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共同声明
外观
(重定向自朝鲜北方和南方联合声明)
南北共同声明或七四南北共同声明(朝鮮語:7·4 남북 공동 성명/7·4 南北 共同 聲明)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于1972年7月4日缔结的共同声明,主要内容包括:不依靠外来势力和在没有外来势力干涉的情况下实现统一;统一应以和平的方法实现,不采取武力行动;作为同一民族应当超越意识形态和制度的差别,促成民族大团结;终止相互武装挑衅和诽谤中伤,制止意外的军事冲突;尽快展开南北红十字会会谈;架设汉城-平壤直通电话;成立南北协调委员会等[1]:226-228[2]:265[3]:273-276[4]:105。
过程
[编辑]1972年5月2至5日,韩国中央情报部部长李厚洛秘密前往平壤和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内阁首相金日成会面,两人举行了两次会谈。1972年5月29日至6月1日,朝鲜内阁副首相朴成哲非正式访问汉城(今译首尔),与韩国总统朴正熙及李厚洛会面,为《南北共同声明》铺路。
参考文献
[编辑]- ^ 朴钟锦. 《韩国政治经济与外交》. 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3. ISBN 978-7-5130-2476-1.
- ^ 董向荣. 《韩国》.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9年5月. ISBN 9787509707326.
- ^ 方秀玉. 《战后韩国外交与中国-理论与政策分析》.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1年12月. ISBN 978-7-5326-3500-9.
- ^ 张光军主编. 《韩国执政党研究》. 广州: 广东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10年11月. ISBN 978-7-5100-2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