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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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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府知府臺灣清治時期臺灣北部正式設立臺北府之後,所設置的級地方官知府,品級為從四品。始設置於1877年,由當時臺灣府知府向燾調署。不過另有說法認為林達泉為實際的臺北府首任知府,另外第二任向燾未到任即病逝,第三任趙鈞因同時擔任臺灣府知府實際上待在臺灣府城辦公,故林達泉逝世後實際上管理北臺灣政務的是陳星聚[1]

歷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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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次 姓名 任職日期(西曆) 任職日期(中曆)
1 向燾 1877年 光緒三年
2 林達泉 1878年 光緒四年
3 向燾
4 陳星聚 1879年 光緒五年
5 趙鈞 1880年 光緒六年
6 陳星聚 1881年 光緒七年
7 劉勳 1886年 光緒十二年
8 雷其達 1886年 光緒十二年
9 程起鶚 1888年 光緒十四年
10 吉昌 1890年 光緒十六年
11 陳文騄 1892年 光緒十八年
12 管元善 1894年 光緒二十年
13 俞鴻 1895年 光緒二十一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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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郭佳玲. 〈陳星聚與清末北臺灣開發之研究〉. 《臺北文獻(直字)》. 2019-12-25, (210): 123-144. 
先前官職:
無(1877年開府)
台北地區統治者
1877年—1895年
後繼官職:
臺北縣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