條目中的思緒、還有編寫每個條目我都閱讀的十幾本書,某些你們人永遠都無法得到,而且在條目被破壞刪除的同時,你們也割斷了那些想進一步了解該條目內容的媒介。—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6月12日 (六) 16:54 (UTC)[回覆]
另外我說一下,當我整理資料編寫條目的時候,當我翻閱資料校對內容同時,某些傻逼人卻討論給我戴個「五毛」好還是什麼「新國家主義支持者」好。我已經受夠了某些比還小十幾歲的小孩,自己什麼都不知道卻還做出評頭論足。真是覺得噁心至極,正如維基百科的規定,條目不屬於個人,跳蚤王八蛋隨便破壞,我還不懂怎麼和這群混蛋進行溝通。還有就是我知道維基規則,管理員要封禁不用警告,我還會回來編輯。就是想表達一下看法。—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6月12日 (六) 17:02 (UTC)[回覆]
(:)回應樓上不要請太衝動,並請記住善意推定的原則。我知道樓上編條目很用心,才會有這樣的反應,不過我想大家也不見得都是那種為反而反的人。或許是大家對這個模板還不是很了解,在相關的方針和幫助也沒看到這個模板的緣故。-祥龍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7:08 (UTC)[回覆]
沒有注釋的時候他們當然可以隨便增加自己看法或者打壓自己反對的看法;當發現自己反對的觀點有注釋的時候,他們當然不能隨心所欲地篡改內容了。我弄到他們的痛處了,他們當然只能要麼給我蓋帽子,要麼就說注釋規則不符合維基規範。我能指望這些人渣做什麼?溝通?FUCK! 引用海子的一句話,「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丑走在同一道路上。」—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6月12日 (六) 17:25 (UTC)[回覆]
(:)回應還是請樓上不要太衝動,我也知道有些人會破壞維基,但請保持善意推定原則,不要輕易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而且這裡沒有人在向閣下你蓋帽子,我想最初只是因為某些用戶對{{R}}的不了解以及對方針、幫助的敘述有些誤解才導致這場紛爭的。樓上的發言有可能將整個討論變質,還請多加留意才是。-祥龍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7:34 (UTC)[回覆]
Walter Grassroot,與這討論的主題有關係嗎?—122.125.136.3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7:08 (UTC)[回覆]
直接回答你的看法,我支持你的做法。—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6月12日 (六) 17:10 (UTC)[回覆]
Walter Grassroot請不要激動,從效果上看,{{r}}和<ref>...<ref/>沒有什麼區別。有些人(比如我)只是不太喜歡諸如[3]:123-124這樣的形式,這和日常生活中的閱讀習慣不太相符,在正文中加入了過多的數字。當然,這只是個人看法而已,對於其他人來說可能覺得這種方式查找出處時非常方便。藍色的頂夸克-對撞機·氣泡室- 2010年6月13日 (日) 05:08 (UTC)[回覆]

有些人名義上打着「程序正義」的幌子,實際上干的是破壞條目、破壞協作氛圍的勾當。實際上r模板的核心還是ref標籤,這些人在引用H:腳註的時候故意忽視了這麼一句話:「你也可以使用模板{{注脚}}、{{R}}和{{reflist}}产生同样的效果,具体请参看模板的说明文档。」--Gilgalad 2010年6月12日 (六) 17:13 (UTC)[回覆]

(:)回應Gilgalad君:在此事件之前,在下並未看過{{R}}模板的用法,也從沒注意到幫助:腳註的後半段有這麼一段話(據查應該是2009年9月28日才由Shizhao君添加的),「故意忽視了這麼一句話」絕非事實,敬請收回。另外,在下訴求的重點在於 ref、references 是符合幫助:腳註的正規註解方式(而且還用黃底字體凸顯給讀者看),不宜任意更改。當在下看到122.125.136.3君修改鐵砧山等條目的註腳方式時,立刻於2010年6月12日 (六) 21:09在122.125.136.3君的討論頁發言勸阻,但並未獲得回應,反倒於21:17再度修改火炎山 (苗栗縣)條目,在下隨後才於21:18予以回退,以避免更多的條目被修改。如此作法若有不妥,敬請不吝指正;但扣上「實際上干的是破壞條目、破壞協作氛圍的勾當」的大帽子,實令人難以承受。-Kolyma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3:17 (UTC)[回覆]
Kolyma自己都沒有完全看完幫助:腳註,就讓別人遵守你認為所謂「方針、指引」,而滑稽的是,你要求對方遵守的幫助:腳註已經證明他編輯的合法性以及你回退的錯誤。你考慮過你自己的做法麼?你道歉過麼?沒有。你反而繼續濫用自己的回退權,還警告新手。現在你還避重就輕地說一個2009年9月就已經存在的解釋,你到2010年6月還沒有看到,你真無辜得「驚天地泣鬼神」。你連缺乏對新手最基本的尊敬和幫助都沒有,只會規避責任。真不知道你這種人擁有回退權究竟做過多少次錯誤回退。另外,請藍色的頂夸克仔細看該事情,究竟是誰在傷害新手。把IP用戶的十多次合理編輯都回退了,Kolyma,你真他媽的善意。—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6月13日 (日) 05:57 (UTC)[回覆]
(:)回應Walter Grassroot君:您弄清楚整個來龍去脈嗎?您弄清楚是新手在傷害我,還是我在傷害新手嗎?您一向都用如此心態去推斷別人的用意嗎?您一向都這樣口出惡言嗎?從您的發言中,看起來您為了使用 R 模板與特殊的註腳方式遭受相當大的壓力,但那與我何干?我印象中從未與您對談過,您在指控我的版面上借題發揮,對我公平嗎?
請注意幫助:腳註那一句是「你也可以使用……」,表示它只是一個選項。我的解讀是:這並不代表用它取代該頁面最先(應該也是最早)介紹的 ref、references 語法是合理的。在昨天的過程中,我先到 122.125.136.3 的討論頁提醒 ref、references 是符合幫助:腳註,但未獲回應。見他繼續依此方式修改另一條目後,才予以回退。請問這樣算是「濫用」回退權嗎?如果您依然堅持立場,建議不妨前往維基百科:申請解除許可權申請註銷,免得讓我繼續為害維基百科。
至於您的其他指控,我只能回覆一句:「敬請善意推定」,其餘多說無益。-Kolyma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8:21 (UTC)-Kolyma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11:39 (UTC)[回覆]
(*)提醒Walter Grassroot君:要扣別人的帽子前,建議先把功課做好。依據122.125.136.3君的用戶貢獻記錄,在事件發生前,他總共只編輯了7次,其中前2次還與我無關,「把IP用戶的十多次合理編輯都回退了」,實有誇大之嫌。-Kolyma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8:39 (UTC)[回覆]
(:)回應,請注意善意推定原則,這種隨意推測他人念頭的說法只會容易導致更多糾紛。不過這麼一來便可確定{{R}}的使用並沒有問題,只是可能需要向大家多多推廣才是(該模板的說明幾乎全是英文)。-祥龍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7:23 (UTC)[回覆]
謝謝提醒。--Gilgalad 2010年6月12日 (六) 17:35 (UTC)[回覆]
Gilgalad,我根本沒得罪你,請你不要拐個彎罵人,這叫指桑罵槐,你大可只說後面

這些人在引用H:腳註的時候故意忽視了這麼一句話:「你也可以使用模板{{注脚}}、{{R}}和{{reflist}}产生同样的效果,具体请参看模板的说明文档。」

這一段話,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想,如果是為了讓我聽進去而這樣子罵人,那就免了,我會感謝你。--122.125.136.3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7:22 (UTC)[回覆]
抱歉。說的不是你。謝謝。--Gilgalad 2010年6月12日 (六) 17:35 (UTC)[回覆]
Gilgalad在說反對你的人。—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6月12日 (六) 17:41 (UTC)[回覆]
我不管是不是誤會也好,大家都累了,先去睡一覺,平下心來,再將討論矯正回主題,各位晚安。--122.125.136.3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7:43 (UTC)[回覆]

嚴格地說,這麼做是沒有問題的。但是r模板會提高不會用此模板的人的編輯難度。所以建議應儘快促進上面的工具欄增加使用r模板的工具。—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23:35 (UTC)[回覆]

H:腳註只是一個技術文檔,教你如何使用腳註,根本不是什麼方針和指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6月13日 (日) 03:39 (UTC)[回覆]
H:腳註是從WP:腳註被更名所致,其對應頁面為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 (footnotes)(另有en:Help:Footnotes)。—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13日 (日) 04:33 (UTC)[回覆]

(!)意見:如果是選擇「編輯某一段」而不是「編輯全部」時,用r模板就要分兩次編輯,一次是修改正文某段落,一次是修改「參考資料」一段,反而不及用<ref>……</ref>方便。--Mewaqua 2010年6月13日 (日) 04:21 (UTC)[回覆]

真是不明白,本來一個小問題為何要跑題跑得這麼遠。<ref>...<ref/>同{{r}}之間在顯示效果上沒有什麼區別,特色、優良條目喜歡用這個模板很大程度上只是因為它們注釋較多,用起來方便。就如同{{reflist}}同 <div class="references-small"> <references></references> </div>之間在很多時候沒有多少區別一樣。將<ref>...<ref/>轉換成{{r}}雖然談不上破壞,但對於普通條目來說只能說是多此一舉。藍色的頂夸克-對撞機·氣泡室- 2010年6月13日 (日) 05:08 (UTC)[回覆]

對,其實122.125.136.3就是想為r模板正名而已。r模板不是不好,只是如果是對一個內容已經相對固定的條目說是很好,因為參考內容整理過後全都在後面。但是對於一個依然存在改進空間的條目就相當不好了,修改起來還要拉下去。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我是不太支持122.125.136.3的,因為那個條目依然有改進空間。—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5:45 (UTC)[回覆]
H:腳註只是說明cite語法如何使用,顏色標記也只是為了突出cite語法,而{{r}}模板只是對cite語法做了一個包裝,本質上沒有任何不同。此外,站在讀者角度,使用{{r}}模板後可能更有閱讀體驗,尤其是後面的參考文獻部分會幹淨很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6月13日 (日) 09:28 (UTC)[回覆]
即使按照Kolyma的邏輯,H:腳註中的「註腳文本寫在列表區」部分也寫得很清楚了,{{r}}不過就是他的快捷方式罷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6月13日 (日) 09:31 (UTC)[回覆]
那麼請問未來是傾向兩種作法並存呢?還是傾向使用「註腳文本寫在列表區」(或直接使用 R 模板)以取代傳統作法呢?如果是後者,建議在H:腳註的一開頭就說明清楚,而且最好將兩者在文章中的位置對調。我認為遊戲規則講清楚最重要,這樣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爭議。-Kolyma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11:35 (UTC)[回覆]

我是122.125.136.3,綜合上述,整理如下

{{r}} <ref>...<ref/>
優點 由於內文與註腳是分開,故無內文與註腳夾雜,易於看出編輯的地方。 易於看出每個註腳位置。
因為是與內文放在一起,因此只需要找出準備增加註腳的位置即可直接編輯( 相對也是缺點 )。
缺點 難以一眼看出每個註腳的位置。
修改不便,必須找內文與註腳來對應才能修改。
由於內文與註腳是夾雜,故有不便於編輯之處,尤其以條目是大量的內文,在編輯是甚為明顯。

---61.225.87.110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10:05 (UTC)[回覆]

附加說明,上面整理出來的表格可知道一件事,就是{tl|r}}與<ref>...<ref/>兩者彼此間優缺點,其正好是互補關係,也就是A的缺點就是B的優點,相對B的缺點正是A的優點。---61.225.87.110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10:34 (UTC)[回覆]

