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法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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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法運動1917年1922年)指孫文領導,反對北洋政府,在廣州另立中華民國軍政府的行動。在中國國民黨歷史中,亦稱為「三次革命」。所謂「護法」,指的是護衛《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恢复根据约法选举产生的国会。

目录

[编辑] 起因

袁世凱

1911年辛亥革命後,1913年2月中華民國根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規定,進行首次國會選舉4月8日國會首次召開),國民黨得票最多,預備由宋教仁組閣。3月20日,宋教仁遇刺,三天后身亡,引發二次革命。結果為袁世凱以武力壓服,孫中山等流亡日本

1914年1月10日,袁世凱解散國會,並且廢止《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爆发,9月日本进攻德国在华殖民地—青岛。1915年5月,袁世凱被迫同意日本對華二十一條。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凱稱帝,為洪憲帝政。1915年12月,蔡鍔等人發動護國戰爭反對袁世凱稱帝,取得成功。袁世凱被迫取消帝制,之後於1916年6月6日病逝。

袁世凱死後,黎元洪任總統,段祺瑞出任總理,恢复“约法”,舊國會亦恢復。不久,黎元洪與段祺瑞因為就中國是否向德國宣戰,發生府院之爭。段祺瑞主張參戰,而黎元洪及國會有所保留。後來,黎元洪免去段祺瑞總理之職,並且引督軍團團長張勳入京,卻引致張勳在1917年7月1日溥儀復辟,國會亦被解散,是為「張勳復辟」。「張勳復辟」最後被段祺瑞鎮壓,黎元洪引咎辭職,總統之職由7月6日馮國璋取代。段祺瑞稱事件為「再造共和」,指舊國會已被解散,原有法統亦已不再存在,於是與梁啟超等組織臨時參議院,成立新政府。

[编辑] 第一次護法

孫文(1917年)

1917年7月13日,孫中山從上海抵達廣州,19日通電號召北京原國會議員到廣州另組新政府。海軍總長程璧光率第一艦隊永丰舰等九艘战舰支持孫中山,於7月22日载一部分国会议员抵達廣州。

8月25日,約130名[1] 原國會議員(多数为国会中的政学会、益友社、民友社三系议员)在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會議通過:為維護《臨時約法》,在廣州組成中華民國軍政府,設大元帥一人、元帥三人,行使中華民國行政權

9月1日,非常國會九十一人投票,以八十四票選出孫中山為大元帥;之後選出滇系唐繼堯桂系陸榮廷為元帥;另外,以伍廷芳外交總長,唐紹儀財政總長(但未上任),程璧光為海軍總長,胡漢民交通總長。孫中山於9月10日就職,任李烈鈞為參謀總長,李福林為親軍總司令,許崇智為參軍長,陳炯明為第一軍總司令。

[编辑] 護法戰爭

軍政府成立後,形成南北對峙局面。當時支持廣州軍政府的,以廣西雲南的西南軍人實力最強。湖南亦有譚延闓趙恒惕程潛支持護法。在桂系陸榮廷的支持下,護法軍在1917年11月在湖南擊敗段祺瑞的進攻。段祺瑞因此辭去總理之職,南北暫時停戰。

1918年1月,馮國璋受皖系、直系壓迫,命曹錕再向湖南開戰;4月,在湖南大敗護法軍。但敵前指揮的直系吳佩孚得到湖南後,不顧段祺瑞反對,停止進攻兩廣,在7月與南方議和。徐世昌於10月就職總統後亦主張和平,於是戰事終止。

[编辑] 軍政府改組

除了海軍、元帥府親軍及二十營粵軍外,孫中山在廣州的軍政府內缺乏實質軍事力量支持,甚至到了「令不能出士敏土廠(大元帥府)」的情形;孫中山更一度嘗試發動兵變,曾親自下令海軍炮擊廣州督軍府,希望推翻桂系實力。

1918年1月9日,陆荣廷以段祺瑞下台为由,主张南北和谈。1月15日,陸榮廷、唐繼堯、莫榮新等聯同唐紹儀召開“西南自主各省护法聯合會”,另外設立一權力中心,主張承認馮國璋总统的法統,組成聯合政府程璧光逐漸傾向桂系,1月28日被暗殺。

1918年5月4日非常國會通過《軍政府組織大綱修正案》,以七總裁取代大元帥。孫中山辭去大元帥一職。5月20日非常國會選舉唐紹儀唐繼堯、孫中山、伍廷芳林葆懌陸榮廷岑春煊七人為軍政府政務總裁。岑春煊任主席總裁兼內政部長(後改為任可澄,由次長冷遹代),伍廷芳兼外交部長,陸榮廷兼陸軍部長(莫榮新代),林葆懌兼海軍部長,孫中山兼司法部長(未就,由徐謙謝持相繼代),唐紹儀兼財政部長(未就,由伍廷芳兼代),唐繼堯兼交通部長(趙蕃代),李烈鈞為參謀部長,章士釗為軍政府秘書長,張群為副官長。並推居正焦易堂為代表,敦請孫中山就總裁職。孫中山不就,5月21日離廣州,轉道日本,6月26日抵上海。第一次護法告一段落。

