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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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文件,只有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才能制定、修改。
[编辑] 章节
《中国共产党章程》包括如下章节:
- 总纲
- 第一章 党员
-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 第六章 党的干部
- 第七章 党的纪律
-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 第九章 党组
-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编辑] 历次修改
中国共产党章自1921年诞生至十七大先后制定、修正过十七次。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制定过七部党章。其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党章,都是在共产国际直接指导帮助下制定的,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幼年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些特点。1945年七大制定的党章,则是在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由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制订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完全成熟。
-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通过党章,共六章,二十九条,制定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的“最低纲领”和入党手续等规定。
-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章程共六章,三十条,增加候补党员规定。
-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规定了党支部、书记等组织形式。
-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规定了民主集中制、入党年龄18岁、和共青团关系等内容,设立中共总书记、政治局等组织形式。
-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强调中共是共产国际的支部,受共产国际领导。
-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增加了总纲部分,提出毛泽东思想、群众路线等指导思想。
-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发展经济作为党的主要目标,删除了毛泽东思想的指导思想地位。
-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把林彪作为毛泽东的继承人加入党章。增加“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等文革内容。
-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取消了林彪的内容,肯定文革内容,强调“这样的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恢复八大的经济建设内容,以“四个现代化”为党的目标,恢復纪律检查委员会,继续肯定文革。
-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否定文革,禁止个人崇拜。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些小修改。
-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增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邓小平理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等内容。取消顾问委员会。
-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邓小平理论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列为行动指南。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增加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内容,增加党徽党旗一章。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增加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内容,和党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