(?)疑問樓上的表格是不是把內容放錯格子了?例如像{{r}}的缺點那一格似乎是<ref>...<ref/>的優點內容-祥龍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10:09 (UTC)[回覆]
(:)回應感謝提醒,已修正-61.225.87.110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10:30 (UTC)[回覆]
{{r}}和<ref>...<ref/>如果引用是網頁或者新聞,那麼從條目大小、還是條目的表現上亦無明顯差異。但是如果引用的是帶有頁碼的雜誌和書籍,那麼從編輯者角度上,只要在條目中表明不同頁碼即可,非常便於那些運用書籍、打算長期改良某條目的編輯;從維基百科自身角度,每增加一個同書異頁碼的來源,{{r}}就比<ref>...<ref/>省上200字節左右(如果是30個同書異頁碼,那麼就省下6000字節,以此類推),{{r}}的優勢自然非常明顯。當然從讀者角度,很多人不習慣有頁碼插入正文的(雖然美國的APA\MLA標準書寫格式都是這樣的),這取決於個人的閱歷和專業習慣。舉三個例子,我在汶川大地震條目中,運用的是<ref>...<ref/>,這是最直接有效的,因為暫時沒有系統的專論,新聞和期刊則為主要,且因表述分散,普通的ref是最好選擇;我在鄧小平條目中,運用的是{{r}},因為一些巨著比如《鄧小平文選》,我是不可能一天讀完,只能在兩個月內,看一點補充一點,{{r}}則是最方便的;我在涂爾幹條目中,運用的是{{reflist}},因為條目的基礎是我以前的書籍閱讀和筆記,我可以一次性整理出來。所謂的注釋本身就是方便編輯者,方便讀者,以及保護維基條目質量。條目選用某種,完全應當是自由裁量的標準,是依條目具體內容和題材而有所選擇。把選用某種注釋當做破壞的理由而進行回退,才是別有用心人的幹的事情。—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6月14日 (一) 08:10 (UTC)[回覆]

僅ref註腳顯示:

條目內碼 <ref>...<ref/>
<ref name="...">...<ref/>
腳註內碼 <references /> 也可改用{{reflist}}

範例條目:很多條目可見此用法,是目前最常見且常用。

ref與note兩註腳分開顯示( 第一種 ):

條目內碼(注釋) {{noteTag|1=...}}
條目內碼(參考來源) {{refTag|1=...}}
腳註內碼(注釋) <div class="references-small">{{refFoot}}</div> 使用<div class="references-small">...</div>是為了使字體變小,若去之,則與內文字體相同大小。
腳註內碼(參考來源) <div class="references-small">{{noteFoot}}</div> 同上( 省略說明 )

範例條目:爐石塘

ref與note兩註腳分開顯示( 第二種 ):

條目內碼(注釋) 略(與第一種相同)
條目內碼(參考來源) 略(與第一種相同)
腳註內碼(注釋) <div class="references-small">{{noteFoot|refs=<ref name="...">...</ref>}} 使用<div class="references-small">...</div>是為了使字體變小,若去之,則與內文字體相同大小。
腳註內碼(參考來源) <div class="references-small">{{refFoot|refs=<ref name="...">...</ref>}} 同上( 省略說明 )

範例條目:白眼塘 (澳門)

第一種與第二種不同是在於:前者是同於<ref>...<ref/>,直接放在句子裡;後者是註腳集中在{{refFoot|refs=這裡}}。

122.125.136.3開啟本討論是看到這種用法:

條目內碼 {{r}}
腳註內碼 {{reflist|refs=<ref name="...">...<ref/>}}

範例條目:鄧小平

我把H:腳注整理出來成四個表格,其實122.125.136.3提出只是為了將{{r}}取代<ref>...<ref/>,這樣的簡化,實際上顯示效果仍是一樣,這個簡化只有打開編輯才看得到內碼,從編輯歷史可知其差別,若有人計較條目的位元組大小( 計較那人想法,我猜應該是為了新條目推薦 ),其不然是可不拘這種小節,這也就是會出現有人阻止122.125.136.3這種編輯了,人家看到只是位置換掉或者是內碼簡化了,122.125.136.3說是要使其之易於編輯而不會眼花繚亂,這只是為了讓編輯的人容易下手去增加腳註,不會為了找出放在那個句子的苦尋,這也是合理的考慮,但未必什麼條目都這麼做,就Kolyma所言,我想他意思是指你這種做法應用在篇幅不大的小條目,似乎是殺雞用牛刀,就如同藍色的頂夸克所言,其實是沒有必要的做法,講到這裡就不難看出為何你被人視為破壞了。另外,翻閱你的對話頁,就依藍色☆楓葉回覆給你的意思,我想他也認為直接將<ref>...<ref/>放在句子裡是正規的做法,如果你用心點的看上面的討論,就可以知道為何會有人站的立場是同於藍色☆楓葉,你想的容易編輯,相對也是帶來困擾,凡事都有一體兩面,沒有一個絕對的平衡點,這種要求對維基百科似乎有些強人所難。-61.225.80.199 (留言) 2010年6月15日 (二) 15:36 (UTC)[回覆]

你們認為這需不需要修改幫助:註腳?

[編輯]

這一則討論是時候該結束了,所以提交至此,詢問各位,看是否有必要去修改幫助:註腳,請過目。—122.125.136.46 (留言) 2010年6月14日 (一) 16:26 (UTC)[回覆]

修改什麼呢?又有新的功能出現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6月15日 (二) 04:18 (UTC)[回覆]
不需要修改,難道只因為這一則討論不足以支持?還是說,繼續給它亂下去呢?「它」並不是指我,是講討論裡頭提到的爭議或使用上缺陷。—122.125.61.29 (留言) 2010年6月15日 (二) 10:20 (UTC)[回覆]
應該新建一個格式指引。--達師147228 2010年6月15日 (二) 10:50 (UTC)[回覆]
剛才我在閱讀條目的時候遇到的問題(我不熟悉{{r}}模板,因此以下我用來自mediawiki cite擴展本身的語法敘述):

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ref name="n" /> consectetur adipisicing elit, sed do eiusmod tempor incididunt ut labore et dolore magna aliqua. Ut enim ad minim veniam, quis nostrud exercitation ullamco laboris nisi ut aliquip ex ea commodo consequat. Duis aute irure dolor in reprehenderit in voluptate velit esse cillum dolore eu fugiat nulla pariatur.<ref name="n" /> Excepteur sint occaecat cupidatat non proident, sunt in culpa qui officia deserunt mollit anim id est laborum.<ref name="n" /> == References == <references> <ref name="n">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ref> </references>

如果這樣寫的話,即使上面的一些段落被移除,對加入的參考影響也不大。然而:

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ref name="n">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ref> consectetur adipisicing elit, sed do eiusmod tempor incididunt ut labore et dolore magna aliqua. Ut enim ad minim veniam, quis nostrud exercitation ullamco laboris nisi ut aliquip ex ea commodo consequat. Duis aute irure dolor in reprehenderit in voluptate velit esse cillum dolore eu fugiat nulla pariatur.<ref name="n" /> Excepteur sint occaecat cupidatat non proident, sunt in culpa qui officia deserunt mollit anim id est laborum.<ref name="n" /> == References == <references />

但如果這樣,一旦第一個段落被移除,後面的段落引用的內容就沒了。而刪除第一個段落的人,常常不會注意到這些問題。Liangent留言 2010年6月16日 (三) 03:31 (UTC)[回覆]

請管理員移到VPM。--達師147228 2010年6月16日 (三) 10:23 (UTC)[回覆]
沒有必要制定強制性的規範。願意用ref標籤就用ref標籤,願意用r模板的就用用r模板,本來這幾個方式就可以共存,編輯的人完全可以選擇自己習慣的編輯風格。如果有人願意抽空用reflist或者references整理參考文獻,那是更好不過的事情。--Gilgalad 2010年6月17日 (四) 19:05 (UTC)[回覆]
(+)支持,兩者完全可以自由選擇。-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18日 (五) 03:35 (UTC)[回覆]
(+)支持。在下也認為兩者完全可共存。如在個別條目中確實造成了很大麻煩,則可適當修改。退一步講,即使真的出現Liangent所說的問題,也會很快被發現而改正的。—藍色☆楓葉拉呱 2010年6月19日 (六) 05:06 (UTC)[回覆]
但是刪除少了(腳註在最後忘記刪了)比刪除多了(我前面提到的情況)容易修復。Liangent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4:33 (UTC)[回覆]
(+)支持:應該允許編者選擇自己習慣的腳註方法,而且應該尊重之前的編者,不要特意將其全盤修改掉。--快龍後會有期 2010年6月20日 (日) 10:40 (UTC)[回覆]

是否應該統一註腳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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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中文維基中主要有兩種不同的標註整句的註腳的位置,一種是標在句號或逗號內(如「維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書[1]。」),另一種是標在句號或逗號外(如「維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書。[1]」)

特色條目中也出現了這個使用上的分歧。使用中文的編輯者自己創建的條目(如鄧小平起錨 (口號)唐朝等)第一種標法,而翻譯自外文的條目(如病毒威廉·莎士比亞美國等)往往用第二種標法,有的特色條目甚至兩種混用(如超新星等)。

我聽說以前曾組織過一次投票但後來不了了之。是否應通過討論並再次投票選定一種用法,從此消除以上分歧?--I.R.A.留言 2011年2月7日 (一) 03:29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是否要統一。如果幫助:註腳規定要放在句號內的話,是否應將所有名字空間的放在句號或逗號外的註腳都改過來?--I.R.A.留言 2011年2月7日 (一) 09:53 (UTC)[回覆]
我覺得在條目內文要統一使用,但不應將全域所有條目的用法都統一到任意一種,應視乎條目編者而定。H:註腳那個「規定」不知何時加入,正正扼殺了編寫上的彈性。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2月7日 (一) 10:35 (UTC)[回覆]

昔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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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waqua 2011年2月7日 (一) 10:49 (UTC)[回覆]

感覺ref name造成編輯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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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ref name="XX" />使編輯者當時感覺界面比較簡練,但留下了很多後遺症:

  • 條目在以後(由他人)編輯時,如果原始的參考資料被移除了,那麼一堆使用<ref name="XX" />的出錯。
  • 拆分條目時,也容易使參考資料出錯。
  • 想從這個條目中複製某個 ref 的具體信息(用於編輯其他條目)時,遇到<ref name="XX" />非常火大,因為還要去慢慢找出處。

總之我覺得<ref name="XX" />只不過使得編者爽一時,他人對這個條目後續處理時就辛苦了。而用{{r}}呢又割裂了正文與腳註(我覺得違背多數人的編輯邏輯),同時也沒徹底解決上述問題。而且name="XX"都是自己起名,有時很莫名其妙...

