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 (中華民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中央銀行
Central Bank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部門資料
總裁 彭淮南
副總裁 周阿定
楊金龍
成立日期 1928年11月1日
所屬部門 獨立機關
(受行政院督導)
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
羅斯福路一段2號
網站 www.cbc.gov.tw

中央銀行中華民國中央銀行,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唯一的官方銀行,具有穩定台灣金融發展、維持物價平穩、維護新臺幣幣值等重要地位。

目录

[编辑] 沿革

中央銀行於1928年11月1日成立,总行设于上海外滩15号原上海华俄道胜银行大楼1949年初隨中央政府迁往广州,年底再隨中央政府遷往台灣。由於中央銀行許多重要文件隨同太平輪沈沒,以致於遷臺後十餘年無法復業。遷臺之初,原有編制僅保留六單位,重要業務均委由臺灣銀行辦理,包括:

  1. 通貨之發行
  2. 收受各銀行存款準備金
  3. 辦理重貼現及轉質押
  4. 代理國庫
  5. 辦理國際匯兌業務等

此時中央銀行有名無實,由臺灣銀行代行實質之中央銀行業務。直到1961年6月27日,由時任總統蔣中正電令核准「中央銀行復業方案」,隨即於當年7月1日正式在臺復業,並收回委託臺灣銀行業務。唯通貨發行業務一項,考慮新臺幣幣值穩定且流通已久,仍沿用新臺幣法定貨幣,由中央銀行印鑄存儲,委由臺灣銀行發行。1979年11月8日,中央銀行由總統府改隸屬行政院

2000年,政府發行新臺幣新鈔,正式將新臺幣訂為「國幣」,發行權收回中央銀行。至此收回所有中央銀行業務功能。陳水扁擔任總統時,將中央銀行的英語名稱改名為「Central Bank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名稱是:Central Bank of China),以避免與中國大陸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英語譯名: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混淆。

[编辑] 組織架構

中央銀行總行大廈
  • 理事會
  • 監事會
    • 總裁
    • 副總裁

[编辑] 內部單位

  • 業務局
  • 發行局
  • 外匯局
  • 國庫局
  • 金融業務檢查處
  • 經濟研究處
  • 秘書處
  • 會計處
  • 資訊處
  • 人事室
  • 政風室
  • 法務室
  • 紐約代表辦事處
  • 倫敦代表辦事處

[编辑] 附屬機關

[编辑] 歷任總裁

[编辑] 行長時期

[编辑] 總裁時期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外部連結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http://zh.wikisource.org/wiki/中央銀行法
个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