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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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本帝国
だいにっぽんていこく

大日本帝國

帝國

1867年 – 1945年
國旗 徽章
國旗 國徽
國歌: 《君之代
日本的位置
首都 東京
北纬35度41分,东经139度46分
語言 官方: 日本語
非官方: 朝鮮語臺灣語
宗教 神道教
政府 君主立憲制
日本天皇
 - 1867-1912 明治天皇
 - 1912–1926 大正天皇
 - 1926–1945 昭和天皇
內閣總理大臣
 - 1885-1888, 1892-1896, 1898, 1900-1901 伊藤博文 (首)
 - 1941–1944 東條英機
 - 1945 鈴木貫太郎 (末)
議會 帝國議會
 - 上議院 貴族院
 - 下議院 眾議院
歷史年期 新帝國主義
 - 明治維新 1867年
 - 廢藩置縣 1871年8月29日
 - 頒布憲法 1890年11月29日
 - 無條件投降 1945年
面積
 - 1940年 675,400.78 km² 
人口
 - 1940年 est. 103,727,610 人
     密度 153.6 人/km² 
貨幣 日圓大日本帝國時期)
朝鮮銀行券(朝鮮圓)
臺灣銀行券(臺灣圓)
日本軍用手票
之前
之後
德川幕府
琉球国
蝦夷共和國
大韓帝國
臺灣民主國
俄国千岛群岛
俄国南萨哈林岛
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大韓民國
中華民國台灣省
苏联萨哈林州

日本在二戰時所統治及佔領的地區,其範圍幾乎擴及整個西太平洋地區

大日本帝國又稱為日本帝國,是從1867年1945年期間日本的正式國號

庆应3年(1867年)10月,德川幕府第15代将军德川庆喜向登基不久的明治天皇歸還政权,称为大政奉还。同年12月,朝廷发布王政复古大号令,根据大号令,以讨幕派的萨摩藩长州藩的領導班子為中心組成了新的政府,天皇正式掌握政治實權。1889年,日本將国号改为大日本帝国,国家元首为天皇,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內閣國會也漸次設置。

后来,“日本”、“日本国”、“大日本”、“日本帝国”、“大日本帝国”都曾经使用過,直到昭和11年(1936年),国号正式统一为「大日本帝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第二年,也就是昭和21年(1946年),战败后的日本新的国家体系形成,国号改为「日本国」。

目录

[编辑] 國土範圍

[编辑] 首都

明治天皇1867年即位後,隔年即以「行幸」(天皇出巡)的名義,將皇室駐地由京都遷至江戶日本歷史上稱為「東京行幸」),並以「在東方的京都」之名將江戶改名為「東京」。在此之後,日本朝廷及政府也隨之遷移至東京。明治天皇以江戶時代江戶城為新住所,這個新皇宮曾使用「東京城」、「宮城」等名,二戰後更名為皇居至今。
按照日本憲法的規定,皇室的駐地即為首都所在,但名義上正式代表駐地所在的天皇寶座「高御座」,至今仍位於京都舊皇宮(即今日的京都御所)之內,未隨著皇室駐地遷至東京而有所變動,故日本國內的部分學者對於「日本首都的所在地」仍有爭議[來源請求]

[编辑] 內地

與現在日本的領土範圍相同,即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琉球群島(1879年依《北京專約》將大清帝國之藩属国琉球国納入版圖),以及其他附屬島嶼。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位於北海道東北方的「北方領土」。雖然日本聲稱自古即為其領土,但二戰結束後,即由俄羅斯佔領並實際統治至今,目前日俄雙方對此仍有爭議。

[编辑] 外地

有別於內地的稱呼,性質類似於清朝藩部。雖然外地在性質上屬於殖民地,但由於在法理上,外地仍屬於日本國土的一部分,故日本本土的部分法律適用於外地。在1945年太平洋戰爭結束後,日本被迫放棄所有外地的統治權。

1895年由《馬關條約》獲得,參見台灣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
1905年日俄戰爭獲得,但只有北緯50度以南部份,1942年編入內地。
1910年日韓併合獲得,參見朝鮮日治時期朝鮮總督府

[编辑] 租借地

[编辑] 委任統治區域

[编辑] 間接統治區域

[编辑] 人口

大日本帝国的國土範圍(昭和初期) ①内地、②台灣、②新南群島、③樺太、④朝鮮(以上為正式領土)、⑤關東州、⑥滿鐵附屬地、⑦南洋群島
地區 面積
(km²)
人口[1]
1920年 1930年 1940年
日本 382,560.83 55,963,053 64,450,005 73,114,308
台灣 35,961.21 3,655,308 4,592,537 5,872,084
樺太 36,090.30 105,899 295,196 414,891
朝鮮 220,788.44 17,264,119 21,058,305 24,326,327
總計 675,400.78 76,988,379 90,396,043 103,727,610
關東州 3,462.45 688,130 955,741 1,367,334
滿鐵附屬地1 290.30 231,438 372,270 -
南洋群島 2,148.80 52,222 69,626 131,157
1. 1937年行政權返還滿州国

[编辑] 参见

[编辑] 相關作品


[编辑] 參考資料

  1. ^ Kojima, Reikichi. Waga kuni saikin no fu ken oyobi to shi jinko, Showa jugo'nen kokusei chosa no kekka ni yo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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