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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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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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歌:中華民國國歌 國旗歌[注 1]:中華民國國旗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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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地理 (实际管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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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 | 請參閲首都章節 | ||||
| 中央政府所在地 | 台北市 | ||||
| 最大城市 | 台北市[參 1] | ||||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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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最高点 | 玉山:海拔3,952公尺 | ||||
| 最长河流 | 濁水溪:186.6公里 | ||||
| 最大湖泊 | 曾文水庫:17.14平方公里 | ||||
| 海岸线总长 | 1,566.3公里[參 2] | ||||
| 时区 | 國家標準時間 (UTC+8,無夏時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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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生活 | |||||
| 官方语言 | 國語(現代標準漢語)[注 2] | ||||
| 人口 | |||||
| 民族 | 漢族、台灣原住民族 | ||||
| 主要宗教 | 主要為佛教、道教及台灣民間信仰 | ||||
| 主要节日 | |||||
| 政治文化 | |||||
| 政治体制 | 國家制度:自由民主制 政府制度:雙首長制(現況偏向總統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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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憲法 | 中華民國憲法 | ||||
| 国家领导人 | |||||
| 经济实力 | |||||
| 人均GDP(PPP) | 30,028美元(GDP per capita,2007年 CIA factbook估計) | ||||
| HDI | 0.932(高,2005年)[參 3] | ||||
| 中央银行 | 中央銀行 | ||||
| 货币单位 | 新台幣(TWD) | ||||
| 国家资料 | |||||
| 国家象征 | |||||
| 国家代码 | TWN[注 3] | ||||
| 国际域名缩写 | .tw | ||||
| 国际电话区号 | +886 | ||||
中華民國,是位於亞洲東部、東臨太平洋,成立於1912年的民主共和國[參 4],同時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要戰勝國及联合国五個主要創始會員國之一[參 5]。宪法國土面積達1144萬平方公里,但因政府於1949年在內戰中失利,目前主權僅限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地,於國際上有時候也因地理位置或政治因素被稱為「台灣」或「中華台北」,現今中央政府所在地為台北市[注 4]。居民主要為漢族與台灣原住民。主要語言為國語、台灣閩南語、客家語以及南島語系語言,文字使用正體中文。
目录 |
國情
1911年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於1912年1月1日在南京成立,不久清朝末帝發佈《退位詔書》,中華民國取代清朝成為中國的代表。在袁世凱與孫文議和後首都遷至北京,這個時期被稱為北洋時期。1913年舉辦全國大選,開票結果參議院與眾議院最大黨皆為國民黨,然而總統袁世凱使用暗殺恐嚇收買等手段破壞國會,當時可能成為內閣總理代理孫文的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被暗殺,讓政治陷入亂局,期間發生洪憲帝制與溥儀復辟,使中華民國差點覆沒。後期軍閥割據,動盪不安。中國國民黨發起北伐後大致統一全國,首都遷至南京。期間內憂外患不斷,1937年至1945年間與日本全面爆發戰爭(詳見抗日戰爭與二戰)。抗戰勝利後頒布憲法,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1949年與中國共產黨在国共内战中失利,失去中國大陸領土。12月7日播遷至台灣,並延續至今。同年,中國共產黨於中國大陸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形成海峽兩岸長期對峙的狀態。
現今實際管轄領土共有台灣本島(含附屬島嶼)、澎湖群島、金門群島(含烏坵)、馬祖列島、東沙群島以及位於南沙群島的太平島和中洲島。一級行政區分為台灣省、福建省、台北市與高雄市。台灣本島為實際管轄領土的主體,西部地勢低平,山地佔全島2/3,最高峰玉山海拔3,952公尺。北回歸線約在台灣中南部穿過,氣候分成了熱帶及副熱帶的季風氣候,七月至九月常有颱風出現。主權方面,中華民國政府從未宣布放棄大陸領土[注 5]。依憲法規定,其法定領土以固有疆域而定,然而範圍之界定為政治問題[注 6]。另外也從未承認釣魚臺列嶼、甚至琉球群岛為日本領土。
政府體制為特有的五權分立制度。原於1946年制定的憲法在1990年代後進行一些修正,以實用於現今環境。主要政黨有中國國民黨與民主進步黨兩黨[參 6]。經濟以服務業與製造業為主,出口以電腦與電子產業為主,主要貿易夥伴為中國大陸與香港、美國及日本。外交方面,由於兩岸互不承認國家地位,在國際間時常發生外交戰。1971年,其聯合國會員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後,在國際上的外交空間更加縮小。目前不受國際社會普遍承認[參 7] [參 8],但與世界主要國家維持半正式的關係[參 9] [參 10],並參與一些國際組織,與23國建有正式邦交關係。目前實行「外交休兵」政策,以期緩和與大陸之間的邦交國競爭。兩岸在政治方面因為大陸兩岸統一的主張與台灣統獨問題,仍有糾紛。但自1987年以來,兩岸在經濟及文化上之交流日趨頻繁,近來也展開三通。目前兩岸關係仍維持和平的狀態。
稱謂
中華民國政府視己為中國之正統傳承者,但自1949年遷往台灣後,國際社會始以「國府中國」或「自由中國」來稱呼中華民國,並以「紅色中國」或「共產中國」來稱呼位于中国大陆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參 11],以示區別。以「台灣」替代中華民國名稱的情形可能自越戰時開始普遍[參 12]。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就改变中国代表权之「重要问题案」表决投票,未能通过,中華民國代表团主动宣布退出聯合國[參 13]。随后,联合国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取代中华民国代表投票表决,通過第2758号决议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唯一合法中國代表[注 7]。而在1979年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前,美國便開始普遍直接以「中國」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參 14],近斷交時開始直接以「台灣」稱呼中華民國,美國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原則中「一個中國」政策下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中國代表[參 15]。今日,「台灣(Taiwan)」成為中華民國在國際上另一個稱呼。國際媒體多稱中華民國為「台灣」(Taiwan),例如英國路透通訊社在報導2008年北京奧運會賽況時,以「台灣」來稱呼。
在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世界衛生大會等不以主權國家身分參與的國際組織中,中華民國使用的名稱多為「中華台北」,英語譯為「Chinese Taipei」。在世界貿易組織中,中華民國採用「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即「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的名稱;簡稱亦被世貿秘書處強制改為「Chinese Taipei」(中華台北)。[參 16]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於政治因素排斥“中华民国”字样,并宣称中华民国早在1949年10月1日(或12月13日)已经灭亡并走入历史[參 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官方称谓中,中华民国被视为前朝,其仅能出现在历史资料或朝代列表中[參 18],时政新闻中所有涉及中华民国的地方,均以“台湾”或“台湾当局”代替[參 19][參 20]同时反对“一中一台”;对于国际场合,除在主辦比賽時稱其為「中華台北」外,其他場合称其為「中国台北」、「中國台灣」稱之,有时也以「台灣」称呼台湾的体育团队及运动员,例如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錦濤在2008年8月8日會見中國國民黨主席吴伯雄、榮譽主席連戰、以及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時表示:「我們『台灣的體育健兒』,在比賽中一定會得到大陸同胞的熱情加油」,「在主戰場作戰,『台灣選手』一定可取得好成績」。[參 21][參 22]