請教有何比較好的編輯方法。--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8月22日 (三) 23:12 (UTC)[回覆]

可參考天衛二這種格式,雖然個人覺得仍然一般。--CHEM.is.TRY 2012年8月23日 (四) 00:10 (UTC)[回覆]
還行吧,我是Ctrl+F直接查找的……--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8月23日 (四) 01:21 (UTC)[回覆]
<ref>url</ref>黨笑而不語--Fanglongzong(╯3╰) 2012年8月23日 (四) 08:39 (UTC)[回覆]
一般修葺的較好的(在英文和日文)都使用<ref name/>+{{reflist|ref=}}來處理參考註腳的,如果怕有漏,就把後面的參考列表全複製掉,缺的再全篇找一次——路過圍觀人士 2012年8月23日 (四) 01:39 (UTC)[回覆]
在<references/>裡面放<ref>的用法是後來加的。其實當時刪除某個參考資料的用戶應該負責看看編輯後的樣子有沒有出錯。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5:51 (UTC)[回覆]

實話說<ref name="ref名">還是挺好用的,至少出現重複參考本身就很奇怪,哈佛式腳註也值得一用.還有我覺得對條目做大改動的時候至少應進行一次概覽,尤其是要注意一致性,多預覽多留意吧.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8月25日 (六) 10:35 (UTC)[回覆]

(!)意見:為什麼使用「割裂了正文與腳註」的<ref name="" />或者{{r|xxx}}和為什麼使用div+css進行網頁布局的原因異曲同工,內容和表現形式分開。每次編輯時看到一堆注釋內嵌在文章中就火大,看不清哪個是正文。找不到ref在哪裡有ctrl+F,出錯有紅字和過濾器,反倒不是大問題。最不便的是哈佛式腳註,不僅要費力找書目,而且經常出現這種情況:(例)某腳註說出自Cravix 2012,但是後邊書目里根本沒有這位作者。這種情況既沒有紅字也沒有過濾器,很難發現。--哪位維基人能夠一下打死五個2012年8月27日 (一) 14:00 (UTC)[回覆]
註腳是內容不是表現形式。儘量使用DOI引用可能能部分解決問題。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27日 (一) 15:41 (UTC)[回覆]
拆條目不經常發生吧...而且一般都是有經驗用戶執行,應該會注意到的。不過有時候誤操作的出錯提示的確是挺煩人的....-- 2012年9月6日 (四) 06:10 (UTC)[回覆]

問:ref的標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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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ref標籤存在,但沒有找到references/標籤,我一直想知道他的原因及解決方法--淺藍雪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6:59 (UTC)淺藍雪[回覆]

因為你沒有根本沒寫references啊![1]這個東西要自己寫,不會隨著你寫ref時自動跑出來的。我也曾經因此被機器打槍而不解--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7:48 (UTC)[回覆]
  1. ^ 請注意我這段留言的維基碼是怎麼寫的
ref相關的註釋語法和模版,我以前花了很多的時間學習,才看懂那些參數分別所代表的意思。不用急,慢慢依樣畫葫蘆試著用一用、改改看,也是可以上手的。加油。--章安德魯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8:09 (UTC)[回覆]
@克勞棣大:不要忘記 <references/> 那個最重要的「 / 」,害我剛剛要幫章安德魯大手動簽名...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1月16日 (五) 20:05 (UTC)[回覆]
總之,如果裡面有 <ref> </ref> 包起來的,記得在裡面放上 <references/> 或 {{reflist}} 讓 <ref> </ref> 裡的東西可以列出來,千萬不要忘記 <references/> 裡面的「 / 」喔。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1月16日 (五) 20:09 (UTC)[回覆]
其實我並沒有忘記"/",而是我以為可以省略而沒有差別,今天才知道原來<references>後的所有東西都不會顯示出來。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08:42 (UTC)[回覆]
我倒覺得以讀者思維來看,打開編輯頁,看到內文密密麻麻如螞蟻般擠在一起,這種中文內容還挾帶英文一堆內容碼,比如<ref></ref>裡頭放著一堆{{cite news|url=網址|title=標題|page=頁數|author=作者|publisher=出版者|accessdate=2012-11-17查閱|language=zh|date=2012-11-17}},光這一個是還好,當內容一多起來,那麼這些內容碼就看起來多到很頭暈,說實在地,這種硬要將來源做制式處理也只是為顯示整潔罷了,編輯功能卻不太具人性化,倒滿佩服那些手上一寫就使留下數萬字元,甚至超過十萬字元的編者們,從首頁隨便點一個頁面來看就很容易找到這種好幾萬字元的條目,很好奇地問你們,難道不會因為條目輸入龐大的內容而感到手痠肩頸疼嗎?--36.232.221.189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1:41 (UTC)[回覆]
長篇條目請愛用模板:reflist將所有的ref整合到最後,內文只要用模板:R或者<ref name="" />。--Reke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2:00 (UTC)[回覆]
ProveIt很方便的--lavixcanvas RED - Taylor Swift T-Swifty<3 2012年11月17日 (六) 12:09 (UTC)[回覆]
我雖然開過ProveIt,但是不懂用。-- 贡南犬 2012年11月18日 (日) 08:17 (UTC)[回覆]
@克勞棣:在XML中,「/」代表「結束」的意思,沒有它就沒有結束,所以後面的東西都會被認為被包在 <references> 裡面。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1月17日 (六) 12:26 (UTC)[回覆]
┌──────────────────────────┘
大概明白了。。我再試試叻--淺藍雪留言2012年11月17日 (六) 13:31 (UTC)淺藍雪[回覆]
回上面IP:豈止手痠肩頸疼,頭都痛,有時連心都痛。總有些人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06:11 (UTC)[回覆]
tntchn君:那為什麼<br>與<br/>就沒有差別?(所以我才以為references/也一樣可以省略)克勞棣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2:17 (UTC)[回覆]

相較於台灣大百科全書就簡單多了,只要將文字輸入稿中,再傳給評審後,等待通知即可,中途不必動用到任何代碼或內容碼源,對編者而言,維基百科介面操作也是種困擾,說不定對某些人而言也算是阻礙,不知道下一個十年的維基百科,是否還會處於「緩慢進步」?當然我不會說原地踏步,因為我沒十年一直待在這裡。--36.232.214.101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15:34 (UTC)[回覆]

沒辦法,MW的編輯器是開放性編輯器,可以加裝插件來擴展功能,但這也意味着由於開放,不能每個插件功能都提供所見即所得功能,如果像百度百科的功能模塊是內建性的,完全可以在編輯器上實現所見即所得,但wp暫時不行(至少wikia的編輯器好像有一定程度的所見即所得),暫時維持為代碼編輯模式,MW官網一直在做所見即所得編輯器開發,但進度你看下就知道了,最近才把IME輸入問題解決掉,還只是實現所見即所得功能,還沒包括頁包含(即模板)和插件的所見即所得實現,你說進度有多慢?其實肯花功夫看一下大部分編輯代碼指示,或邊用邊學,基本可以夠用的(主要模板太多了,只能多參考現成的,學着用)——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9日 (一) 13:34 (UTC)[回覆]
克勞棣:br 是HTMLXHTML裡都有的語法,HTML跟XHTML的差別就是前者較靈活,後者參照XML標準較嚴謹,由於HTML比較靈活,所以直接打 <br> 就可以了,當然打 <br /> 也可以,瀏覽器都看得懂,而XHTML比較嚴謹,跟XML一樣任何標籤都需要有「 / 」作結尾,所以用XHTML就一定是 <br /> 而不是 <br>,但基本上所有的瀏覽器都支援HTML,加不加沒有太大的關係。還需要注意一點的是,標準的XHTML中「 / 」前面是需要空一格的,所以事實上 <br/> 也是錯誤的語法。
而 references 這個標籤又比較特別了,它既不是HTML或XHTML的語法,這種情況通常都是是用XML來解析語法,前面說過,XML的任何標籤都需要有「 / 」作結尾,所以照理講 <references>(內容)</references> 這樣也是通的,總之「 / 」在XML裡就是需要就是了。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1月19日 (一) 10:28 (UTC)[回覆]
說到這些代碼,有時候新進或IP用戶常常不明就裡的把代碼或模板砍掉了,或是寫錯了就丟在那裡……--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12:07 (UTC)[回覆]
說是技術,對熟練或資深的用戶而言就不算是技術,相對地是對新進或IP用戶而言就是很有難度的技術,所以常會不熟悉操作下或者忽略小細節,容易就顯示紅字一堆亂七八糟警告訊息,往往又不知怎麼修正,或者自己找就一直看不出代碼哪裡有漏填或誤寫,於是有人為了怕麻煩就丟著不理,因為密密麻麻之中找出bug是很傷眼,也不是所有人都是做程式工程師,找bug這檔事還是建議系統要去自動將偵錯之處選出來,並提示給編者是哪裡環節或位置是操作錯誤,因為樓上有用戶就說了,維基百科是開放給大家用的,當然要用大眾角度走入人群,所以系統人性化操作是一定要的。--36.232.219.23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15:39 (UTC)[回覆]
但是wikitext的大部分地方是「沒有任何代碼是錯誤的」,通常認為的錯誤只是「無意使用了另一個功能」。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20日 (二) 15:59 (UTC)[回覆]

關於腳註

[編輯]

我使用的如: 「<ref>」、 「{{Reflist}}」、「
[註腳群組 1]」;都如這樣:如輸入<ref>http://www.siyew.com/me/syjj/ 四野简介 -第四野战军网</ref>顯示<ref>http://www.siyew.com/me/syjj/ 四野簡介 -第四野戰軍網</ref>、
[1]顯示[2]都不能正常標註腳註,請問有什麼辦法解決?我與上面那個「後台設定有問題? 」一樣似乎是新首頁上線後才出現的。 ♦ 二十八星宿 ♦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11:04 (UTC)[回覆]

special:永久鏈接/26727902,正常——Sakamotosan 2013年5月31日 (五) 12:42 (UTC)[回覆]
太奇怪了為什麼在您那裡是正常的? ♦ 二十八星宿 ♦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05:15 (UTC)[回覆]
問題仍然存在,不只腳註,很多地方都出問題,基本上問題就如上述,原本文字前會出現不明程式碼(非專業人士無法確定,只是猜想),看樣子是想做什麼功能(好像是自動添加連結),但是失誤了?風鳴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15:38 (UTC)[回覆]
給個出這個問題的實例。烏拉跨氪 2013年5月31日 (五) 15:41 (UTC)[回覆]
請截圖——Sakamotosan 2013年5月31日 (五) 23:51 (UTC)[回覆]


今早又出現了,已截錯誤點截圖--風鳴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01:28 (UTC)[回覆]
列明版本號,如,[{{fullurl:index.<a class="ktg6us78hf8vdu7" href="javascript:void(0)">php</a>|diff=26732475&oldid=26729349}} 找到了],感覺好像使用了所示即所得編輯器造成,還是用了某些錯誤的轉碼工具?從差異來看,好像加入了<a class="ktg6us78hf8vdu7" href="javascript:void(0)"></a>——Sakamotosan 2013年6月1日 (六) 02:29 (UTC)[回覆]
User:風鳴看似沒有使用VisualEditor,請提供當時使用的編輯工具的清單(如可以提供的話)以便調查。-HW 2013年6月1日 (六) 03:00 (UTC)[回覆]
WIN7 谷歌瀏覽器,就這樣,沒有其他工具--風鳴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03:37 (UTC)[回覆]
對了我在「後台設定有問題? 」上所說的問題可在special:永久鏈接/26786842看到。♦ 二十八星宿 ♦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05:06 (UTC)[回覆]
絕對是你的編輯工具有問題,我的對話給你改寫了,請清理乾淨你的瀏覽器或其他代碼轉換工具——Sakamotosan 2013年6月1日 (六) 05:29 (UTC)[回覆]

it:Wikipedia:Bar/Discussioni/Stringa ktg6us78hf8vdu7 che appare nelle voci, 最後一句話。Liangent留言 2013年6月1日 (六) 08:38 (UTC)[回覆]

意思是有擴充套相衝?不過他沒有講是哪一個啊。。。。。。,已清理工具,等下來試試看還有沒有問題--風鳴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09:14 (UTC)[回覆]
原文提到了,Facecons。Special:AbuseFilter/165Liangent留言 2013年6月1日 (六) 09:20 (UTC)[回覆]
  1. ^ 註腳文字

關於{{refbegin}}/{{refend}}嵌套{{reflist}}的問題

[編輯]