[编辑] 第二次護法

孫中山第一次護法時,陳炯明從廣東省長朱庆澜的親軍中取得二十營的兵力,培養成為日後建国粤军之始祖。並且以援閩為名,聯同海軍部分艦隊開赴潮梅一帶,一度進至福建泉州附近。1920年2月,仍駐廣州之軍政府桂系與滇系爭權,军政府瓦解,非常国会亦分裂,反对桂系的军政府首领和国会议员均纷纷离粤。8月开始第一次粤桂战争,粵軍由陳炯明指揮,進攻廣州驅逐滇、桂等「客軍」。孫中山亦得以於11月底重返廣州,重建軍政府,「第二次護法」開始。

1921年4月,國會非常會议再次召开,取消軍政府,聲稱組織正式中華民國政府,通過選舉孫中山為「大總統」,於5月5日在廣州就職。然而廣州政府未得任何外國承認,孫中山「大總統」之合法性亦多被受質疑,故多數只稱之為「非常大總統」。而陳炯明則為陸軍總長、內政總長、粵軍總司令兼廣東省長,實際上集大權於一身。孙当选后向国内外分别发表声明,并写公开信给徐世昌劝他自动离职。同时孙发表他的新政府的人事名单:

陳炯明

[编辑] 陳炯明及「炮轟觀音山」

主条目:六一六事变

孫中山就職後主張立即北伐,以武力統一中國。当时北京政府的大总统是徐世昌,但是他受直奉两系的军阀摆布。1922年初奉系决定与孙中山联手,欲南北夹击直系。4月29日,第一次直奉战争爆发。但是孙中山受到湖南和广东地方势力的阻力,迟至5月5日才亲赴韶关北伐大本營督师,以粵、滇、贛、湘軍組成北伐聯軍進攻江西的直系。但是6月16日广州陈炯明叛变。6月17日直奉停战,以奉军失败告终。

孫中山的北伐主張,最終與陳炯明發生衝突。陳炯明主張暫緩軍事,先建設廣東,實行聯省自治。6月2日,北洋政府大总统徐世昌下野,6月11日黎元洪上台完成其原來總統任期,6月13日黎元洪宣布恢复老國會。陳炯明以護法目的已達到为由劝請孫中山同時下野。孫中山及其支持者以陳炯明叛亂,從韶關回到廣州。6月16日發生炮擊觀音山總統府事件,孫中山在蔣中正陳策等護衛下乘永豐艦離開廣州,至8月初離開到上海。第二次護法失敗。

[编辑] 孙中山建立国民党党军

主条目:孙文越飞宣言

孫中山的兩次護法,都是倚靠實力軍人支持開始,亦都是因為實力軍人轉變態度而告失敗。經過護法之後,孫中山發現需要自己的軍隊進行其革命。之後開始了聯俄容共的政策,開展了國共合作。並且在蘇聯的援助下,1923年1月4日,孙中山通电讨伐陈炯明,组织东西两路讨贼军,发动驱陈战争,1月16日陈炯明撤出广州退守惠州。3月,孙中山重返广州,第三次在廣州組織政府——海陸軍大元帥大本營,成立黃埔軍校,培養屬於中國國民黨國民革命軍孫中山1925年3月12日逝世前都沒能成功。最後,國民革命軍終於在1928年年底北伐成功,統一中國

[编辑] 影響

歷史學者評論護法運動的手法:運動雖名為「護法」,但實際上以法律程序看,廣州「非常國會」每次開會皆少於法定人數。因此,實際上,軍政府自成立始,並不符合法定程序。廣州軍政府成立之後,亦一直未為外國所承認。而在孫中山成立軍政府之前,民國依然能保存表面上的統一。孫中山另立政府、建新法統的做法,以及護法其間,孫中山多次反對和談,堅持武力北伐,客觀上對中華民國的統一局面造成了破壞。此例一開,之後的數十年間,中國境內出現過各式各樣,自稱為真正「革命」、「合法」、壽命長短不一的政府,不下一、二十個。

根據近年發表的研究資料,孫中山首次從上海到廣州護法前,因為其反對中國參戰的態度,曾經得到德國政府二百萬銀圓的資助。孫中山是以此為資本,得以賄賂為北洋政府排擠的海軍,以及資助原國會議員南下廣州開會。西南各系軍閥性質類近佣兵,當孫中山財力枯萎時便起而反之。就算是當時的廣州市民,對於由孫中山招徠的「客軍」開賭賣鴉片、政府欠缺實幹革命精神、忽視市政建設等弊病,感到厭惡,因而對孫中山亦不存好感。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考文献

  1. ^ 原来国会议员南来参加护法的只有100余人,召集正式国会不足法定人数,乃借用民国2年议院法第七条“议员于开会后满一个月尚未到院者,应解其职”之规定,把没有南来的参、众两院议员解职,然后由候补议员递补,凑足法定人数。(引自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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