歷史
立國之初
甲午戰爭後清朝面臨許多政治和外交危機,民間革新與革命思潮湧現。孫中山創立兴中会,號召推翻滿清帝制。革命思想及主張逐漸得到認同並影響廣泛之後,同華興會、愛國學社、青年會合組同盟會。1911年10月10日於武昌發動的辛亥革命成功,隨後數月內各省回響,紛紛獨立。12月29日,清朝原有的22個行省中已經獨立17省。
岌岌可危的清朝起用袁世凯任内阁总理大臣。雖然袁世凱發兵擊潰湖北的革命軍,但他希望議和以實現自己的目標,之後雙方斷斷續續停戰,並正式派代表於上海議和。革命期間因有黎元洪與黄兴之爭,久議不決。孫中山自海外返國,被獨立各省代表選為臨時大總統。[參 23]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的總統府宣誓就職,中華民國正式成立。同年1月至3月,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將已經於1911年12月25日通過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定為臨時憲法,同時定南京為臨時首都。2月12日,在清朝內閣總理袁世凱等大臣的勸說下,隆裕太后代宣統帝溥儀發布《退位詔書》,清朝至此結束。[參 24]
北洋時期
權臣袁世凯利用軍事優勢與政治手腕,在南北議和中取得絕對優勢。不久,孫中山讓位於袁世凱,政府遷都至北京,史稱北洋政府。於此時期,中華民國遭遇兩次危機,一次是袁世凱欲稱帝的洪憲帝制,最終蔡锷、唐繼堯、李烈鈞等人發起護國戰爭(又稱雲南起義)推翻袁世凱政府。另一次為張勳發動的溥儀復辟,最終被段祺瑞所擊敗。而後段祺瑞廢除《臨時約法》,孫中山隨即發起護法運動,於廣州建立護法政府,軍政時期開始。此時期,由西方引進民主及科学思想,發起許多運動。以北京學者為首的新青年派等知識份子发起新文化运动。而以南京學者為首的學衡派等知識份子則復興中華文化。第一次世界大战後中華民國成為戰勝國,由於青島歸屬問題使知識份子又發起五四運動。
北洋政府因為府院之爭、貪污腐敗(例如曹錕利用賄選擔任總統)與軍閥割據而動盪不安。軍閥局勢最後為:據有東北、河北及山東的奉系张作霖(含魯系)、河南湖廣的直系吴佩孚及江南的皖系孫傳芳。當時廣州護法政府則受實力派軍閥牽制,之後又因陈炯明叛變使北伐失敗。孫中山在共產國際協助下重建,定出聯俄容共政策,以「反對帝國主義」、「打倒軍閥」為口號[參 25],但這造成了共產黨勢力滲透至國民黨中。護法政府在苏联協助下成立黄埔军校。1925年,護法政府改組為國民政府,並建立國民革命軍(簡稱國軍)。國軍建立後東征陳炯明,平定滇、桂叛軍,締造了北伐契機。最後以蔣中正為總司令於1927年發動北伐戰爭。
北伐期間,國軍主力北上攻下長沙與武漢,擊敗直系後東征攻下南昌。東路軍經由閩浙,最後與主力軍會合於南京,新直系潰敗。之後因為容共問題,蔣中正於南京另立國民政府並宣布清黨,是為寧漢分裂。隨後武漢同意「分共」,與南京復合,史稱寧漢合流。遭到驅除的中国共产党則於8月1日發動南昌事件。1928年西北軍冯玉祥與晉系阎锡山加入國軍,兵分三路攻向北京。期間日本為阻礙北伐於濟南引發五三慘案,國軍避免衝突而繞道。最後國軍攻克北京,東北奉系軍閥张作霖於瀋陽皇姑屯車站遭日人炸死。年底,其子张学良宣佈東北易幟,至此北伐完成,中國表面上得到統一。
訓政時期
1928年,國民政府完成北伐後定南京市為首都,改北京市為北平特別市。以青天白日滿地紅為國旗,並以1924年孫中山在黃埔軍校開訓典禮訓辭為國歌,並在台灣沿用至今。根據1924年《國民政府建國大綱》,在北伐成功後開始實施「訓政」時期。該時期至中日抗戰結束後,於1947年頒行《中華民國憲法》時方告結束。
於抗戰前的這段時期又稱「黃金十年」。外交上,外國在華特權通過外交途徑逐漸收回。為了建立運輸要道,以南京與蘭州為中心,建立連省公路和粵漢、浙贛隴海鐵路。建立廣泛分佈的通訊設施改善訊息傳輸。財政方面則是穩定物價、改革銀行和統一幣制。並且增大工業和農業生產。[參 26]為了提升民生品質,積極將立法和刑法系統現代化。改善公共衛生設施、立法禁止毒品買賣。並且制定國語以幫助中國社會的統一。這些改革增進了民眾的統一感和自豪感。
但於國防上,中華民國處於內憂外患的窘境。由於中央推行軍政統一使得地方派系被削弱,導致地方與中央的關係惡化[參 27],最終地方各派系(如桂、晉及馮)陸續與中央發生了內戰,史稱中原大戰,最後中央軍勝利。而後為了對付據守贛南的中國共產黨,先後發起五次「剿共」。中國共產黨最後於1934年10月進行「长征」撤退,最後抵達陝北。日本於此期間逐步加強侵略,九一八事變後吞併東北並建立满洲国。一二八事變意圖侵略上海,國軍成功抵禦,最後停戰。隨後日軍藉由長城戰役、華北自治運動,企圖吞併華北。當時蔣中正定下「攘外必須安內」的政策,旨在避免對日全面開戰,與剿共同時並行。但在中国共产党倡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與國內反日逐步高漲之下[參 28],以及张学良因多方剿共失利,最後於1936年12月策動西安事变。最後蔣中正同意停止剿共,收編紅軍為八路军與新四军。此事件促成了第二次国共合作,中国共产党得以穩定,改寫了中國現代歷史。不過,由於國民政府仍無強大的經濟力與武力對日抗衡,當時只能避免對日全面作戰。[參 29]
抗戰時期
1937年7月日本引發盧溝橋事變,攻陷華北。蔣中正定下「以空間換時間」、固守耗敵以待國際局勢轉變。8月上海發生淞滬會戰,國軍戰敗受創慘重,但也將日軍戰略改為由東至西入侵。首都南京淪陷後,日軍發動南京大屠殺,震驚國際。國民政府則遷都至重慶。而後南北日軍欲會師徐州時,國軍於台兒莊擊潰之,史稱臺兒莊大捷。而後為了防止日軍南下及西進,國軍決堤阻敵。當時國軍軍力共170萬人[注 8]。因戰爭爆發,立憲延後。
中国共产党所屬的新四军與第八路军亦加入抗戰,共約五十萬兵力。該兩支共產黨軍隊參與敵後游擊戰對抗日軍並鞏固本身的根據地大力发展武装力量。其中較有名的戰役為平型關之役(國共聯合)與百團大戰。
1938年8月至10月發生武汉会战,日軍攻下武漢。同期間又登陸大亞灣,攻下廣州並侵略華南。由於戰線拉長,日軍轉入相持階段。1939年期間雙方於豫鄂湘桂各省交戰。日軍三次南下長沙皆為國軍擊潰,史稱長沙大捷。在淪陷區,國軍與共軍開闢敵後戰場並展開牽制與游擊,使日軍僅能控制據點與交通線。日本為了管理佔領地並達成「以華制華」目的,建立南京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及蒙疆聯合自治政府。
在外交上,美國力促中日和談。但由於日方條件過高,中方難以接受;以及日本佔領法屬中南半島,和談最後破裂。1941年7月美英中荷各國成立「ABCD包圍網」以對日禁運。最終日本於12月7日偷襲珍珠港,開啟太平洋戰爭。中國遂正式成為同盟國一員並正式對日宣戰。蔣中正任中國戰區統帥,史迪威任參謀長。英国開放滇緬公路補給物資,英美各國亦對中簽訂平等條約。由於英美各國採「先歐後亞」策略,中國仍未減輕負擔。日本意圖切斷中國補給線,於1942年攻擊緬甸,國軍派遠征軍入緬援英。最後緬甸被日本佔領,滇緬公路中斷。1944年中英盟軍反攻收復緬北,並建立中印公路。這段期間日本發動「一號作戰」,先後打通了平漢、漢粵線,建立大陸補給線。並攻至獨山,一度威脅重慶。
1945年時,美軍已逐步逼近日本本土,國軍在中美空軍支援下牽制日軍並轟炸大陸補給線。日軍意圖反制而發動豫西鄂北會戰與鄂西會戰,國軍皆防衛成功。4月國軍發動反擊,至8月收復廣西全境,並意圖收復華南。8月初,美國在日本廣島與長崎先後投下核彈,苏联亦依據《雅爾達密約》對日發動戰爭,佔領中國東北,攻滅满洲国。最終日本天皇裕仁於8月15日宣布無條件投降,9月2日日本外相重光葵於美艦密蘇里號簽署降書,9月9日侵華日軍總司令冈村宁次於南京向中國陸軍總司令何应钦呈交投降書。至此第二次世界大战結束,抗戰勝利,中華民國收復東北與台灣及其附屬島嶼。
抗戰期間,國軍雖然因為裝備、經濟等因素不如日軍,使得在多次戰役中難以取得優勢。但是國軍成功拖住日軍軍力,並在部份戰役獲得勝利[注 9]。日本部分軍力受中國牽制,讓盟軍得以在海空兩面對付日軍。
内戰時期
二戰結束後,中国共产党的勢力大致上擴張到華北及東北地區,形成割据的局面。1945年10月10日,國共兩黨在重慶達成雙十協定,確定以軍隊國家化、政治民主化、黨派平等、地方自治之途徑達到和平民主建國,並儘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商討制憲事宜。國共雙方代表簽訂了停戰協定,並在隔年1月於重慶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各黨平等協商並確定了《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但同年春国共又爆发政治摩擦;4月起,國共雙方在东北发生大规模军事衝突,国共内战再次爆發。
1946年5月,國民政府由抗战时的陪都重庆還都南京。11月15日,在中国共产党及中国民主同盟因改组政府失败和东北调停失败拒绝参加国民大会,并且已抵京报到代表已達到法定人數的背景下,在南京召开制憲國民大會,通過了基於同年《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的《中華民國憲法》。《憲法》於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4月,国民政府依照政协决议改组结束一党专制,容纳参加制宪之各黨进入政府。7月4日,國民政府國務會議通過蔣中正提出之「動員勘亂」與行憲並進的方針[注 10]。7月7日,中國共產黨宣布準備自行組織聯合政府。11月21日至23日,全國舉行國大代表選舉。1948年3月29日,行憲國民大會開幕。4月18日,國民大會通過修改憲法案,增加《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總統得為緊急處分。國民大會第十三次大會選舉蔣中正为總統、李宗仁为副總統。5月1日,中國共產黨號召各黨派舉行新政治協商會議;同日,國民大會閉幕。5月20日,蔣中正、李宗仁就任總統及副總統職,國民政府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憲政時期開始。
