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本文章是關於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 国家机构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委员长、副委员长 |
| 国家主席 国家副主席 |
| 国务院 (中央人民政府) 总理 副总理、国务委员 |
| 中央军事委员会 / 主席
|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區劃 |
| 政党政治 |
| 中國共產黨 / 章程 全國代表大會 |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全國委員會 主席、副主席 |
| 民主黨派 无党派 |
| 人民团体 / 工商联 |
| 统一战线 统战部 |
| 港·澳·台·侨 |
| 香港政治 澳門政治 |
| 兩岸關係 台灣政治 |
| 国共关系 反分裂法 |
| 外交·国防 |
| 外事办 解放军 |
| 外交部 国防部 |
| 特色·国策 |
| 社会主义 改革开放 人大制度 多党政协 一國兩制 族域自治 计划生育 科教兴国 |
|
其他国家·图集 Portal:政治 |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简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1925年10月,根据中共第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决定建立“中央军事运动委员会”。其后二十年间,该机构屡次更名为“中央军事部”,“军事科”,“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等等。1945年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于8月成立了新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任主席。
尽管从理论上讲,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只是军队内中共党务组织的领导人,由於中共对军队控制的关系(党指挥枪),该职务实际上至今为止其人选全部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领导人,中央军委主席一职的人选一般标志着一个统治时代的开始和终结;而相比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等党章和宪法意义上的最高领导人则都曾出现过由非实际最高领导人担任的情况,如刘少奇、胡耀邦等。另外,自从1982年修改宪法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以来,除了过渡时期以外,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一直兼职国家军委主席,从而使这一职务在实际运作中具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军事统帅的地位。
在中共十二大的党章中规定,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必须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产生,但这项规定在十三大时被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毛泽东时代,由毛泽东担任军委主席;在邓小平时代,过渡时期由华国锋担任,之后邓小平担任直至1990年,随后就是江泽民时期或称后邓小平时代。
客观上在中国,军事权力在政权完全稳定以后,中共中央总书记(主席)、国家主席和军委主席均由一人兼任。在政权的过渡时期,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有时由一个人兼任,军委主席由实权人担任。如邓小平主政后最高职务为军委主席,期间胡耀邦、赵紫阳和江泽民先后担任党的总书记。1993年以后,江泽民集党总书记、国家主席和军委主席三职于一身,其中1989年6月接替趙紫陽为党的总书记、其中1989年9月接替鄧小平为軍委主席、1993年接替楊尚昆为国家主席。
如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为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在2005年3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胡锦涛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编辑]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
[编辑]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 毛泽东(1945年-1949年,1954年-1976年)
- 华国锋(1976年-1981年)
- 邓小平(1981年-1989年11月9日)
- 江泽民(1989年11月9日-2004年9月19日)
- 胡锦涛(200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