User:Jarodalien最近一直在用{{refbegin}}/{{refend}}包圍{{reflist}},使參考文獻顯示為雙重加小字體。我已經指出如果他喜歡看這種字體就應該自定義css,而不是錯誤使用模板。我將一些條目恢復正常,他撤銷了我的編輯,在另一名編輯回退後,他又繼續將這個編輯也回退掉[1]。在這之前也有多名編輯指出過同樣的問題,但他依然如此。請問是否有必要從技術上阻止此類的編輯?--鐵鐵的火大了 2014年4月7日 (一) 02:32 (UTC)[回覆]

按照破壞處理,並繼續指出可以自行定義自己顯示的CSS樣式。——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7日 (一) 03:21 (UTC)[回覆]
最好能說明一下如何自訂CSS。—Snorri留言2014年4月7日 (一) 03:33 (UTC)[回覆]
en:Template:Reflist。--鐵鐵的火大了 2014年4月7日 (一) 03:48 (UTC)[回覆]
我也有移除過劉嘉所加入的多餘{{refbegin}}/{{refend}}模板,因為字體太小實在看不見,但即刻被撤銷。我再反撤銷後,就沒有再被反反撤銷了。Refbegin/end模板是用來把正常大小字體改為Reflist所用的小字體,而不是把小字體再變小。既然社群不少人已提出異議,所以希望劉嘉可以尊重大家的意願,使用通用的參考格式。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7日 (一) 06:36 (UTC)[回覆]
採用某類註釋方法是編輯的權利,既然Jarodalien君是一系列條目的主編,他這樣編寫自然有他道理。{{refbegin}}/{{refend}}另一個功能是將參考文獻與註釋分開的編輯,適合撰寫超過50K的大型條目中,因為當點擊註腳時,會自動鏈接到相應的書籍或資料。降低註腳字體以保證文章不會被過大的註腳佔據篇幅,這個目的無可厚非。高階的編輯當然會根據條目類型,選擇採用不同的ref方式,比如R或者Refist。

只是未料到一位勤勉的編輯,在自己創建條目上所做的修改,還被人稱之為「破壞」。只能恭喜User:Jarodalien君開墾的土壤中又招致了蛆蟲,看來兄台又得改弦更張、編輯更冷門的條目類型了。--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4月7日 (一) 08:05 (UTC)[回覆]

滾,少火上澆油。因為{{refbegin}}/{{refend}}本身的設計就包含了{{reflist}}的設計理念,重複使用就會造成嵌套。根本沒這個需要,這位編輯大概為WP做了不少不錯的編輯,但大概還沒搞懂這兩個模板的使用和編輯規範,大概不願意改變不應該有的習慣,大概有人說得太重,大概有人在借着小小問題就大立分裂之道。——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7日 (一) 08:17 (UTC)[回覆]
在閣下尚未染指中文維基時(2010年初),敝人與其他編輯在撰寫條目中,尚無{{reflist}}。2008年底此前,維基甚至條目咸有來源,最初我們是採用<references />開始,後因字體過大,採用<div class="references-small"><references /></div>縮小字體,這也成為維基定式,寫入維基工具欄的「參考文獻區」。此後採用{{refbegin}}/{{refend}},是指單純一些翻譯英文維基條目中,學術化的要求採用大量引用來自某一或幾本書籍,而進行的有規律的整理。2010年,中文維基引入{{R}},用於減輕文章過度引用所導致的字數太多,但是由於閱讀習慣不同,一直沒有大方面推廣。2011年左右,由於模板限制解除,{{reflist}}出現,用於取代此前的「<div class="references-small"><references /></div>」;而{{refbegin}}/{{refend}}/{{R}}繼續保留,用於不同類型的條目編寫。
敝人解釋這些,是讓其他編輯了解一下歷史,不要被所謂「大家的意願」誤導。當然,對於那些不會編輯、只懂得侮辱咒駡資深編輯的人而言,想必是毫無意義的了。或許把每一位維基主編排除打擊出維基,才是他們對中文維基百科最大的貢獻。--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4月7日 (一) 10:14 (UTC)[回覆]
如你這般利用問題做別處文章的做法才令人失望。解釋就解釋,不要夾雜私貨,更不要妄自尊大。--Zhxy 519留言2014年4月7日 (一) 10:30 (UTC)[回覆]
@Walter Grassroot:我的意思是Jarodalien使用「{{refbegin}}{{reflist}}{{refend}}」這種雙重加小格式。即使在沒有{{reflist}}的時候,也沒有「{{refbegin}}<div class="references-small"><references /></div>{{refend}}」這種雙重縮小用法吧。事實上我已經給劉嘉解釋過{{refbegin}}/{{refend}}是包圍General Reference,但在我解釋完後,我的編輯就被旋即回退了。他對雙重加小唯一解釋是,他覺得雙重加小更好看。--鐵鐵的火大了 2014年4月7日 (一) 11:13 (UTC)[回覆]
User:Wangxuan8331800君,很早以前維基似乎對「小號」和「下標」的大小都有爭議。維基選擇何種索引模板,至今尚未形成共識;以往數年的編輯討論我也參與不少,最終分歧強烈,註釋各類議案全盤流產。這些經歷使得我清楚,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儘管敝人創建萬余條目,絕大多數也採用{{reflist}},從編輯風格上我贊同閣下。然而,他人條目風格如何編寫,我亦深表理解;如若別人強行干預敝人條目,一時半刻,我也做不到「欣欣然接受」。還望閣下能夠換位思考。劉嘉兄為人宅心,全天忙於編寫、遠離爭議,如若對方換成蘇州兄、騰博士或維基皇帝,閣下不也自討苦吃?至於動輒背後申報VIP將對方封禁,畢竟不是君子所為,還望閣下以後慎行。設想,如果主編因自己創建的條目編寫被封,對申報者、創建者和執行者而言,總不會是一件美事吧。--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4月7日 (一) 14:28 (UTC)[回覆]
@Walter Grassroot:躺槍。。。其實我極少就格式問題與人發生爭執,因為我本人對格式這類技術活不太明白,基本照搬他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8日 (二) 02:33 (UTC)[回覆]
即使在我之前,已經有多人就此事提醒過Jarod,連同我至少三人提及此事。唯Jarod將「沒有規定」視為「明文允許」,對他人提出的意見視而不顧,我想這對於講求協作的wiki理念並不是件好事。我一直期望能做出傑出貢獻的編輯在編輯以外方面也應該為榜樣,但如他這幾日在WP:GAN的一些言論,可能我的確對他的期望太大了。另外,我在提報前已對劉嘉聲明我會考慮提報破壞,且無意亦深知無人會去執行封禁。--鐵鐵的火大了 2014年4月7日 (一) 14:59 (UTC)[回覆]
各家自掃門前雪吧。Walter Grassroot先前的回覆有一點情緒化,但他在上一段的見解(4月7日14:28 突然換了語氣,變得像管理員一樣,有點不習慣 =.=)提到的「換位思考、自討苦吃」值得深思。Lovewhatyoudo (follow-your-heart) 2014年4月7日 (一) 15:05 (UTC)[回覆]
假使「各家自掃門前雪」,此事就根本不會發生了。這些提議者所針對的,全部是User:Jarodalien自己從零創建、完善、翻譯的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而非他修改這些提議人所創建主編的條目。如果大家說我是「夾雜私心」,那麼就算是鄙人「以小人之心,度諸位君子之腹」了。鄙人對很多維基管理員的尸位素餐、虛以委蛇、趾高氣揚已經深惡痛絕,絕不會同這些官僚媾合。告辭。--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4月7日 (一) 16:34 (UTC)[回覆]
其他編輯當然可以(也理應)去阻止一些錯誤格式在wiki上出現,並無不可。另wiki好像沒有"主編"一說?"他人條目"一說我恐不能接受。--Temp3600留言2014年4月7日 (一) 17:28 (UTC)[回覆]

大家還是就事論事,爭取在字體大小上取得共識為好。—Snorri留言2014年4月7日 (一) 16:01 (UTC)[回覆]

不就是參考文獻字體大小的問題嗎?我覺得只要大不超過正文字體,小不讓人覺得眼花,都可以接受。另外,據我的理解,對條目重要編輯者的尊重應該主要在條目內容方面,因為主編在這方面一般來說有更深入的思考,所以對條目不是很專精的其他編輯在進行重大改動之前有必要和主要編輯者溝通,避免無謂的衝突。不過,在格式、尤其是字體這種涉及到所有用戶觀感的問題方面,最好照顧照顧大眾的感受。總之,不是什麼大事。--Gilgalad 2014年4月7日 (一) 20:58 (UTC)[回覆]
簡單的字體大小問題被岔開去做了文章,希望可以拉回來以事論事地討論。如果拿著方針來說,這件事應該可以套用WP:RULES當中的一句:「逐漸演化出的常規或慣例。將方針正式化的觀點已在互助客棧、郵件列表、以及相關的條目對話頁上彰著廣告,持續合理的時間,並且所有的反對意見都已經妥善處理。」絕大部份條目目前要麼使用舊有的<references />,要麼用{{Reflist}},應該可以當做「逐漸演化出的常規或慣例」。現在正在客棧討論,只要妥善處理反對聲音就可以寫入格式手冊了。據上面的討論,似乎現在只有Jarod是反對者,就連User:Walter Grassroot也只是對維基百科的運作發發牢騷,實際在參考模板的使用上是符合現有的慣例的。(希望沒有解讀錯你的觀點)雙重嵌套、雙重小字體已經踏出了個別編者風格間的差異了,而是已經涉及到條目的可讀性。
需補充的是,User:Temp3600沒錯,條目從不會「歸屬於」任何個別編者,無人有權利防止別人更改他的條目的任何部份。相信這裡每個人都對Jarod的巨大貢獻是深表欽佩的,而因他的編輯所延伸出來的小問題,有人因此發起討論,絕不是也不應該看做是對某位編者任何程度上的攻擊或否定。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7日 (一) 22:54 (UTC)[回覆]
  1. 建議要是還沒有試過的現在試一下看看,這樣框起來,是不是字體就小得讓你自己覺得實在看不清楚,無法接受,有必要去禁止他人用這樣的字體;說會造成技術問題的,請拿出一個現有的例子做為證明;
  2. 如果的確無法接受,引起公憤,令人深惡痛絕,那通過共識達成規則寫入手冊甚至說就是不准用,用了永久封禁都肯定沒問題;
  3. 很多人喜歡拿條目的所有權說事,只要我不認同他們的某一種編輯就是霸占條目,反過來,他們怎麼樣都不可能算,因為之前沒有任何編輯,就完全不會有這樣的嫌疑;
  4. 如果要自稱是「大家的意見」,只有怎麼樣的,沒有怎麼樣的,以致於他人是怎麼樣就是破壞,那我認為,請你拿出這是「大家意見」的證據並不是過份的要求,所以在有以上第二項達成以前,這說來說去也只是不同個人的眼光和習慣問題,是有人非要在毫無意義的事情上達成一致,想要一統江湖,想要從北極熊管到帝企鵝;
  5. 反正打了這些,就把你以前的一起回覆:你要求我「原創」條目,說我就這樣翻譯,代表不了維基百科的「最高水平」。只是,我從來都沒有想過要去「代表」什麼最高水平,我想做的只不過是儘可能快地增加質量相對OK條目的數量;

吵架的根本目的,就是通過傷害對方來滿足自己,所以題外話:看到你所說的某些話,我很高興讓你表現出了自己惡的一面。--劉嘉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02:20 (UTC)[回覆]