1945年國軍登陸東北,1946年5月孫立人屢屢擊敗共軍,直逼哈爾濱。但是美國國務卿馬歇爾要求停戰,孫立人也與個性保守的上級杜聿明意見不合,蔣中正只好將孫立人委以虛職再遷調台灣練兵,使得東北戰況隨之逆轉[參 30]。1948年9月遼西會戰爆發,共軍將領林彪南下圍攻錦州,廖耀湘救援失敗。錦州、瀋陽先後被共軍攻下,東北失守,國民黨內要求蔣辭卸呼聲甚高。另外,早在同年9月濟南失守,山東被共軍所佔領,共軍逼近徐州。11月爆發徐蚌會戰。由於戰略規劃錯誤,劉峙與杜聿明僅堅守隴海線,使得國軍防線被共軍切割包圍,國軍於隔年1月潰敗。當時華北受到孤立,1948年11月平津會戰爆發,東北共軍入關,在天津失守後傅作義投降,華北全數被共軍所佔領。最後蔣中正宣布下野,但仍任國民黨總裁。李宗仁代理總統职务,並向中国共产党提出和谈。
1949年4月,國共双方在北平和談。中共提出包括民国总统、副总统等43名政府要员的战犯名单要求民国政府予以逮捕。而冀望「劃江而治」的國方無法接受共方的要求,于20日拒绝了共方的和谈条件。和谈宣告破裂的次日即4月21日,解放军在长江中下游强渡长江,随後武汉、南京、上海相继被攻占,李宗仁將政府遷往廣州,之後又依序遷往重慶、成都及西昌。李宗仁見大勢已去,赴港後逃至美國。蔣中正於西南持續作戰,最終放棄大陸地區,政府遷往台北,大陸易幟。另外,台灣光復後,由於負責政務接管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施政不當引發民怨,最後發生二二八事件。此事件加深省籍情結,使台灣民眾對政府產生不信任感,促使日後台灣獨立運動的發展。
退守台灣
1949年中國共產黨在大陸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3月,由於在美國的李宗仁不願回國,於是蔣中正在台灣復行視事。藉由原大陸地區國大代表,蔣中正行連選連任,先後擔任第一至第五任總統。此時政府財政匱乏,只好使用搶運來台的黃金解危。期間東南沿海依舊動盪不安,受到共軍的猛烈攻擊。由於國軍主要集中於台灣,海南島、萬山群島與舟山群岛先後淪陷。在金門先後發生的古寧頭戰役、九三砲戰(1954年)及八二三砲戰(1958年),由於國軍防御顽强及共军缺乏渡海能力,使得中華民國逐漸安定。另外,據守滇南的國軍撤至缅甸北部,最後部份軍隊返台。
1950年韓戰爆發,美國派第七艦隊協防並給予美援貸款,使中華民國脫離在國際上的曖昧地位並穩住局勢。1951年台灣省實施地方自治。省議員及全台縣長市長舉行選舉。為了抗共,蔣中正宣佈「戒嚴令」,凍結《憲法》,併加强「反共抗俄」宣傳。雖然安定內部,但使民主憲政的推行打折扣,造成許多因反對言論或行動被指為「匪諜」而受到迫害,史稱白色恐怖時期。1966年毛澤東在中國大陸發起文化大革命運動,中華民國政府則發起中華文化復興運動。到1970年代之前,中華民國都被認為是國際社會上中国席次的合法代表,然而承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國家逐漸增加。內政方面,陳誠推行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及耕者有其田)[注 11],穩定農業。工業方面,藉由土地改革,帶動了民營企業和工商業發展,並以加工出口導向為主。
1971年由於聯合國的《第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席次,使得中華民國政府退出聯合國。中華民國在國際上的地位大幅度滑落,之後在國際上多以台灣為稱呼。石油危機帶來的全球經濟不景氣,使得在1973年11月時行政院院長蔣經國推動十大建設以及十二大建設以穩定經濟發展。這些行動促使經濟發展,使得在1980年代後的台灣成為亚洲四小龙之一。產業結構逐漸過渡到勞力密集的工業,並朝向服務業發展。在民生富裕的背景下,台灣各種社會運動、政治運動的能量皆在此一時期累積。
落實民主化至今
蔣中正於1975年4月5日病逝後,由副總統嚴家淦續任總統至1978年屆滿。隨後由蔣經國擔任第六及第七任總統,他促進本土化及民主化的發展。1978年美國宣佈與中華民國斷交後,次年發生美麗島事件。為了因應國際情勢的演變,及解決國內民主改革的需求,蔣經國逐步推動民主化。1987年對民主進步黨成立採取寬容態度。繼而宣佈解除戒嚴、開放民眾赴中國大陸探親,兩岸交流於此開始熱絡。
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病逝台北,李登輝繼任總統。1989年,政府開放組黨。1990年,李登輝被國民大會選為總統。此年大學生為了萬年國會問題發起三月學運(又稱野百合學運)。為了使憲政回歸正常,李登輝認同此學運並宣佈修憲及改選國民大會,最終使總統得以公民直選。1994年,中華民國首次舉行省長及直轄市長民選。1996年,在第四次台海危机所造成的紧张局势及美日等國際的關注之下,李登輝最後於首次正、副總統直選中與連戰競選成功,其總統職位得以順利連任。為了化解省籍情結,他提出「新台灣人」的理念,並希望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1997年,在香港主權移交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後,開始加強對台灣主權的主張,而中華民國則力圖保持本身政治與經濟的穩定。
2000年,第十任總統選舉最後由民主進步黨籍的陳水扁與呂秀蓮當選總統、副總統,成為中華民國行憲後首次政黨輪替。此時因為政黨惡鬥、中国大陆崛起與媒體亂象的影響,台灣在政治、社會及經濟等領域均顯得動盪不安。到了1980年代,因為工資上漲、環保以及對岸崛起等諸多因素,台灣的傳統產業面臨產業外移的問題[參 31]。加上政府提倡高科技發展,最終形成服務業與高科技產業的比例逐漸過半的狀態。2002年8月,陳水扁公開表示台灣與大陸的關係是「一邊一國」,引發國內外不少爭議。 2004年,陳水扁在第十一任總統選舉以微小差距勝出並獲得連任。由於在投票前一天發生三一九槍擊事件,部分人士因而對選舉結果提出質疑,並發起一連串抗爭活動。2005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表示「一個中國」的主張。這使不少台灣民眾感到不滿,於3月26日發起三二六護台灣大遊行,表示其維護國家主權獨立自主的訴求及決心。2006年,由於陳水扁的家屬及親信疑似貪污,遭到立法院三次提起總統罷免案,這是行憲後首次提出總統罷免案,但並未通過。
2008年的立法委員選舉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選舉結果顯示出許多小黨因沒有獲得席位而泡沫化,使部分弱勢族群代表無法在國會殿堂代表所屬族群發聲。由於以國民黨為首的泛藍陣營獲得四分之三席次,形成一黨獨大的局面。民主進步黨的失敗則被認為是因為選民對陳水扁政府失望,投下了不信任票[參 32]。2008年第十二任總統選舉由國民黨候選人馬英九與蕭萬長分別當選總統、副總統,再次政黨輪替。
地理
中華民國的領土包括台灣島、澎湖群島、金門群島、馬祖列島及南海上的東沙群島、南沙群岛中的太平島和中洲島,總面積為36,188.0354平方公里,海岸線長1,813餘公里,可耕地佔24%。 中華民國管轄範圍的四極:
根據中華民國方面的主權聲張:
但是釣魚台列嶼與日本有领土争端,南海诸岛與南海周圍国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及汶萊有领土爭議。
台灣島為中華民國主要領地,南北縱長394公里,東西最大寬度144公里,環島海岸線長1139公里。本島呈紡錘形,地理位置位於歐亞大陸與太平洋海盆的接觸線上。西岸隔台灣海峽與中国大陆相望,距離約150公里。北瀕东海,東北與日本琉球群岛的石垣島相距約600公里,而與日本最西端的與那國島僅距111公里;東臨太平洋;南濱巴士海峽,與菲律宾巴丹群島相距約250公里;西南是廣闊的南海。由於台灣島位於東亞島弧的中央位置,加上地扼台灣海峽這個國際重要航道,因此具有重要的戰略價值。台灣島之附屬島嶼有蘭嶼47平方公里、綠島15平方公里、琉球嶼6.80平方公里、釣魚台列嶼6.6平方公里與龜山島2.84平方公里等等20餘個島嶼。
地形
地形主要以山地、丘陵、盆地、臺地、平原為主體。台灣島是由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撞擊形成的新生代褶皺隆起。由於地處板塊交界處,因此经常发生地震,具有火山地形,如大屯火山群。中央山脈縱橫全島,連綿峻嶺偏於東部,在約三分之一處往南北延伸,直進「台灣尾」,形成東西不同景觀;西斜面有廣闊平原,河川縱橫,東斜面則多陡峻峭壁,山脈迫海之處,有數里峨塹懸崖,蔚成奇觀。
台灣地形以山地最為廣大,許多高山均超過三千公尺,其中又有一百座山峰被選為台灣百岳。主要山脈有中央山脈、雪山山脈、玉山山脈、阿里山山脈、海岸山脈;最高峰是玉山,海拔3952公尺;次高峰為雪山主峰(3884公尺)。500公尺以上的山地,占全島總面積的三分之二;3000公尺以上的高山即多達133座。由於台灣位於環太平洋的火山地震帶,有若干火山地形,主要有北部的基隆大屯火山群、東部的海岸山脈火山群(含綠島、蘭嶼)和離島的澎湖火山群。但目前本島並無明顯活躍的火山活動。
西部平原主要由彰化平原、嘉南平原及屏東平原組成,以農業為主;東部則有花東縱谷平原及蘭陽平原;桃竹苗地區則由臺地組成。台北盆地、桃園台地、台中盆地與嘉南平原構成現今主要人口聚居地。
水文
由於山勢走向與平原分佈,東部溪流較西部湍急短嶇,造成西部沙岸、東部岩岸的地形。主要的河川由北往南有北部淡水河;中部大甲溪、烏溪及濁水溪;南部曾文溪及高屏溪;東部蘭陽溪、秀姑巒溪及卑南溪。濁水溪為全台最長河川,高屏溪則為流域面積最廣之河川。台灣全年雨量雖高於世界平均值,但大部分河川長度短小且流量不穩,故水庫及埤塘等水利設施遍佈全台各地。(以人口主要聚集的西部地區為主)台灣的天然湖泊不多,最大的是日月潭,面積僅約8平方公里。其中曾文水庫為台灣最大的水庫,主要供應嘉南平原地區的農業灌溉與發電。
