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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賓 (176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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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賓(1767年—1846年),字象山,号鹿苹江西德化县人,清朝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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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鄉試中举,嘉慶六年(1801年)中三甲第一百七十一名進士,选庶吉士散館授檢討。嘉慶九年、十二年先后充雲南贵州鄉試副考官,十三年(1808年)充湖南鄉試正考宫。後歷任山东道监察御史、广西道监察御史、吏科给事中、工科给事中。嘉庆十八年(1813年),巡視東漕。嘉庆十九年(1814年),授東河副總河。時微山湖蓄水盡涸,運河淤塞,會同吳璥治河。嘉庆二十年,擢河东河道总督。为母丁憂,署礼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署广东巡抚。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授漕运总督,復調河東河道總督。主张疏通泉水济运,参加睢州、仪封、马营坝决口堵复工程。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初,管山东运河事务,兼署山东巡抚,專駐張秋。同年十二月授安徽巡抚。

道光元年(1821年)六月,复授漕运总督。二年(1822年)九月,改授湖广总督。改革湖广食盐销售制度。1826年6月22日-1832年9月14日期間,李鴻賓接替阮元擔任兩廣總督。任期镇压广东连州瑶变。上疏请求游民报垦广州、潮州各府州山场荒地,永不升科。

《清史稿·李鴻賓傳》記載,英商成功行賄李鴻賓,允许外人容阿华充当洋行,為英商輕視中國官吏之始[1]。道光十二年(1832年),尚書禧恩等由湖南赴粵剿辦廣東連州瑤变,李鴻賓被遣戍烏魯木齊。道光十四年(1834年),釋還,担任編修。道光二十年(1840年),去世。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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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高拜石 正中書局版 <新編古春風樓瑣記>(廿五) P42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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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66》,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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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史稿》卷三百六十六 列傳一百五十三
前任:
阮元
兩廣總督
任職期間:1826年6月22日-1832年9月14日
繼任:
盧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