早惡過了,而且還不止一次……--鐵鐵的火大了 2014年4月8日 (二) 02:28 (UTC)[回覆]
可以把實際的效果在這裡重現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太小,徵求一下意見。—Snorri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02:36 (UTC)[回覆]
這個問題我也是最近排版更新後才注意到,一開始還以為是排版更新造成的,後來才發現是不當使用模板把字體縮小了兩次。字體太小了,真的是看不清(英文還勉強,中文真的是太擠了),如果這也稱得上是好看,那真的是沒話說了(除非自己的瀏覽器放大了好幾倍字體)--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4月8日 (二) 02:51 (UTC)[回覆]
無論是{{refbegin}}/{{refend}}或{{reflist}}都有將字型縮小約90%的效果,所以嵌套兩次就變成約81%的大小。如果特定用戶習慣比較小的註釋字型就應該透過CSS去調整,使用模版嵌套很無意義(要嗎就直接把模版字型設定成81%不就得了?)審美觀與閱讀習慣因人而異不可能找到一個人人都100%接受的格式,但整個中文維基整體上的格式統一遠比個人的審美自由重要得多,所以強制設定一個人人都需遵守的格式規則還是有必要的。
還有一點很重要的是,創建一個條目並不代表這個用戶就擁有這個條目。維基百科不是用貢獻程度來定義一個人的權力大小的地方……--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4月8日 (二) 02:56 (UTC)[回覆]
User:Jarodalien,我們應該按照制定方針的正規討論途徑,理性地解決分歧。就是字體大小的問題嘛,應該很容易解決的。對於有關封禁、指責破壞等言論,我認為和當下的問題毫無關係,你也不須放在心上。大家提出如此的疑惑,是因為雙重嵌套參考模板確實是全所未見之風格,你作為最先使用者(未知有否前人),有責任向社群解釋新格式的優勝之處。我很歡迎方針、格式向好的改變,但這須先通過社群討論。不過,無論參考字體是否應該縮小,都應該直接更改{{Reflist}}、Refbegin/end等模板,而不是用雙重嵌套的方法造成不必要的格式不統一。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8日 (二) 03:16 (UTC)[回覆]
  • 現時直接使用<references/>即會產生90%大小的參考文獻,
  1. ^ http://www.siyew.com/me/syjj/ 四野簡介 -第四野戰軍網
  2. ^ http://www.siyew.com/me/syjj/ 四野簡介 -第四野戰軍網

並非必須

  • 使用
    <references/>
    不會雙重縮小[2]
  • 可以類似地把

改成不進行雙重縮小

  • 雖然如此,這更多的是社會問題而非技術問題,用戶可能通過<div style="font-size:90%"><references/></div>再次手動縮小文字
需要以上修改嗎?Liangent留言 2014年4月8日 (二) 08:11 (UTC)[回覆]
{{refbegin}} {{reflist}} {{refend}}會導致雙重縮小,沒必要因為照顧某人的寫法而修改{{reflist}}。——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8日 (二) 09:09 (UTC)[回覆]
這樣的話,既然<references/>已經縮小了字體,就沒必要在這些模板里再次設定字體大小了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4月8日 (二) 09:01 (UTC)[回覆]
現在模板都沒設定字體大小,reflist加一個reflist的類,refbegin/refend加一個refbegin的類,<references/>本身是有references的類,然後都是靠MediaWiki:Common.css調整的大小(以上為某次從enwiki更新模板時調整)。Liangent留言 2014年4月8日 (二) 09:21 (UTC)[回覆]
貼相關代碼,<references/>的ol其實用到ol.references,reflist用reflist,refbegin用refbegin
#//bits.wikimedia.org/zh.wikipedia.org/load.php?debug=true&lang=zh-cn&modules=skins.vector.styles&only=styles&skin=vector&*
ol.references, div.reflist, div.refbegin {
    font-size: 90%;
    margin-bottom: 0.5em;
}
div.refbegin-100 {
    font-size: 100%;
}
div.reflist ol.references, div.refbegin ol.references {
    font-size: 100%;
}
div.reflist ol.references {
    list-style-type: inherit;
}
根據由此推得,reflist和refbegin共用應該導致字體縮小了兩次(因為DOM結構變成div.refbegin還包裹了div.reflist,這兩個分別算了兩次90%),單獨使用才會沒問題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8日 (二) 09:37 (UTC)[回覆]
所以div.refbegin ol.references後面加一個, div.refbegin div.reflist就完事。Liangent留言 2014年4月8日 (二) 10:19 (UTC)[回覆]
技術性的細節上面的朋友們已經解釋過了,所以這個問題其實應該簡化為「到底是90%還是81%的字體大小較適合?」我個人是覺得81%實在太小了老人家眼力差實在是吃不消……--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4月8日 (二) 10:21 (UTC)[回覆]
既然默認認同是90%,那就是90%,不能因為個人的喜好而讓整個社群遷就,甚至容許技術上不應該的行為,對於錯用模板的行為應該要求糾正而不是妥協。——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8日 (二) 12:15 (UTC)[回覆]
現在這個已經是妥協過了的,當時從英文搬的時候
<references/>
結果就是81%,然後發現中文有很多已有的類似用法(通常是refbegin里除了references還有幾個額外的內容),就加了div.refbegin ol.references的100%。Liangent留言 2014年4月8日 (二) 12:49 (UTC)[回覆]
總之12px或11px比較合適,再小就看不清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4月8日 (二) 13:23 (UTC)[回覆]
@cwek:其實90%和81%分別是多?可否弄個例子?--Temp3600留言2014年4月10日 (四) 20:13 (UTC)[回覆]
@Temp3600:,看上面L大的沙盒演示,配合源碼來看,正常字體就是現在文本的(14px),正確使用參註腳的就是正常的90%(12.6px),雙重嵌套的就是在正確使用下再縮90%,也就是81%(11.3333px,但奇怪的是用計算機算應該是11.34px……)。12px左右比11px的稍微大些,也能與正常文本足夠區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1日 (五) 00:53 (UTC)[回覆]
總之認為,嵌套使用{{refbegin}}{{reflist}}{{refend}}會導致參注字體過小,不應該是合適的編輯風格,有必要進行指正。——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1日 (五) 00:53 (UTC)[回覆]
話說對上面的修改(div.refbegin div.reflist)有何意見?Liangent留言 2014年4月11日 (五) 16:55 (UTC)[回覆]

不如來個投票吧

[編輯]

在下希望以投票來顯示共識,於Help:腳註一頁「格式指引」一段加入「腳註大小應為正文格式的90%」一項。--Temp3600留言2014年4月11日 (五) 16:30 (UTC)[回覆]

轉念一想,其實這和walter所恨的「訂下死規矩來限制活人」(自己意譯)一致,深感為難。--Temp3600留言2014年4月11日 (五) 16:41 (UTC)[回覆]
我倒覺得此案的意見已經一致到不用投票也知道共識的程度:只有一名用戶使用雙重嵌套讓字體縮寫到81%,其餘參與討論者不是認為那樣的字體太小,就是沒有表達屬意的參考文獻字體大小值。--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4月11日 (五) 17:06 (UTC)[回覆]
同意大象。--Zhxy 519留言2014年4月12日 (六) 06:38 (UTC)[回覆]
已添加上面的樣式規則。Liangent留言 2014年4月12日 (六) 11:13 (UTC)[回覆]

WP:CSH:FN的一處矛盾

[編輯]

Help:腳註/格式指引

句尾的腳註可選擇放在標點符號之前或之後(如整段多句作注,請儘可能分段),但全文應該統一使用,而不應混用。

Wikipedia:列明來源/來源標示位置

若對某句內容標示來源,請附加在該句最後一字與句號(或標點符號)之間。

是否應修改前者的內容?--Zetifree留言2014年5月1日 (四) 12:45 (UTC)[回覆]

(+)支持修改前者的內容,目前不少優良條目都不會這樣[註 1]放腳註--M940504留言2014年5月5日 (一) 07:46 (UTC)[回覆]
(:)回應,這似乎是另一個問題了,就是假如編者對某個詞作腳註應該放在詞旁邊還是句子結尾。H:FN說放在詞旁邊是可以的,WP:CS則沒有提及。--Zetifree留言2014年5月6日 (二) 05:50 (UTC)[回覆]
(+)支持修改者的內容。這樣也好[註 2]。那樣也好。[註 2]都沒問題吧。-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4年5月5日 (一) 07:58 (UTC)[回覆]
(+)同意:我覺得都沒問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8日 (四) 10:32 (UTC)[回覆]
(+)支持修改前者的內容以符合後者的內容:若對某句內容標示來源,請附加在該句最後一字與句號(或標點符號)之間[註 3]。若對某段內容標示來源,請附加在該段落最後的句號(或標點符號)的後面。[註 3]lssrn45 | talk 2014年5月5日 (一) 08:19 (UTC)[回覆]
(+)同意您的看法。--Zetifree留言2014年5月6日 (二) 05:50 (UTC)[回覆]
不矛盾吧?句尾的腳註可以是對某句內容做注,也可以是對前面多句做注。--Kuailong 2014年5月5日 (一) 18:53 (UTC)[回覆]
(:)回應,如果是僅對某句做注就矛盾了,前者說標點前後都可以,後者說要放在前面。--Zetifree留言2014年5月6日 (二) 05:50 (UTC)[回覆]
我的觀點是如果對詞語作注,放在該詞的後面,如果對整句作注,放在句子及標點符號的後面[1][2]--Gqqnb留言2014年5月6日 (二) 22:33 (UTC)[回覆]
  1. ^ 哪有人腳註這樣放的?
  2. ^ 2.0 2.1 閣下有點誤會吧?
  3. ^ 3.0 3.1 就像這樣。
  1. ^ 這裡對「後面」作注
  2. ^ 這裡對整句話作注

老生常談的話題不下十次了,還不是一樣在爭腳註放的位置是在前還是在後,真不曉得談這麼多次,這能有何幫助?大概又是不熟悉使用腳註的人才會討論這樣問題。可別想因為這次討論出來什麼結果,整個維基百科全部條目照著適用之,每個條目使用腳註方式不同是常見的情況,就像每個人都有五官,不會因為有了五官就會每個人的面孔都長得一樣,難道這也算是種矛盾嗎?所以說,奉勸老是爭論腳註位置放前放後這問題的人可以適可而止,多去先翻閱之前討論,好好做個研究功課下功夫再來問,一看都知道問題與之前討論一樣就是沒去研究功課,看見什麼想到什麼就跑來問的這種人,這樣做法不會求得什麼結果出來,他們會回答也是照之前討論如出一轍,結果不會有所不同,這正是問題所在,沒必要對明知沒結果的討論重新開相同議題來發問。--111.252.233.91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17:01 (UTC)[回覆]

"參考文獻"或是「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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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用戶103.10.197.218統一將"參考文獻"替換為「參考資料」,在下覺得這一做法沒有必要。關於這一問題社群曾有爭議但並無共識,因此應遵照先到先得,不應在爭議未解決的情況下單方面刻意替換。因此在下將IP用戶此次批量替換回退。--Wcam留言2015年6月11日 (四) 20:19 (UTC)[回覆]

是另外一個IP刻意把"資料"替換做"文獻"在先,這裡原先的版本本身就是用"資料"不是"文獻",所以先到先得也是"資料"才對。--103.10.197.218留言2015年6月11日 (四) 20:26 (UTC)[回覆]
請問可否指出是哪一筆編輯把」資料「替換作」文獻「?最早出現「參考文獻」的版本在2009年9月27日:11261382的當前版本--Wcam留言2015年6月11日 (四) 20:35 (UTC)[回覆]
在你的版本裡的用法例子很清楚是寫"資料"來源而不是"文獻"來源,在第一個"文獻"出現之前的版本的例子都是"資料"。--103.10.197.218留言2015年6月11日 (四) 20:45 (UTC)[回覆]
這一版本中出現「資料來源」,但並未出現「參考資料」。先前有用戶將「資料來源」改為「參考文獻」並未引發爭議。現存爭議是關於"參考文獻"和「參考資料」這兩個詞彙,既然爭議未解決,則不應單方面將"參考文獻"批量替換為「參考資料」。--Wcam留言2015年6月11日 (四) 20:54 (UTC)[回覆]
這樣不等於未引發爭議,可能只是未有人發現。最少可見最初用的就是"資料"而沒有"文獻"。如果我這樣做是不妥的,那麼這個單方面把「參考資料」批量替換為"參考文獻"都不妥。--103.10.197.218留言2015年6月11日 (四) 21:02 (UTC)[回覆]