多數河川在夏季時洪水滾滾;至冬季又祇剩下河床上礫石粒粒,堪能行舟者不多。僅有臺北市周圍之淡水河、大漢溪、新店溪和基隆河等有全年較穩定的水量,在台灣清治時期曾發揮重要運輸功能。
氣候
台灣氣候以通過中南部嘉義的北回歸線為界,將台灣南北劃為兩個氣候區。以北為副熱帶季風氣候,以南為熱帶季風氣候。7月的平均氣溫達到28度,1月平均氣溫為14度,但在合歡山、玉山、雪山等山區地帶仍有機會降雪。由於屬於季風氣候,夏吹西南風,冬吹東北風。
台灣地區雨量多(山地多於平地、東岸多於西岸、北部多於南部),平均年降雨量為2515毫米。北部、東部全年有雨,其中基隆被稱為「雨港」。中南部的雨季,則主要在夏季。五、六月為梅雨季節,六至九月為颱風季節,每年夏、秋兩季平均都有三到四個颱風侵襲臺灣。雖然冬季時間短,氣候也比較溫暖,但偶有強烈大陸冷氣團來襲(寒流),使得氣溫驟降至10℃以下,造成農漁作物損失。
其他島嶼
- 澎湖群島面積141.052平方公里,由90個島嶼組成,位於台灣島西部,彼此相隔澎湖水道。最大島嶼為澎湖島(即大山嶼)64平方公里、次為漁翁島(即西嶼)18平方公里、白沙島(即北山嶼)14平方公里。群島除最西的花嶼主要由玢岩及花崗斑岩構成外,餘皆為玄武岩臺地經侵蝕破壞分割所成。地表起伏平緩,海拔不逾80米。海岸珊瑚礁發達,北部且有環礁生成。
- 金門群島及烏坵嶼共面積150.34平方公里,位於臺灣海峽西方,臨中國大陸福建省九龍江口,與廈門隔海對望。除了本島(大金門)、烈嶼(小金門)外,還包括烏坵嶼等十二個大小島嶼。全島地層以花崗片麻岩為主,土壤概以砂土及裸露之紅壤土為主,農業發展受限。金門氣候屬亞熱帶海洋性氣候,全年降雨量多在四至九月,年平均降雨量為1,049.4公釐。太武山高度253公尺,為金門島最高峰。
- 馬祖列島面積29.6平方公里,位於臺灣海峽西北方,臨中國大陸福建省閩江口和連江口,與福州隔海對望。馬祖列島主要由南竿島、北竿島等等附屬島嶼組成。地質條件上為花崗岩錐狀島嶼,地勢起伏大且陡峭。南竿島的雲台山,高度248公尺,列為台灣地區小百岳之一。部分灣澳地區經過沖積與堆積作用形成沙灘、礫石灘、卵石灘。主要島嶼中只有東引沒有沙灘。
- 釣魚臺列嶼,為中華民國宣稱領土,與日本有主權爭議。該群島被中華民國政府設置在宜蘭縣頭城鎮下管轄。位於東海南部、台灣本島東北、琉球海槽西北側、琉球沖繩諸島以西的島群,與台灣島位處同一大陸棚。釣魚臺列嶼包括釣魚臺、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等若干小島及其他一些岩礁,全數島礁均無人居住,總陸地面積約6.344平方公里。
政治
《中華民國憲法》上規定的中央政府體制亦具有內閣制與總統制混合的性質,1980年代末台灣經歷了民主化的過程,中華民國的憲法也在1990年代初另訂增修條文,之後並經過7次的修改。初次修憲通過國會全面改選與直選,以及直轄市長與省長的直選。在1994年第3次修憲確定總統為國家元首,任期4年,直接選舉產生。1997年第4次修憲通過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由監察院改為立法院提出。
2000年第6次修憲通過罷免案需要經過全體立法委員1/4提案,全體立法委員2/3同意後提出,並經過全體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舉人總額過半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既為通過。同时通過立法院向國民大會提出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經國民大會代表總額2/3同意,被彈劾人應立即解職。2005年第7次修憲結束了國民大會的歷史,將國民大會複決立法院提出之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之權力轉移至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手中,將國民大會表決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的權力轉移至司法院大法官手中,即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同時也通過了立委席次減半與單一選區兩票制。
五權分立
被尊為中華民國國父的孫中山依據古今中外所曾經有過的各種政治制度歸納出五權分立的政府組織,分為行政、立法、監察、考試和司法5個部門。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台以後,繼續沿用孫文學說所創五權——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分立體制。不過經過多次修憲後,其制度已有重大改革。
-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依《行政院組織法》的規定,行政院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設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環保署、衛生署及僑委會、文建會、體委會、經建會、勞委會、國科會…等委員會,及主計處、新聞局、人事行政局以管理全國行政事務,各部會首長均為政務委員。在1997年第4次修憲通過總統直接任免行政院長。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會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須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當立法院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時,行政院長應辭職,並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 立法院是最高立法機關,是一個一院制的議會,共有113席,以單一選區兩票制選出,其中73席由選民選舉產生。其餘席次中,34席根據全國各政黨的政黨票得票率按比例分配,6席由原住民擔任。原先的國民大會的職能已經轉移到立法院,並於2005年6月的修憲案中遭廢除。為了使立法權及行政權分開,立法委員不可兼任官吏,所以行政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政務委員都不能由立法委員擔任。其職權除了決議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之外,還有質詢權、調閱權、正副總統彈劾權…等等,第6次修憲後增加了變更領土提議權及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權。
- 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之審判與公務員懲戒相關事宜,設大法官15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大法官具有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並組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 考試院為最高考試機關,掌管公務人員考試、任免、銓敘等相關事宜。設正副院長各1人及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糾正、審計、調查權。設監察委員29名,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其中,行政院是內閣,其院長為閣揆,由總統直接任命。立法院院長由立法院立法委員互選之;而其他三院院長,則是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司法制度
中華民國司法分為憲法、法律和命令三個層級,《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所有規範皆不可違背在其上位階的規定。1946年12月25日經「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於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佈,同年12月25日施行。由於國共內戰的因素,目前其法律效力僅及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地。內容除前言外,全文共一百七十五條條文,計分十四章。憲法本文的主要特色為揭櫫主權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地方自治制度,明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
中華民國目前在台灣地區實施的法律採行大陸法系制度,民事訴訟、刑事訴訟、選舉訴訟歸一般法院,而行政訴訟歸行政法院。至於軍人,則受軍法規範,由軍事法院負責。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之規定,法律的名稱分為四種:法、律、條例、通則。原則上法為一般的規定,條例為特別規定,律則是適用於戰時(如戰時軍律,現已廢除),而通則規範組織。法律需經過立法院立法程序,經由總統公佈後施行。
凡中华民国立法院通过,总统签署的国际公约,与国内法同等效力。2009年5月,中华民国总统签署《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华民国之人权,除宪法保障外,还受到国际公约保障。
其他
中華民國採用西曆並使用中華民國紀年(簡稱:民國紀年),以西元1912年1月1日為中華民國元年1月1日(稱為「元旦」),因此西元紀年數減去1911即為中華民國紀年數。雖然2006年3月中華民國行政院提出全面使用西元之計劃,但是尚難實現[參 33]。
1990年代之後,以國會、總統直接選舉等各項自由選舉為主軸的中華民國民主化成就,於世界上頗受重視,並認為是帶動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的成長因素之一,[參 34]不過另一方面,其成果卻因為可能影響中國大陸現有共產威權體制至鉅,而被中國大陸所不樂見 [參 35]。
