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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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政协主席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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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任 贾庆林 就任:2003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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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期 | 5年 |
| 首任 | 毛澤東 |
| 創始年 | 1949年 |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本文章是關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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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国家机构 |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 / 委員長 |
| 國家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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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 / 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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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軍事委員會 / 主席 中國人民解放軍 |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
| 地方行政區劃 |
| 政黨 |
| 中國共產黨 / 章程 全國代表大會 中央委員會 / 總書記 中央政治局 / 常委 中央書記處 中央紀委 |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全國委員會 / 主席 |
| 民主黨派 |
| 參見 |
| 一國兩制 香港政治 / 澳門政治 |
| 兩岸關係 / 台灣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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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俗称“人民政协”以区别于“旧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但在《宪法》正文中,没有规定政治协商会议的地位。一般认为,政治协商会议已经沦为中国的政治花瓶,是中国共产党对内实现“统战”、对外表现“民主”的重要手段,已不能起到参政议政的作用。
当前,该国家政治机构下设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简称全国政协)以及各个地方委员会。其中“全国政协”常设机构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政协常委会”),该委员会由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全国政协主席现在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担任。
目录 |
[编辑] 名称来历
1945年8月-10月重慶談判,國共兩黨在商議時,共產黨代表周恩來認為談判重點就是召開政治會議討論建國方案,便提出召集黨派會議的協定草案。國民黨代表王世杰不同意“黨派會議”的名稱[1],赫尔利提出“政治会议”名称,各方接受[2]。张治中在9月10日会谈中為充分尊重各方意願,提出在“政治會議”中加入“協商”二字,中共默认接受了這個建議。在10月的毛澤東、蔣中正談判中,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及其任務便正式確定下來,並寫進了《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雙十協定”),決定“由國民政府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邀請各黨派代表及社會賢達共商國事”。1946年1月10日至31日,由國民黨(8人)、青年黨(5人)、民主同盟(9人)、共產黨(7人)和無黨派人士(9人)的代表一共38人在重慶舉行了政治協商會議,再一次確立了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针,並提出了對《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的若干修正的建議。
1949年中國大陸易幟後,中共於同年6月召集了各黨派代表商議建政事宜,先稱「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旋改命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此时的政治协商会议,除中国共产党以外,包含了其他八个民主党派,其中有仅次于国民党和中国的全国第三大党派“民盟”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其他七个有影响的党。即意在排除國民黨及其余跟随国民党迁台的小黨派。八个民主党派与1949年留在大陸的共産黨共同建设相对国民党一党专政更民主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给予了参与“政协”的民主党派更多的参政议政空间。这种模式直到大陆开始“社会主义改造”后“反右”以后才终结。此时的“政協”與1945年之政治協商會議,無直接關係。
[编辑] 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召開。毛澤東在開幕詞中宣佈:“佔人類總數四分之一的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
第一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表共662人,其中團體代表235人、區域代表116人、黨派代表165人、人民解放軍代表71人、特别邀請人士75人,充分體現了會議代表的廣泛性,體現全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大團結。
大會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共同綱領》相當於臨時憲法。大會選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選舉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會議決定以北平為首都,改名北京;以《義勇軍進行曲》為代國歌(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決定以《義勇軍進行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以五星紅旗為國旗。第一屆政協會議為新中國的成立作了準備。
1954年,由於宪法所规定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同年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立法功能过渡予全国人大,自此,政协便成为毫无权力的中共所定义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
[编辑] 现任全国政协主要领导
根據1982年12月11日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設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書長;第三十六條規定全國委員會主席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
- 主席:贾庆林
[编辑] 历任全国政协主要領導
[编辑] 歷任全國政協主席
- 毛澤東,第一屆(1949年—1954年),第二、三、四屆名譽主席
- 周恩來,第二、三、四屆(1954年—1976年)
- 鄧小平,第五屆(1978年—1983年)
- 鄧穎超,第六屆(1983年—1988年)
- 李先念,第七屆(1988年—1992年)
- 李瑞環,第八、九屆(1993年—2003年)
- 賈慶林,第十、十一届(2003年—)
[编辑] 历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编辑] 政協專門委員會
政協全國委員會下設九個專門委員會:
- 提案委員會
- 經濟委員會
- 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
- 教科文衛體委員會
- 社會和法制委員會
- 民族和宗教委員會
- 港澳台僑委員會
- 外事委員會
- 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编辑] 政协委员产生办法
成为政协委员首先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按惯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但海外华侨,及现在由中華民國(台灣)统治的地区的人民理论上也可参加。
[编辑] 基层政协
基层的政协由基层级别的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协商产生,不采用选举。
[编辑] 县级以上级别的政协
由该级政协的下一级产生,但也可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以协商推荐的方式产生。实际上,全国政协委员的产生一般由中共内定。例如2008年3月,毛新宇承认他的政协委员身份是胡锦涛亲自安排的[3]。
[编辑] 注释
- ^ 王世杰认为,各党人士总共不过一千万,不能代表民众,所以主张叫政治咨询会议,遭到中共反对,见下注文献
- ^ 李璜,团结问题--在燕京大学演讲词,成都新中国日报,民国三十四年三月二十九
- ^ 毛新宇:“我这个政协委员是胡锦涛主席亲自批准” http://news.163.com/08/0311/21/46PLTGO70001124J_2.html
[编辑]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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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澤東 · 周恩來 · 鄧小平 · 鄧穎超 · 李先念 · 李瑞環 · 賈慶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