關於添加來源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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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來源的標題有錯字或者不符合格式手冊要怎麼處理?比如[3]的0x月0x日是否要把0拿掉--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6年5月30日 (一) 13:11 (UTC)[回覆]

可參考英文維基的類似討論(en:Wikipedia_talk:Citing_sources/Archive_38#Typos_in_web_titles),大致意見是保持原樣。--Wcam留言2016年5月30日 (一) 17:29 (UTC)[回覆]
來源不受格式手冊規範。--Gqqnb留言2016年6月2日 (四) 00:15 (UTC)[回覆]
來源標題、作者那些應該維持原樣。但是Cite模板內的date、accessdate就受規範。這應該是機器人設定不夠精準,@Antigng:--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6月2日 (四) 09:00 (UTC)[回覆]
這個任務已經停了。我期末考完以後再改吧。--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日 (四) 14:09 (UTC)[回覆]

假設在條目裡,腳註標示方式只有這二種,你會選哪一種?為什麼你會這麼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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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大囍市社區火災為例,腳註標示方式:

請問各位,在這二種方式當中,為何大家比較喜歡用第一種?若採用第二種,對編者與讀者而言,這會是有什麼問題呢?你們會建議用哪一種比較好?--111.252.233.233留言2016年9月18日 (日) 14:47 (UTC)[回覆]

個人支持前者。原則上對於來源無需進行這般詳細的歸類(讀者無需在行內即立刻了解來源的類別),行內使用過多影響閱讀,且若有需要標註注釋(即H:FOOT中的解釋性加注,補充說明,非數據源),容易與這些來源混雜在一起。--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18日 (日) 19:25 (UTC)[回覆]
同意不需像第二種分這麼細,而且很少人用的同時也表示很少人懂,對於後來的編者而言,第二種方式修改與增加來源並不容易。-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9月19日 (一) 04:31 (UTC)[回覆]
(!)意見:怎麼找個這樣的例子,換個例子吧:

--7留言2016年9月19日 (一) 16:04 (UTC)[回覆]

@Jarodalien:你想換例子去討論你舉的例子,請自便。但是呢……我(111.252.233.233)很清楚自己就是找蘆洲大囍市社區火災為例,而且也知道自己想討論的就是第一種第二種的腳註標示方式。所以說,我很確信自己找來的例子與你舉的例子是不一樣,並且百分百沒看錯。(p.s.你我之間的例子需要細心點看才會看出差異)--111.252.232.134留言2016年9月19日 (一) 16:28 (UTC)[回覆]
兩個例子證明了沒有絕對的事情,來源越來越多時(像是KOKUYO寫的條目常常三四百個,甚至更多),做些分類我想是不錯的,但是來源不多時,這麼分反而會顯得空洞(如蘆洲大囍市社區火災)--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20日 (二) 19:42 (UTC)[回覆]
我(111.252.233.233)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用第二種對腳註依來源性質而分類的標示方式,但是我看很多條目並不會這麼做,僅管是長條目陳列的來源非常多,例如我在二二八事件看到對腳註標示的當前版本陳列來源多達690個,還有在中華民國對腳註標示所見到當前版本也陳列多達756個來源,它們卻也不會這麼用(……更多例子不勝枚舉)。若是這麼好用的話,為何編者選擇棄而不用呢?--111.252.232.16留言2016年9月21日 (三) 17:09 (UTC)[回覆]

中文維基ref的位置應在句號前還是句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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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維基給的例子是在句號後的,其他語言的也大多是這樣,然而日語的ref給的例子是在句號前的。中文維基上並沒有對此舉例或者說明。那中文維基ref的位置應在句號前還是句號後? LoveVanPersie留言2017年12月1日 (五) 04:34 (UTC)[回覆]

各有利弊,無共識,條目中統一為佳。Help:腳註#格式指引Help_talk:腳註#是否應該統一註腳位置。--YFdyh000留言2017年12月1日 (五) 05:02 (UTC)[回覆]
(:)回應:@YFdyh000LoveVanPersie:我的編輯依據是,「若前方整個段落都是參考這個來源」我會把這個來源腳註放在句號後面;那如果是「僅有某逗號到這個句號的內容參考這個來源」我會把這個來源腳註放在句號前面;那如果是「僅有某逗號到這個逗號的內容參考這個來源」我會把這個來源腳註放在逗號前面;以此類推。--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12月1日 (五) 05:35 (UTC)[回覆]
這種做法也用過並有其道理,但其他編者、讀者可能理解不到其含義而顯得有些錯亂(比如可能句號前後均有ref),不夠統一風格。最理想情況是開發出有效的標註功能,ref覆蓋哪些表述,ref來源的哪個位置(如這個提議),但短期內恐怕不會有。--YFdyh000留言2017年12月1日 (五) 05:53 (UTC)[回覆]
其實我覺得在ref模板里加一個說明注釋風格的可選參數就行了,想排除用法歧義的話,可以用此參數指明一下自己所引的資料是管一整段話、幾句話、一句話、半句話還是只管單個詞語,這樣不同習慣即使全文混用影響也不大,頂多是形式上不美觀。或者由第一個對條目有重要貢獻的人在條目頁首用注釋說明一下腳註風格,便於之後的編輯者統一風格,這樣就先到先得,都按第一個人的習慣來,也不會有歧義。不能完全照搬某種語言的學術文獻的注釋風格,學術文獻都是針對紙質資料指定的注釋風格,不可能為了追求精確注釋而把紙面塗得花花綠綠,而網絡百科可以利用語義化代碼、自定義注釋顯示風格和交互式體驗實現更加靈活準確的注釋。
問題的關鍵不在於簡單地採用某一種固定風格,而是考慮什麼風格最能夠準確地滿足精確注釋的需要,同時又保證其實現代碼不能太繁瑣,美觀性和是否會引起新手誤解倒不是主要問題。我經常會對一句話的不同部分引用好幾處不同的資料,而且是一整段一整段地加入比較密集的注釋。如果實現精確注釋的代碼方案比較繁瑣,那估計編輯的人和維護的人都會很頭疼。--Giggle2005留言2017年12月5日 (二) 10:14 (UTC)[回覆]

順便問一個問題,時不時能看到有編輯者會這樣使用注釋:「你好,世界。[3]。」我只在中文維基上看到過這種注釋方法,而且一般是出現在段落中間,猜不透其用意,所以感覺奇怪。這種「2個句號中間夾一個參考」的方式是一種手誤還是一種特別的注釋風格? --Giggle2005留言2017年12月5日 (二) 10:33 (UTC)[回覆]

還沒見過這樣用,感覺比較奇怪、不符合標點格式要求,可以去掉一個句號。--YFdyh000留言2017年12月5日 (二) 11:20 (UTC)[回覆]
哦哦,謝謝。--Giggle2005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07:23 (UTC)[回覆]
@Giggle2005::出現這樣的注釋:「你好,世界。[3]。」,我會認為是曾有句子被刪去,原來可能是這樣:「你好,世界。(被刪掉的句子)[3]。」然後我會查看頁面歷史。刪去句子但保留着兩個句號圍着一個Ref這種明顯不符合格式的東西我會自然地認為是非維基經常用家的人所為,而該句子有時可能是沒必要移除的。Silvermetals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15:06 (UTC)[回覆]
(!)意見:像來源請求模板一樣,把文獻引用的段落用東西包起來如何例如「
娜娜奇[1]來自深淵》中的角色[2]外觀為兔子形狀毛茸茸的生骸[3]
[4]
原始碼類似:
{{參考來源區塊| {{參考來源區塊|娜娜其}}<ref>娜娜其譯名的來源</ref>是{{參考來源區塊|來自深淵中的角色}}<ref>來自深淵角色的來源</ref>,{{參考來源區塊|外觀為兔子形狀毛茸茸的生骸}}<ref>原作一手來源</ref>。}}<ref>關於娜娜其角色的有效介紹</ref>
如此之類的,你們覺得如何?@YFdyh000LoveVanPersieGiggle2005:。--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12月9日 (六) 09:32 (UTC)[回覆]
顏色方面要仔細考慮。其他方面或許可以試試,比如中文維基的{{fact}}等模板支持包裹標註,英文則不能。--YFdyh000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11:31 (UTC)[回覆]
(:)回應:@YFdyh000:顏色也許可以預設是透明,然後製作特定的上色小工具來檢視之類的?--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12月10日 (日) 05:22 (UTC)[回覆]
我也不是很確定這樣做的有效性和必要性,之前是祈盼MediaWiki開發出方法。上色容易,class css就行。未查是否已有類似模板。是提供給編者還是讀者呢。--YFdyh000留言2017年12月10日 (日) 06:08 (UTC)[回覆]
(:)回應:@YFdyh000:我是認為改這樣的話就沒有爭論參註要放標點前還是標點後的問題了,或者移動到方針區討論?-- 宇帆(明年二月加入維基將滿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聯絡2017年12月16日 (六) 00:30 (UTC)[回覆]
(-)比較反對:顯得頁面亂--偷窺ACU的用戶頁/留言余光中 2017年12月19日 (二) 06:00 (UTC)[回覆]
(:)回應:@A-Chinese-Wikipedian:顏色只是為了在這裡討論時能看清楚,實際上是沒有顏色的。-- 宇帆(明年二月加入維基將滿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聯絡2017年12月19日 (二) 06:06 (UTC)[回覆]
設置視覺效果以示區別不是不好,只是別弄成默認效果就行了。具體的展示風格根據不同用戶的自定義JavaScript給這類<span>添加指定的class屬性即可,默認效果(包括未登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或禁用JavaScript的情形)就是不設置視覺效果(保護視力,預防眼花)。如果是使用背景顏色作為不同區域的區分標誌,建議對其設置半透明的CSS背景色,這樣即使有2處注釋的區域發生部分重疊,也能看得出位置區別。更複雜的區域重疊經過適當的轉換處理(比如必要時對整句注釋拆開成對關鍵詞分開注釋)後,應該都有能靠顏色準確區分的簡單處理辦法。好像最多用上4種顏色就足夠需求了,也不必要拉大行高。(怎麼感覺像在討論四色問題...)當然,可以用更好的做法排除掉可能使區域發生重合的情況,做法就是一次只顯示一處注釋區域。比如用戶把老鼠移到「[1]」上,那就只給注釋1的覆蓋區域添加額外的醒目效果,注釋2的區域特效此時不顯示。這樣就不會發生區域重合了(此時用下劃線比用背景色好)。而顯示顏色建議支持用戶自定義,方便只混淆部分顏色的色盲人士根據自己的情況配色(雖然應該不多,嗯)。或許我考慮得太複雜了,反正加不加效果突出、加什麼效果合適的問題只是錦上添花的非強制功能,最後再去考慮吧。--Giggle2005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07:23 (UTC)[回覆]
(+)支持:這個方式應該是能夠解決標點位置的問題。但有一點,即使採用了此方案,中文維基可能會長期存在翻譯外文條目的情況,所以舊式的注釋風格會和新式的風格並存,這個似乎不可避免。另外,我突然覺得直接使用HTML標籤而非模板來實現此標註風格或許更好,不知道各位怎麼看。比如就用<span>標籤包裹要注釋的文字,用起來不會比專門的「參考來源區塊」模板麻煩。如約定用法:
哈,我要注释<span type="ref">这里<ref name="参考资料1" /></span>。
即可,用標記包裹文字和在標記區域末尾附註的整體風格不變。畢竟<span>是原生的HTML標籤,接觸過網頁設計的人一看就明白,沒有額外的學習成本。有的瀏覽器有網頁結構3D化的顯示功能,能直觀展示HTML標籤的層次關係,也比用不同顏色標記更清晰一些。我覺得不是很複雜的功能要求就不必依賴於藉助模板加以實現,除非能明顯簡化代碼量或者有統一特殊顯示格式的目的。--Giggle2005留言2017年12月19日 (二) 07:23 (UTC)[回覆]
用HTML標籤不利於統一維護。首尾調用模板則不反對,如{{col-begin}}。首尾標註估計能節省模板解析資源。--YFdyh000留言2017年12月21日 (四) 04:51 (UTC)[回覆]
(-)反對:措施成效不大。現有的條目需要人手改掉,亦未見太大益處,根本是耗費人力物力之舉。源碼編輯時會十分混亂,視覺化編輯更是難操作。--【和平至上】💬📝 2017年12月21日 (四) 12:07 (UTC)[回覆]
目前在討論方案細節和利弊,遠沒到實施階段(也肯定非強制要求),無需因此反對。如果名稱簡潔,不感覺會太混亂。視覺化編輯器不了解,但模板如果不輸出可見內容,應該忽略才是,編輯器支持則可能需官方技術組支持。如果僅為標註,不知道「{{refi-s|name}}内容{{refi-e|name}}」可否。註:關於必要性和利弊,仍在討論階段。--YFdyh000留言2017年12月21日 (四) 16:09 (UTC)[回覆]