國際地位
中華民國於1912年肇建後,很快使清帝發布《退位詔書》,「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為一大中華民國」,從而正式取代與繼承大清國統。但新創立的中華民國尚須獲取國際承認。美國國會通過慶祝中國人民創建共和政府的決議,成為第一個正式認可中華民國的國家。1913年5月2日威爾遜總統正式代表美國承認中華民國。
第二次世界大战後期,尚維持獨立的中、蘇、英、美四個大國號召創建联合国維持戰後新秩序。1945年聯合國正式創立時,中華民國做為世界強權之一及亚洲唯一的獨立國家,不僅是創始會員國,也與法、蘇、英、美四國一同成為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自中華民國政府迫遷台灣以來,以蘇聯為首之共產主義國家一直爭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席位,以及一些非洲等第三世界國家也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夠取代中華民國的席位,也曾有部分國家,包括美國、日本、沙烏地阿拉伯等,皆希望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共存。1971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團在「重要議題」提案(即:有關中華民國代表權問題的任何提案,須採三分之二多數決制,而不是通常的簡單多數決制)表決失敗後、联合国大会通過《第2758號決議》前,自感「大勢已去」,宣布退出聯合國。隨後《2758號決議》表決通過,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
1945年制定的《联合国宪章》做為歷史文件,其第23條仍明載「中華民國」為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惟中華民國並未成為歷史(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而繼續在台灣存在。中華民國自1993年起,每年都試圖以「中華民國」的名稱重新參與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但至今未成功。2007年起,執政黨民主進步黨推動以臺灣名義加入世界卫生组织未獲成功,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案的第一階段連署也已完成,但被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所否決,同年7月獲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認可進入第二階段連署,並與2008年總統選舉合併舉辦投票。然而該案因投票率未超過50%而被否決[參 36]。
部分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的人士指出:由於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联合国安理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具有一票否決權,因此有人认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必然投反對票的前提下,「臺灣無論以什麼樣的名義都無法成功加入联合国」。但實似誤解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的內容,該決議案並未涉及「台灣」的地位問題。[參 37]
自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以來,大陸政策一直在台灣被不斷討論。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即使中華民國政府失去了對中國大陸地區的統治權,但仍未放棄中國大陸地區與外蒙古等其他固有領土的主權。其中,中華民國曾於1945年和蘇聯跟外蒙古簽訂了《外蒙古獨立條約》,但後期由於蘇聯並未遵守條約內容,所以就重新要求對外蒙古的主權。直至1991年,前總統李登輝宣布承認兩岸互為政治實體。前總統陳水扁曾在競選期間宣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且「台灣(中華民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邊一國」。儘管台灣人對中華民國的認同以及台灣與大陸未來的政治關係存在著不同見解,尚無全民共識,但台灣人普遍認為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雖然目前中華民國政府並未統治大陸地區,但在中華民國政府未正式宣布放棄大陸地區主權之前(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在中華民國的角度,大陸地區仍是它的一部分。台灣人雖有統、獨兩派立場,但多數人的態度為維持“現狀”。[參 38]
為避免國人旅行時受到誤解或困擾,自2003年9月1日起,中華民國護照封面的國徽下方、「護照」字樣上方加註一行英文「TAIWAN」[參 39]。自2005年起,總統府與行政院網站在英文國名後加註「(Taiwan)」,而2005年至2008年5月間,總統府網站亦在中華民國國名後加上「(台灣)」字樣,但大多數的中央部會並未加註。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的網站仍維持「中華民國」國名不變。
關於台灣與大陸的歷史關聯及兩岸問題的由來與發展,參見台灣的政治地位與台灣海峽兩岸關係。
外交
出于各国自身利益的考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個中國的政策,1970年代以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陸續與中華民國斷絕正式外交關係,转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这些国家断交后皆依約不再承认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目前中華民國有23個邦交國[參 40]。
在国际组织方面,中華民國是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之一,並曾為安理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但在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號決議表決前,政府代表自感「大勢已去」,遂宣布退出聯合國;在該決議表決通過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代表成為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自此以后,联合国与其專門機構如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俱不承认中华民国为主权国家。1990年代以後,中華民國政府尋求以聯合國所能接受的名義,參與聯合國及其所屬的國際組織,但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一个中国的圍堵戰略,以及在國際上的影響力日漸增強,許多國家出於對自身利益和其他種種因素的考慮,而對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表示沉默、不支持,甚至反對,因此中華民國至今未能加入聯合國。
中華民國現今虽不被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及重要的国际组织所承認,但实际上擁有對台灣全境的主權,並與世界上少數的國家保持全面的外交關係。近年來,中華民國透過由加入「非政府組織」的方式及推動「全民外交」的方式,期許突破外交困局。而絕大多數的已開發國家與中華民國斷交後,一直都仍與台灣維持密切的經貿及文化等民間往來,並在台灣設立駐台代表機構如交流機構或代表處,同時處理領事事務,這種設有代表處或交流機構的國家有60國。這些機構有:美國的美國在台協會、日本的交流協會、南韓的駐台北韓國代表部、新加坡的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歐盟的歐洲經貿辦事處、法國的法國在台協會、德國的德國在台協會、德國經濟辦事處及德國文化中心、英国的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等機構。中華民國同時也在這些國家設置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處理外交與領事事務。在加入非政府組織的過程中,許多國家亦支持中華民國以台灣或「中華臺北」名義參與國際事務並負起應有之國際責任。
馬英九就任中華民國總統後,實施「外交休兵」政策,以並巩固現有邦交國為主,以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產生他國外交關係的爭奪為目標。
中華民國邦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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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地區6國: |
非洲4國: 欧洲1國: |
中南美及加勒比海地區12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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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
1990年代以前,中華民國政府堅決主張自己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除了執行反共抗俄國策外,並誓言以武力收復大陸。到了1990年代,旨在承認中國處於政治分裂及兩岸分治的狀態,並依照1991年制訂的《國家統一綱領》,以「民主、自由、均富」原則謀求統一中國。隨後經國民大會決議,總統李登輝宣告終止“動員戡亂”,放棄以武力反攻大陸,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官方說法變成「不承認,也不否認」。2006年2月27日,總統陳水扁宣佈《國家統一綱領》「終止適用」。[注 12]两岸关系走向低谷。2008年5月,馬英九就任總統後,採取外交休戰的方式,意圖緩和外交爭執。開啟江陳會談,對大陆开展对话,使得两岸关系逐漸缓解,並展開三通等交流。
台灣海峽兩岸由於長期的歷史分隔及逾半世紀之政治分治与对立,兩岸政府和台灣内部人民對於台灣之政治地位、主權歸屬以及「中國」之意涵一直存有爭議及矛盾,形成了复杂多面并难以短期解决之台灣問題。例如兩岸主張的一個中國,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台灣政治體系為自由制、而大陸政治體系為集權制。根据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民意調查,台灣人民大多希望維持台灣現狀[參 42]。而大陸政府與人民大多主張統一。自1987年以來,兩岸在經濟及文化上之交流日趨頻繁,在當前兩岸社會差异依然明顯之時,兩岸關係基本維持和平狀態[注 13] [注 14]。
行政區劃
首都
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于南京开国,后袁世凯接替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后坚持定都北京,临时参议院未能坚持原议而同意迁都。此后直至1928年北洋政府时期结束,中华民国首都为北京。
1928年,國民政府完成北伐後便將首都定於南京市。其後更直接在民國20年所制定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中第5條中明文規定:「中華民國國都定於南京。」[參 43]。然而本部約法施行後不久,中華民國便進入對日抗戰時期,在淞滬會戰之後,由於中華民國首都南京淪陷在即,故中華民國政府於同年11月21日立即宣布將首都和所有政府機構由南京遷往陪都重慶,而軍事作戰中心則是先遷往武漢直到武漢會戰後再遷往陪都重慶。故直至1946年5月5日發布「還都令」,宣布5月5日「凱旋南京」以前,国民政府位於陪都重慶。
在同年11月15日召開的制憲國民大會中,對於國都設於南京或北平(即今北京),曾經引起激烈的討論。原本草案定為南京,但審查會及第一讀會決定改為北平。經大會主席團代表蔣中正出面說明,主張國都地點,不必定於憲法,始將第一讀會通過的「國都定於北平」一條予以刪除[參 44]。因此,12月25日制宪國民大會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並未規定中華民國的首都位於何處。本部憲法訂於1947年12月25日開始施行[注 15],但施行之前,國共內戰全面爆發,至1949年時,國軍失利後,中華民國將中央政府遷往台北市。
自1949年以後,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皆位於台北市,使台北市成為事實上(de facto)的首都。然而,在1990年代及以前,中華民國政府從未放棄以武力收復中國大陸並還都南京的目標,台北市雖是中央部會所在,但一直作為「臨時首都」,過去教科書上記載之首都均仍為南京市[參 45]。隨時間推移,台灣海峽兩岸持續處於對峙與分治狀態,惟隨著台灣的民主改革及台灣本土化運動的逐步推進,在1990年以後,開始就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首都位於何處開始有了爭執的聲音,就中華民國政府的立場而言,在民主進步黨於2000年執政以前,儘管曾經有表示過首都在台北的正式文件[參 46]。,但[來源請求]中華民國首都在南京,台北僅是「臨時首都」或「戰時首都」的立場。不過,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總統、行政院長[參 47]、台北市長等都在公開場合口頭表示過台北市是中華民國首都,甚至在與他國簽訂的公報上[參 48]及政府的官方網站也寫著中華民國的首都在台北[參 49]。另外,前法務部部長陳定南曾經表示過:「世界大部分國家都沒有在憲法、法律訂定首都地點,中央機關在那裡,首都就在那。」[參 50]2002年,中華民國教育部決議將教科書的相關文字改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位於台北」或「中華民國部會在台北」[參 51]。教育部重編囯語辭典修訂本,對於臺北市的表述是臨時首都,而南京市是首都。[參 52][參 53][來源請求]
實際範圍
現時中華民國實際統治的地區,在法律上稱為「自由地區」,這地區與「港澳地區」和「大陸地區」有別,在「自由地區」設有戶籍的人,才擁有中華民國完整的公民權利。
目前中華民國實際統治有2個虛級省(台灣省、福建省)、2個直轄市、18個縣及5個市(舊稱「省轄市」)。其中,福建省僅轄有馬祖列島、金門群島及烏坵島。在1990年代末期,政府採取省虛級化措施,將省級單位原轄的機關併入中央政府,以精簡行政作業。所以實質上已無省的存在,僅保有其象徵。另外,為均衡服務各地區及輔助行政院推行政事,行政院相繼設立3個區域聯合服務中心,即南部聯合服務中心、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及東部聯合服務中心。
台北市是最大城市及政治、商業中心,人口約二百六十萬,環繞台北市的臺北縣,人口近四百萬,在2007年修法增加準直轄市後,已享有直轄市的相關財政權;台北縣、市與基隆市所組成的台北都會區,被公認為華人世界中與环渤海经济圈、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城市數量齊觀的大都會圈。高雄市則為台灣第二大城市與最大的重工業城市及國際商港,亦為直轄市,並與高雄縣(部分)及屏東縣(部分)組成高雄都會區,佔台灣南部總人口40%以上。台中市為第三大都市及台灣中部、台中彰化都會區核心都市,以台中港及清泉崗機場為對外門戶,目前正積極爭取升格為直轄市;台南市為歷史名城,於清治時期末期前曾為台灣首府近三百年,目前為第四大都市。
| 中華民國實際控制地區註1 编辑 | |||||
|---|---|---|---|---|---|
| 省(虛級化)註2 | 簡稱 | 5個市 | 18個縣 | ||
| 台灣省 |
台 | ||||
| 福建省 |
閩 | ||||
| 直轄市 | 簡稱 | ||||
| 台北市 | 北 | ||||
| 高雄市註5 | 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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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實際行政區指1955年大陳島撤退後中華民國的控制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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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範圍
原行政區劃乃1949年前中華民國之區劃。儘管目前並不實際統治大陸地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实际控制領土範圍)和外蒙古,但從未放棄大陸和外蒙古地區主權。目前最新版本的中華民國全圖由內政部於1998年繪製出版。但2002年內政部修訂《編印我國大陸地區地圖注意事項》,規定:「大陸地區疆界及首都,得依大陸現狀標示之。……大陸地區與蒙古之界線以國界符號標示之」。該注意事項已於2004年作廢,但內政部現仍暫無計畫修訂新版的中華民國全圖。
中華民國於建國初期承襲清朝舊制,一開始便轄有江蘇、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雲南、貴州、廣東、廣西、福建、浙江、山東、山西、河南、河北、陝西、甘肅、新疆、遼寧、吉林、黑龍江等22省。後來北洋政府於原22省的基礎上,增設了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等幾個特別區域。在北洋政府時期結束後,新組的國民政府將這些特別區域和寧夏、青海一同建為6個省(其中川邊特別區改制為西康省),總計28個省,另外加上西藏、外蒙古2個地方。1945年後,國民政府將東三省劃分成九省,增設遼北、安東、合江、松江、嫩江、興安等6省。抗戰勝利後,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臺灣成為35行省之一。並將海南島設立海南特別行政區,作為建省之準備。不過對于外蒙古的問題,國民政府在1946年承認其獨立並表示支持後,於1953年,聯合國大會505號決議通過中華民國控告蘇聯案以後,撤銷了承認,並在1955年否決了其加入聯合國的訴求,認為其是中國(即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儘管如此,迫于蘇聯以及後來美國的壓力,中華民國代表團唯有選擇於1961年的二次表决中缺席,不再限制蒙古在國際上的活動自由。
| 中華民國憲法範圍行政區劃(1999年) 编辑 | |||
| 35省、2地方、1特別行政區 | 14直轄市註1 (院轄市) |
||
| 行政區 | 簡稱 | 省會或首府 | |
| 綏遠省 | 綏 | 歸綏(今呼和浩特) | - |
| 熱河省 | 熱 | 承德 | - |
| 遼北省 | 洮 | 遼源 | - |
| 安東省 | 安 | 通化 | - |
| 松江省 | 松 | 牡丹江 | 哈爾濱 |
| 合江省 | 合 | 佳木斯 | - |