文內引用擺放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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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已經編輯過不少文章後才來問,但引用的擺放位置應該在哪呢?是:

這段是引用[1]。還是
這段是引用。[1]

還是沒有硬性規定?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1月10日 (三) 09:46 (UTC)[回覆]

不知道啊。。我的話,如果是在一個段落的結尾就放在句號後面,如果在段落中間就放在句號前面。——꧁༺星耀晨曦༻꧂留言2018年1月10日 (三) 09:48 (UTC)[回覆]
個人習慣若是運用此來源的文字為整句話,則置於句點後方;若僅有一段數據等,並非是整句文字皆出自該來源,則置於該段文字後方。--NHC、人家才不是NPC呢哼! 。:.゚ヽ(*´∀`)ノ゚.:。 2018年1月10日 (三) 09:53 (UTC)[回覆]
使用說明:註腳→宜放置於標點之前。--Aizag留言2018年1月10日 (三) 09:54 (UTC)[回覆]
那就跟我原本的習慣一樣了,看到引用跟文字中間空了一個句點的間隔,就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1月10日 (三) 10:07 (UTC)[回覆]
原來是以放在前面為絕大多數,不過現在放在後面也慢慢流行了。個人感覺保持文內統一先來先到為好。--Yangfl留言2018年1月10日 (三) 10:57 (UTC)[回覆]
Help_talk:腳註#中文維基ref的位置應在句號前還是句號後?--YFdyh000留言2018年1月10日 (三) 17:06 (UTC)[回覆]

若干語言學相關條目註釋引用的文獻沒有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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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條目內註釋引用的文獻似乎是英文維基百科頁面搬來的,但參考文獻沒有列出完整格式,如書名、期刊篇名等。這現象是在語言學相關條目中發現,如半閉後圓唇元音註釋49列出Engstrand (1999),但參考文獻下並沒有該項,須至英文維基百科才找得到。類似情況在明清官話中古漢語也有,考量到可能還有其他大量條目有此問題,希望各位關注。因為不熟悉機器人的運作,不清楚這工作是否有機器人能大量修改。--Young0715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14:54 (UTC)[回覆]

這種翻譯的條目卻沒有標註確實給後續編輯帶來了困擾。--立日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15:41 (UTC)[回覆]
使用的哈佛參考文獻格式中的{{Sfnp}},不會在缺少書目的時候報錯,類似翻譯但是缺失參考文獻的不少,見Category:含有哈佛參考文獻格式系列模板鏈接指向錯誤的頁面。上面中古漢語條目,應該把英文條目"Works cited"小節完整複製到中古漢語條目的"書目"小節下應該可以解決。
另外,可以在自己的common.js導入英維的腳本HarvErrors.js,可以顯示出哪個引用缺失。效果如圖[4]。方法是加入下面一行:
mw.loader.load( "https://en.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vick/HarvErrors.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 );"--Kethyga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15:57 (UTC)[回覆]

幫助:腳註是不是需要更新?還需要講2005年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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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頁面介紹了2005年之前標記腳註的方法和如何過渡到<ref>標籤,這還需要留着嗎,2013年的兼容性也不用再提了吧?還是說有紀念價值?

另外的一個小問題是,該頁面的例子寫<ref>张三. 2005. 太阳. 学术出版社, 香港. pp. 23.</ref>,但這是很不規範的參考資料寫法,現代的用法應該是用cite模板了。雖然幫助:腳註是幫助,不是指引,我覺得最好也用上現代寫法。--Gqqnb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16:44 (UTC)[回覆]

始終是對新手介紹怎樣用ref的地方,一來到就說用cite模板,似乎又太難了。對比英文版的en:Help:Footnotes,範例也是<ref>''LibreOffice For Starters'', First Edition, Flexible Minds, Manchester, 2002, p. 18</ref>,也是不用cite模板的。2005年舊的註腳方法到了今天倒是還有上千個條目在使用中的說。--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10月8日 (六) 17:06 (UTC)[回覆]
可以調整和更新文檔,但歷史信息建議保留(調整位置)而非移除。cite是更規範、利於維護等優勢,但順便問一下,是否有轉換參考文獻文本到cite參數的工具/機器人,有時想偷懶(直接從其他學術工具導出引用),不想手動填各字段。--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17:27 (UTC)[回覆]
目前好像只有{{Cite doi}}可以偷懶?--Anghualee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19:41 (UTC)[回覆]
doi自動生成的結果有時不全,且無法即時看到結果,不太放心。裡面的[5]工具聽上去不錯且仍在更新,有待嘗試。--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04:52 (UTC)[回覆]
學術工具導出的話,你導出成BibTeX (.bib)引用格式,它是結構化的,應該很方便地用字符串替換的方法改成cite模板。--Gqqnb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02:17 (UTC)[回覆]
感謝建議。不知道是否有已知的替換工具/腳本。--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04:53 (UTC)[回覆]
2017原始碼編輯器支援根據輸入資訊自動生成註腳,通常只需要簡單覆核,可以省去一大半力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0月9日 (日) 10:09 (UTC)[回覆]
Zotero (73782253) 抓取學術參考文獻很方便的,也方便轉換到Wikipedia格式,官方庫支持大多數英文學術網站,中文庫有中國大陸幾個常見學術網站。另外,維基可視化編輯中的「添加引用」,其中支持抓取的網站和Zotero基本是同步的。--Kethyga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12:20 (UTC)[回覆]
能加當然好,但是會用 Cite 模板的也不見得真的有照著用,我有修復的某些亂七八糟的情況就不說了,就連我自己有時候糾結一番也只能瞎填。好比說從{{youtube}}外部資源模板改成{{Cite AV media}}引用時,有時候我會拿location屬性來放該影片的頻道連結,自首可以從輕發落嗎。--Anghualee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19:57 (UTC)[回覆]
YouTube一般用cite web了吧,我沒有放過頻道鏈接。cite格式細節挺多亂填,沒有具體定論和檢查(某些檢查也很添麻煩)。像是新聞網站A轉載媒體B的新聞,我會用cite web而非cite news,B填為作者,因為我不知道是否為媒體B原稿。我很想批評的是新浪等自媒體網頁填website=新浪、作者不填,冒充可靠來源。--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04:50 (UTC)[回覆]
例如Yahoo新聞這種的,我會一樣用 Cite news,website 放 yahoo新聞,然後真正的新聞發佈者(Udn、EtToday...etc)放 publisher,用這樣來表示網站轉載,因為他有點類似於新聞發佈者放 publisher,然後外電來自於路透社的話 agency 放路透社這樣的情況。別說author跟publisher了,有放 url 我就偷笑了,一堆空引用都是靠通靈能力下去修復的,最好<ref>{{cite web|||||}}</ref>是有人看得懂這想引用什麼鬼啦。--Anghualee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10:40 (UTC)[回覆]
  • 但「publisher」參數似乎指發行機構(單位)而非撰稿者……
  • 我還想吐槽,cite最終展示效果的字段位置和含義,有時不是很好懂。包括期刊卷號、期號等本就不好理解和識別的概念。包括書籍主編、章節作者等如何體現區分。
  • 剛剛一例,大同號輕巡洋艦「皮明庥. 羅致通. 中山艦風雲錄. 武漢出版社. 1998-10: 138. ISBN 7-5430-1812-8.」,誰能看出這是「page=138|chapter=羅致通」,用at參數則「|at=和|page=只需其一」,用「page=138 羅致通」似乎很怪。捨棄章節標題感覺損失少許信息。或許該手動加上雙引號/單書名號……似乎cite應該默認加書名號彰顯這是篇名。en:Template:Cite book的chapter參數是加了雙引號。
--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11:01 (UTC)[回覆]
  • 例如我用這個新聞舉例,網站(website)是Yahoo新聞、發行單位(publisher)是TVBS新聞網(標題上方)、作者或撰稿者(author)是王馨儀(標題下方)。
  • 對,這就是為什麼前面有人抱怨"很不規範的參考資料寫法",因為其實規範很多,除了腳註說明頁面中的芝加哥格式以外,還有什麼 APA 等等,你符合其中一種通常就是其他規範的不規範。Cite 那一票模板具體是用哪個規範,我也沒有深究過,但是基本上學術界搞參考文獻是會這樣搞就是了。羅致通前面是句號,所以他不會是作者,然後如果是編輯的話我記得好像不在那個位置,還會多一個"編"。我是有看過有人用 title 放例如說"《中山艦風雲錄》羅致通"之類的,至於預設加不加書名號我就沒意見了。--Anghualee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11:26 (UTC)[回覆]
想做就做啊!皮明庥. 〈罗致通〉. 《中山舰风云录》. 武漢出版社. 1998年10月: 138頁. ISBN 7-5430-1812-8. 。-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10月9日 (日) 11:32 (UTC)[回覆]
既然發現英文有加雙引號,我覺得是中文的cite(CS1)可能要改,而非個例問題。但書名號還是雙引號,書名號是否單雙轉換,就有點複雜了。--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11:55 (UTC)[回覆]
剛剛發現有個{{Cite isbn}}的模板,底下有一堆子頁面,這個模板還有在繼續使用嗎?--Anghualee留言2022年10月10日 (一) 04:10 (UTC)[回覆]
南社 (72601569) 有在用,刪除內容前,需要清理。另外,看這個模板可以在不同條目使用。--Kethyga留言2022年10月10日 (一) 04:17 (UTC)[回覆]
我會使用via參數,表明網站的內容通過第三方無關的服務提供。這個參數的存在感低到大家都不記得它。--MilkyDefer 2022年10月9日 (日) 11:17 (UTC)[回覆]
你說的沒錯,參數的說明的確是把 Yahoo新聞放 via 會比較正確。--Anghualee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11:40 (UTC)[回覆]
如果是在yahoo!新聞看到的新聞,那麼我不贊同這麼做。以您剛剛舉的例,url直接填TVBS新聞網的網址,而不填yahoo!新聞的網址,豈不是更好?不用填via,也不必區分website和publisher。我不理解為什麼許多編輯者引用在yahoo!新聞看到的新聞,會沿用yahoo的網址。人家已經告訴你,它轉載自哪家媒體了,那麼編輯者是否應該自己去找一找被轉載的媒體報導這則新聞的自家的網址?-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10月9日 (日) 12:25 (UTC)[回覆]
能找到原始的更好,但是有時候歷史新聞的話,門戶網站上還有,但是新聞機構的網站(比如TVBS)可能已經無法訪問了,Yahoo新聞類似中國大陸的新浪、搜狐等。--Kethyga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12:31 (UTC)[回覆]
撇開轉載新聞,有時候若在Google書籍上能夠找到某本書籍,不用親自去圖書館,那當然比較方便,這時我就會填寫相應之「via」參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0月9日 (日) 12:41 (UTC)[回覆]
我個人會用work搭配publisher展示主從關係。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2年10月10日 (一) 01:09 (UTC)[回覆]
這種組合我通常只用於網站文章。畢竟Google書籍只是平臺,不是真的出版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0月10日 (一) 07:06 (UTC)[回覆]
對的,之前我建議過「插入」工具增加該字段,不過後來沒繼續下去。當時討論中也有人提到是否加單雙書名號、卷號用中文表明等。via同時有局限性,某些格式會被拒絕。--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12:02 (UTC)[回覆]
的確需要更新一下。在那個年代(2005)還沒有那麼多平台網站,電子書等平台也是越來越多。應該恰當更新引用網絡來源時的格式,如via這類參數。
另外,Help:腳註的定位很明顯不是給新人看的,內在的要求就和寫論文時引用資料的格式要求一樣。置頂也有寫明「如果您是新手,建議您閱讀《Help:如何引用來源》一文。」,那邊也是寫「如果您想要了解更高級、更複雜的來源引用方式,請參考《幫助:腳註》」。--Nostalgiacn留言2022年10月19日 (三) 12:29 (UTC)[回覆]