| 遼寧省 | 遼 | 瀋陽 | 瀋陽、大連 |
| 吉林省 | 吉 | 吉林 | - |
| 察哈爾省 | 察 | 張垣(今張家口) | - |
| 河北省 | 冀 | 清苑(今保定) | 北平、天津 |
| 山西省 | 晉 | 陽曲(今太原) | - |
| 黑龍江省 | 黑 | 北安 | - |
| 嫩江省 | 嫩 | 齊齊哈爾 | - |
| 興安省 | 興 | 海拉爾(今呼倫貝爾) | - |
| 江蘇省 | 蘇 | 鎮江 | 南京、上海 |
| 安徽省 | 皖 | 合肥 | - |
| 浙江省註2 | 浙 | 杭州 | - |
| 福建省註3 | 閩 | 福州 | - |
| 江西省 | 贛 | 南昌 | - |
| 山東省 | 魯 | 濟南 | 青島 |
| 河南省 | 豫 | 開封 | - |
| 湖北省 | 鄂 | 武昌 | 漢口 |
| 湖南省 | 湘 | 長沙 | - |
| 廣東省 | 粵 | 廣州 | 廣州 |
| 廣西省 | 桂 | 桂林 | - |
| 四川省 | 川 | 成都 | 重慶 |
| 貴州省 | 黔 | 貴陽 | - |
| 雲南省註4 | 滇 | 昆明 | - |
| 西康省 | 康 | 康定 | - |
| 陝西省 | 陝 | 西安 | 西安 |
| 甘肅省 | 隴 | 蘭州 | - |
| 青海省 | 青 | 西寧 | - |
| 寧夏省 | 寧 | 銀川 | - |
| 新疆省註5 | 新 | 迪化(今烏魯木齊) | - |
| 臺灣省 | 台 | 中興新村註6 | 臺北、高雄 |
| 海南特別行政區 | 瓊 | 海口 | - |
| 西藏地方 | 藏 | 拉薩 | - |
| 蒙古地方註7 | 蒙 | 庫倫(今烏蘭巴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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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以前,共計有35省、1地方(不含蒙古地方)、1特別行政區、12直轄市(臺北和高雄尚未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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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36條的規定,中華民國三軍最高統帥為總統,由總統為主席的國家安全會議負責國防最高決策機構。而行政院國防部則負責軍隊的訓練與調度,由國防部長執行軍政與軍令的下達。目前軍費總計為79億新台幣(2008年),佔GDP百分之3%(2008年)。
目前國軍實施第二階段精實案部隊總兵力27萬陸軍18萬、海軍4萬、空軍3.5萬、憲兵1.3萬;預備軍人大約350萬人。士官兵採行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士官長、軍官(除少部分考選義務役軍官外)則採志願役。19─36歲國民需服兵役1年,每年約徵兵174,000人(2008年)。平時由陸軍、海軍、空軍、憲兵組成,戰時可納入海岸巡防署、警政署等司法警力和後備軍人輔助戰力。
中華民國目前最大的軍事威脅来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至今中華人民共和國仍不放棄使用武力。因此在戰略上,軍事重點在反登陸為主的全島性實兵防衛,假想敵一般認為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美国在台灣關係法中聲明會提供防御性武器以提供中華民國足夠的軍事防禦能力。[參 54]
除此之外,基於敏感性以及裝備與作戰的需求,以正規部隊實際參與的公開軍事行動只有韓戰,其它大多數以低調的、半民間的性質派遣人員前往,例如於1973年南北越簽訂《巴黎和平協定》後支援南越的「駐越建設顧問團」,以及於1979年至1990年間協防北葉門的「大漠任務」。
另外亦曾提供訓練課程或場所給其他國家的軍人或部隊,例如早期有諸多中南美洲與中東地區國家的軍人曾經在中華民國受過不同的訓練。目前公開且持續進行的正式軍事訓練只有與新加坡的星光部隊。
經濟
在20世紀的前半段,中華民國經濟於大陸時期在基本上是屬於資本主義,但是帶有很多外在的干擾。例如經常性的戰爭以及內部與外部衝突,都妨礙了經濟的發展。
處於內憂外患的國民政府透過一些方式來嘗試提昇其經濟活動,例如成立中國工業銀行。在黃金十年時期,中國工業成長率達7.7%以上,社會經濟狀況也呈現蓬勃發展的趨勢。相較於其他現代化國家的經濟大蕭條,中國工農業產值達到了清末民初以來的最高水準。其中,最顯著的工業成長分別為電力、煤炭及鋼鐵工業。然而,除了對日抗戰和國共內戰時濫印鈔票而引起惡性的通貨膨脹之外,政府通常沒有作強制性的的經濟控制。政府的外債因為容易受到外國的影響而使得十分敏感。那些民族主義者,例如袁世凱等人,受到美國龐大的經濟債款支援著。
在當時,中國擁有廣大的耕地,基本上以農業為主。一些比較富有的地主擁有大部分土地,農民大多是沒有土地的佃農。這種現象要一直到土地改革後方有改善。國民政府以鄉村自治、合作社和平民教育為三大主體的鄉村建設,提供廣大的原物料與食物,開始推行市場整合的現代經濟制度。
遷台後至今,中華民國依然是一個資本主義經濟體,政府在經濟中的角色越來越小。很多大型的國有銀行及企業逐漸私有化。在過去30年內平均年均經濟增長達到8%。出口為工業化提供了資金保證。2006年2月底,中华民国的外汇储备為2569.79億美元,次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日本、俄羅斯、印度而居世界第5位。
農業在GDP中的比重從1952年的35%下降到2%。傳統勞動密集型工業已經漸漸由高科技產業取代。台灣的電子工業對世界經濟舉足輕重,大多數電子零組件與週邊硬體設備都是在台灣生產的。對外貿易是台灣重要的經濟命脈,美國和日本長久以來一直都是台灣的前兩大貿易夥伴,現在則部分轉向歐洲和東南亞市場,台灣還是泰國、印度尼西亞、菲律賓、馬來西亞和越南的主要投資來源,此外,在中國大陸有5萬多個台資企業,台商則有上百萬。1980年(民國六十九年),政府成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大力鼓勵內外廠商投資積體電路、電腦等高科技產業,希望以耗能少;污染低;附加值高的技術密集型科技產業取代傳統產業。
由於中華民國政府所採取的穩健的財政政策,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中台灣並沒有受到嚴重的衝擊。臺灣經濟日漸自由化國際化,並在2001年以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的名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加入世貿後,中华民国國內的市場持續開放,大量外來產品沖擊了國內產品,以農產品和民生工業為甚。2001年開始的全球經濟放緩的趨勢影響下,中华民国經濟遭受重挫,銀行壞帳增加,財政盈餘轉為財政赤字,2001年中华民国經濟出現了自1947年以來的首次負增長,失業率升到歷史最高。當然,兩岸關係緊張的政治局勢也有極大的影響。但隨著全球經濟的回溫,加上「金融重建基金」的設置,台灣經濟從2003年下半開始逐漸緩慢恢復成長。
為降低生產成本,很多企業出走中國大陸和東南亞地區,造成產業空洞化的現象[參 31]。經濟自由化也造成岛內金融業競爭激烈,引發潛在金融風險等問題。台灣曾計劃建成亞太營運中心,但由於過多政治因素干擾而受阻,例如:大陸投資政策、三通問題等。為應對這些問題,中华民国政府先後有不同的措施,在李登輝時期要“將臺灣建設為亞太營運中心”;民進黨政府時期則提出發展生化產業,但前景如何仍未可知。如何提升自身生產力,經濟更趨多元化與提高科學研發能力,讓企業「根留臺灣」,均是臺灣經濟在未來要面臨的課題[參 55]。另外,行政當局當前的“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參 56][參 57]和1990年代的“戒急用忍”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束縛了台商的手腳,使得臺灣經濟緩慢發展,在亞洲四小龍中已排到最後,更在2006年的全球競爭力排名中首次被中國大陸超過;但此舉被認為可適度降低過度的「中國熱」,減少對中國大陸經濟的依存度。2007年6月20日盛治仁在國民黨中常會演說,41%民眾認為台灣失業肇因台商西進,亦可見台灣民眾對產業過度西進中國大陸的疑慮,盛治仁並稱:放寬台商到大陸投資限制的問題上,根據民調顯示,不贊成的受訪者占47%,贊成者有40%。[參 58]
交通
中華民國現有航空、航海、高鐵、鐵路及高速公路等主要的運輸管道。由於台灣西部多平原,東西部被中央山脈所阻擋,使得陸地主要運輸以西部幹線主。公路網遍及全島及離島地區,分為國道、省道、縣道與鄉道四級。在高速公路(國道)中,有兩條台北至高雄的中山高、福高,彼此以快速道路作連結。台北至宜蘭的國道5號,其中貫穿雪山山脈的雪山隧道為東亞第一長隧道。這些道路再和花東公路、南迴公路形成環島公路。北橫、中橫、新中橫及南橫公路則橫越台灣山脈,溝通東西兩部。近年來,隨著快速、高速公路建設逐漸完備,以及都市面臨雍塞、污染問題,政府方又重視軌道運輸。台灣的鐵路已電氣化。西部以縱貫鐵路為主幹,加上南迴鐵路、東部的宜蘭線、北迴鐵路、臺東線,構成環島鐵路網。2007年高速鐵路通車後縮短各都會區的車程,台北至高雄最快只需90分鐘即可到達。各都會區亦相繼興建大眾捷運系統如台北捷運、高雄捷運,解決交通壅塞及環保問題。另外,尚有旅客輕便鐵路(輕軌、纜車),如:貓空纜車。
中華民國的機場大都為軍事與民間合用,民用部份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管理。目前有四個國際機場:桃園縣的桃園機場、高雄市的高雄機場、台中縣的清泉崗機場及花蓮縣的花蓮機場。離島各地皆有機場可供起降。航線分為國外航線與國內航線。由於高鐵崛起,國內航線逐漸萎縮。經營國際航線的公司,目前以中華航空和長榮航空最大。
由於台灣四面環海,海上交通發達,國際貿易仰賴海上運輸,其中高雄港的貨運吞吐量佔世界第六名。目前的國際商港有台北港、高雄港、基隆港、台中港及花蓮港;而各國內商港中,金門港與馬祖港由當地政府自營,透過小三通模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通航,進行非正式的貿易活動。海運公司方面以陽明海運、長榮海運與萬海航運為最大,而離島與本島間的海上客運則由政府與民間業者共同經營。