CITEPUN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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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維基百科有w:MOS:CITEPUNCT,它說明腳註/來源/引文/參見/在這兒到底叫啥該放在標點符號的前面或者後面(在英維基上是在後面)。中文維基上有沒有相似的內容? Aaron Liu留言2023年8月18日 (五) 15:37 (UTC)[回覆]

沒有,甚至分為兩個派系。--MilkyDefer 2023年8月18日 (五) 16:05 (UTC)[回覆]
媽耶…… 有沒有可以看到「放在標點前面」派的理由的地方? Aaron Liu留言2023年8月18日 (五) 16:15 (UTC)[回覆]
理由是句號前表示佐證句內(包括如半句或某個數據),句號後表示佐證整句或整段多句。沒有統一做法,並且仍沒法保證ref佐證的內容沒被後續改動過。應該有挺多的歷史討論。--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8日 (五) 16:23 (UTC)[回覆]
佐證句內的半句不能直接放逗號後面嗎? Aaron Liu留言2023年8月18日 (五) 16:42 (UTC)[回覆]
放逗號後面不美觀,以及少數情況下放前面更精準。如「2000年冠軍、2001年亞軍、2002年冠軍。」,如果該資料只寫了2001年,放第二個頓號後面類似2000年也是它支撐的。--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8日 (五) 17:04 (UTC)[回覆]
好吧,差點兒忘了中文是全角的 Aaron Liu留言2023年8月18日 (五) 23:52 (UTC)[回覆]
你想討論的是不是「腳註標示放在句號之前、之後」這個話題?如果是,其實過去不少人討論過,比如:放在句號前面放在句號後面。由此看來,還真的分成兩個派系,甚至還有人指正對方。--2001:B011:A401:34DC:C111:EE79:9E7F:3D84留言2023年8月19日 (六) 01:21 (UTC)[回覆]

怎麼在註裡添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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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iki/7KJa --意大利麵就應該拌42號混凝土留言2023年8月24日 (四) 09:07 (UTC)[回覆]

您的格式錯了,幫您修正了:Special:Diff/78643092。--Valerianb24留言2023年8月24日 (四) 09:39 (UTC)[回覆]
我為什麼收不到你的回覆?--意大利麵就應該拌42號混凝土留言2023年8月24日 (四) 11:18 (UTC)[回覆]
{{#tag:ref|這是註{{#tag:ref|這是註裡的來源}}這樣|group=註}}引用錯誤:沒有找到與<ref>對應的</ref>標籤這樣</ref>這樣用。@意大利面就应该拌42号混凝土。另外Valerianb24你可能誤會他的意思了,註裡面是可以放來源的。--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8月24日 (四) 12:22 (UTC)[回覆]

註解

註裡的來源

註裡面放來源裡面再放註也可以,可套娃引用錯誤:沒有找到與<ref>對應的</ref>標籤[註 1]來為尾巴</ref>引用錯誤:沒有找到與<ref>對應的</ref>標籤[註 2]來為尾巴</ref>來源尾巴</ref>。{{#tag:ref|這是一條來源{{#tag:ref|這是一條來源{{#tag:ref|這是套娃來源1}}{{#tag:ref|這是套娃註1|group=註}}來為尾巴}}{{#tag:ref|這是一條註解{{#tag:ref|這是套娃來源2}}{{#tag:ref|這是套娃註2|group=註}}來為尾巴|group=註}}來源尾巴}}。以上--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8月24日 (四) 12:28 (UTC)[回覆]
感謝--意大利麵就應該拌42號混凝土留言2023年8月25日 (五) 06:07 (UTC)[回覆]

參考資料

註解

  1. ^ 這是套娃註1
  2. ^ 這是套娃註2

樓上說的也未免太複雜了吧?!給他看Help:腳註,不就好了嗎?--2001:B011:A401:5546:C41:C9A9:F002:8396留言2023年8月27日 (日) 11:56 (UTC)[回覆]

關於注釋格式問題。請問現在社群的共識或條目撰寫的要求是注釋內容不需要與後續的正文內容空一格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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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記得以前是注釋內容要和後續的正文內容空一格隔開。

例如:

正文內容,<ref>注釋內容</ref> 正文內容。

現在是不要求空格,還是統一標準而不再空格?

因為最近我在撰寫條目的時候,多次被同一名編輯修改我的格式。如果這個空格格式已經不被允許,我後期編撰條目的時候也可以規避。但如果這個空格格式是可以自由選擇,那該編輯專門針對我的條目進行修改是否算是不遵守社群禮節?

--Chiu Hsiao (✉️Message) 2024年6月14日 (五) 01:46 (UTC)[回覆]

從未要求過空一格,中文環境下也沒有空格的習慣和要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4日 (五) 03:17 (UTC)[回覆]
多謝。那我知道該如何撰寫了。--Chiu Hsiao (✉️Message) 2024年6月14日 (五) 03:21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同一網頁參考資料不同版本的引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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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編寫條目中科宇航。條目中部分內容的參考資料以前在該企業官網一頁面上,但去年該網頁內容進行了修改(但標題、url均不變)。

由於新舊兩版本的網頁都被互聯網檔案館所記錄,我該如何處理新舊參考資料?我目前的做法僅僅是把舊版設為dead-url=yes,並區分了參考資料名和引用時間。

鏈接:

--Yusancky留言2024年7月6日 (六) 06:16 (UTC)[回覆]

這種處理方法初步看上去沒甚麽大問題。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6日 (六) 11:06 (UTC)[回覆]
參考資料的模板只支持一個連結,可以用備註的參數加註另外一個連結,或者使用2個<ref>--Rastinition留言2024年7月6日 (六) 11:09 (UTC)[回覆]
我相信他是在代碼上把新舊兩版當成兩個分別的來源處理的,也就是你所説的第二種辦法。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6日 (六) 11:53 (UTC)[回覆]

參考來源的引用應該在逗號/句號的前面還是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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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確定是否有人已經問過這個問題,但是對於在條目中引用來源到底要在逗號/句號前面還是後面?在不少條目中兩者都有且都被混用,而且似乎沒有明確的方針。所以,到底是要怎樣標註<ref>呢?是「地球是平的。[1]」還是「地球是平的[2]。」?--FK8438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6:14 (UTC)[回覆]

Help:腳註Help_talk:腳註#中文維基ref的位置應在句號前還是句號後?。我的意見是:一個從句,如果腳註修飾的是某段分句內容的,放標號左側;如果針對整個從句,則是結尾句號右側。——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0 (UTC)[回覆]
(+)贊成。不過實際寫起來(尤其是一些長條目的編輯)編者自己可能都想不起來這層標點符號的關係,所以應該也無所謂吧。--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28 (UTC)[回覆]
這個問題問過很多次。衹有支撐一整段的來源才會放在最後一個句號的後面,其餘情況都放標點前面,User:Sanmosa/論述/引用格式有很好的解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6 (UTC)[回覆]
這也只是我自己的個人建議。一般來説,不同用戶有不同的做法,我看過有全部放前面的,也有看過全部放後面的,甚至部分放前面、部分放後面,但決定前置或後置的條件與我自己的習慣不一樣的我都有見過。這主要是中文的標點符號體系的發展所導致的,現在確實沒有任何的規定指明放置的位置,而且要為此施加硬性規定也沒有可行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17 (UTC)[回覆]
一如往常,沒有定論。我個人就認為應一律置於標點符號前(涉及整段內容者可用重複註腳處理),但顯然這不代表社群共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21 (UTC)[回覆]
同意沒完全定論,也沒人願意將特定的表示方法變成明文規範。只能給出確實有不同的表示方法。——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01 (UTC)[回覆]
個人標註方式完全同Ericliu1912;對這一問題觀點同上,即無需作出特別規定,尊重主編+先到先得即可。--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2:10 (UTC)[回覆]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引注的文句最末有引號,那麼無論通常腳註本身格式是放在句末點號前還是句號點號後,這時都應該放在引號之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20:26 (UTC)[回覆]
(?)疑問:如果中維沒有的話,那麼別的語言和其他維基項目(甚至是非WM的)是否有類似的規矩和方針供參考?此外,按照邏輯來說在逗號的前面是更合理的(逗號通常沒有額外信息,只是敘述用途且與引用通常無關),但是對於句號的話我也不知道怎麼搞。--FK8438留言2024年12月3日 (二) 01:57 (UTC)[回覆]
英維是統一放句號後。對現實中(即可靠來源中)的文獻來說,我沒有仔細統計過,但習慣也是顯然不統一的。不過一般是統一放句末點號前或後(感覺是放點號前更多見,但不確定),「段落來源放後、單句來源放前」之類的這種格式好像沒在站外見過。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 7714—2015)》中的示例是放點號前的格式(即Ericliu和我的格式),不過那個標準本身並沒有對此做出任何規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08 (UTC)[回覆]
英文標點符號較窄,中文很寬,足以造成視覺差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9:21 (UTC)[回覆]
維基百科的不少格式其實是來自傳統論文格式,或者說傳統百科全書。可以直接參考書籍和論文的格式。我看了一些論文和數,有放標點符號前([7]),也有放標點符號後([8])。學界都兩可了,應該也沒必要強制。個人是建議一個條目內統一一個做法,這樣比較美觀。--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6:01 (UTC)[回覆]
放前放後有實際需求的,需求應大於美觀。也就是放後面可能是一句/多句/一整段的來源,放前面可能只是這一句半句的腳註。除非有更好辦法誕生來清楚標註腳註所能佐證的內容──我很期望,但目前沒有。--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8:18 (UTC)[回覆]
我多年以前在逗號的註解,都是採用方法二,僅在句號時,才用方法一。現在觀念有改,無論逗號或句號的註解,一律採用方法一,理由只有一個,就是為了美觀,整齊劃一,給閱覽者觀看條目時,有較佳的語感。--Znppo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8:37 (UTC)[回覆]

參考資料

  1. ^ 1.comQ
  2. ^ 2.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