人口
中華民國現實際管轄之台澎金馬地區人民,法律上稱為自由地區人民,通常稱為「台灣人」,總人口:23,059,339人(2009年4月),人口密度637.18人/km2,排名世界第九[參 59](在面積超過1000km2的國家中則高居第二)。台灣人口的區域分佈和城鄉分佈差距不斷擴大,形成了平原多於山區、西部多於東部、北部多於南部、城市多於鄉村的基本特徵。人口數最多的縣市前四名為台北縣、台北市、桃園縣及高雄市,人口密度最多是在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與其他市。1968年起,台灣開始實行台灣地區家庭計劃實施辦法以控管人口數,主要以政策建議青年男女結婚年齡、生育年齡,並且提倡「一個不算少,兩個恰恰好」。到1990年後,由於生育率下降、醫療水準上升,人口老化的問題出現。政府又修訂「人口政策綱領」來鼓勵婦女生育。
台灣人包括台灣原住民(內部至少有14個不同民族),占總人口數不到2%。其餘98%人口屬於漢族,其中又可分為1945年以前已經移居本島的本省人,即福佬人(79%)與客家人(5%),以及1945年之後由大陸各省隨國府遷來之外省人(14%)。隨兩岸交流開展及國際化發展,台灣目前已有大陸配偶數萬,外籍配偶十餘萬,外籍勞工十餘萬人。其中部分人士已在台灣定居,並有部分已取得國籍,這些新來移民者有超越原住民人口之趨勢,亦非全為漢族,現在通稱為新住民。
台灣最早的居民是當地的原住民,是最早住在台灣的人。據中華民國行政院的資料,以及語言學和人類學的一些研究,台灣原住民與太平洋區域住民(如: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玻里尼西亞等地)的語言同屬於南島語系,而華南地區並不屬於南島語系。由人類學及古文化的角度,台灣原住民的缺齒、紋身、口琴、卉服、織貝、腰機紡織、貫頭衣、親族外婚、父子連名、年齡分級、老人政治、鳥占、獵首、靈魂崇拜、室內葬等特徵,都屬印度尼西亞古文化的特質。台灣原住民族來自南方人種的馬來人,包含了泰雅族、阿美族、布農族、卑南族、達悟族、排灣族、魯凱族、鄒族、邵族、賽夏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與賽德克族等14個民族,而其他平埔族原住民也陸續要求正名。但是這些研究在學術界尚存在些許爭議。
語文
中華民國沒有法定的官方語言,但法律、公文、公務、國民教育、主要媒體多以標準漢語(國語)和漢字(正體中文)進行,以國語為事實上的官方語言。中華民國政府設有國語推行委員會。在台灣和福建金門群島,河洛人的母語閩南語也廣泛通行,客家人的客語和原住民語言亦有相當的使用;在中華民國福建連江縣馬祖,通行的語言是閩東話,烏坵通行莆仙話。在外語上,政府與民間非常注重英語教育,從幼稚園就開始重視學習英語,目前在台灣部分火車站和機場,都會以國語、閩南語、客語、英語和原住民語言播報;而公務機關普遍附有英文的機關名稱及相關說明。
台灣漢字拼音使用注音符號(舊稱注音字母)。外文音譯早期普遍採用威妥瑪拼音,至今外國對於台灣的人名及地名音譯大多沿用此拼音法。民主進步黨執政後,於2000年宣布改用由中央研究院余伯泉主導規劃的通用拼音為中文英譯系統,但並未強制各縣市一定要使用,因此仍有少數縣市採用其它拼音系統,如:台北市政府以與國際接軌為由堅持採用漢語拼音;因擁有新竹科學園區而外籍人士眾多的新竹市自以前即採用漢語拼音。2008年再次政黨輪替後,國民黨政府將譯音標準改採漢語拼音,並捨棄通用拼音。[參 60][參 61]
文化
中華文化在台灣生根、保存、發展。相比於歷經蘇聯及文化大革命影響的中國大陸,傳統中華文化在台灣保存得更為完整,這包括國立故宮博物院所藏文物、正體中文(即:傳統中文,中国大陆称繁体中文,以与简体中文相对)的使用,以及傳統的思想、民俗、信仰等等。同時,台灣歷史上經歷過不同政權及民族的統治,受到多元文化的刺激與影響,這些文化包括中華文化、原住民族文化、日本文化、歐美文化等,另加上海峽兩岸社會有逾半個世紀的分隔,因而塑造出帶有自身特色的台灣文化。近來也有人提倡台灣的自有文化,及推動本土化運動。
台灣日治時期,日本殖民政府在台殖民中後期因日方戰事吃緊,在台大力推行皇民化運動,推行同化政策,鼓勵台灣人民改日本姓名,並更改街道名稱,以灌輸台灣人對日本的認同和天皇的崇拜。
國民政府遷臺早期,大力推行「去日本化」,強力推行國語教育,並更改街道名稱,以灌輸臺灣人對中國的認同和對領袖的崇拜。戒嚴時期,政府以官方力量推動文化發展,成立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相對於中共的「文化大革命」,而強調中華文化的復興。文化呈現反共、傳統、一元的特質,只有少量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文化滲入台灣。而在1970年代後,伴隨著經濟的起飛,本土文化日漸興起,外國思想湧入台灣,台灣的文化趨向多元。如今,臺灣文化以中華文化為主體,並融合了南島、日本和歐美等各種要素,成為文化多樣共存的一個樣本。當前作為文化政策決策單位的組織是1981年成立的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台湾文化也影響了華人圈,在與中國大陸的文化交流方面,台湾的歌曲是中国大陆人民所熟悉的。鄧麗君可以说是第一个在中國大陆家喻户晓的台湾歌星。她因为1989年的六四事件,而一直没有到中國大陆演出。闽南語歌曲也在台湾发扬光大,很多动听的歌曲被香港,中國大陆和世界其他的华人传唱。中華民國遷台後有許多大陸文人也跟隨政府到台灣,而台灣著名的小说家,例如三毛、瓊瑤等人的作品在中國大陸頗為流行。台湾的电影,电视節目也深受欢迎,随着两岸交流日益频繁,很多电影、电视都是两岸三地合作拍摄。
國定假日與節日
中華民國的國定假日與節日,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實行。除此之外,中華民國實行「週休二日」,即每週六、日放假。有時候,中華民國還會有「彈性放假」的情形出現。詳情可參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 日期 | 名稱 | 由來 | 節日性質 |
|---|---|---|---|
| 1月1日 |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旦) |
紀念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孫中山於南京宣佈建國 | 紀念日,放假 |
| 2月28日 | 和平紀念日 | 紀念1947年二二八事件,全國各機關並降半旗,以示哀悼 | 紀念日,放假 |
| 3月8日 | 婦女節 | 國際節日,紀念婦女在經濟、政治和社會等領域的貢獻 | 節日,不放假 |
| 3月12日 | 國父逝世紀念日 | 紀念孫中山逝世,並為植樹節 | 紀念日,不放假 |
| 3月14日 | 反侵略日 | 因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制訂的《反分裂國家法》,警惕其對中華民國的威脅 | 紀念日,不放假 |
| 3月29日 | 革命先烈紀念日 | 紀念黃花崗起義,並為青年節 | 紀念日,節日,不放假 |
| 4月4日 | 兒童節 | 1931年中華慈幼協濟會呈請政府響應1925年國際兒童宣言,以重視兒童權利、反對虐殺兒童 | 節日,不放假 |
| 4月4日或4月5日 與清明同一日 |
民族掃墓節 | 民俗節日 | 民俗節日,放假 |
| 5月1日 | 勞動節 | 國際節日,紀念勞工對社會和經濟的所作的貢獻 | 節日,部份勞工放假 |
| 7月15日 | 解嚴紀念日 | 紀念1987年7月15日蔣經國解除長達38年的戒嚴 | 紀念日,不放假 |
| 9月3日 | 軍人節 | 紀念對日抗戰勝利,中樞秋祭 | 節日,軍人依國防部規定放假 |
| 9月28日 | 孔子誕辰紀念日 | 紀念孔子誕辰,並為教師節 | 紀念日,不放假 |
| 10月10日 | 國慶日 | 紀念1911年武昌起義 | 紀念日,放假 |
| 10月24日 | 臺灣聯合國日 | 紀念1945年10月24日聯合國憲章實施 | 紀念日,不放假 |
| 10月25日 | 臺灣光復節 | 紀念1945年對日抗戰勝利,台灣光復 | 節日,不放假 |
| 11月12日 | 國父誕辰紀念日 | 紀念孫中山誕辰,並為中華文化復興節 | 紀念日,不放假 |
| 12月25日 | 行憲紀念日 | 紀念1947年中華民國正式行憲 | 紀念日,不放假 |
| 農曆正月初一 | 春節 | 農曆新年,亦為道教節 | 節日,民俗節日,放假三天 (初一至初三) |
| 農曆四月初八 | 佛陀誕辰紀念日 | 紀念釋迦牟尼誕辰,浴佛節 | 紀念日,不放假 |
| 農曆五月初五 | 端午節 | 紀念愛國詩人屈原逝世 | 民俗節日,放假 |
| 農曆八月十五 | 中秋節 | 該日為中秋,月亮最圓,為家人團聚的日子 | 民俗節日,放假 |
| 農曆十二月 最後一日 |
農曆除夕 | 農曆新年前一日 | 民俗節日,放假 |
宗教
受《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擁有宗教自由,並且各宗教間皆為平等。除此之外,台灣傳教環境極為自由,政府與宗教之間亦無關聯。又因臺灣為一移民社會,漢人移民固有的傳統信仰如佛教、道教,在該族群中極為流行且根深蒂固,而西方世界較常見的宗教,如基督教及伊斯蘭教,雖然較不普遍,也擁有不少的信眾。
依據美國2002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華民國台閩地區2,300萬人口中,548.6萬人(23.9%)為佛教徒,454.6萬人(19.8%)為道教徒,84.5萬人(3.7%)信奉一貫道,60.5萬人(2.6%)為基督教新教教徒,29.8萬人(1.3%)為羅馬天主教徒,26萬人(1.1%)信奉天帝教。上列數據中,有一半人口時常參加各類型宗教活動,而佛教徒與道教徒以自我認知為分界,兩者重疊性相當高。
在民間普遍祭拜著媽祖、土地公、關公、城隍、孔子等角色。佛教、道教等宗教在中華民國境內已經非常曖昧,不易區分,兩教相互影響融合,因此在寺廟中看見各種不同宗教的神靈被共同祭祀是常見的事。然而,在原住民部落則多信仰基督教。另外,新興宗教、儒教與氣功法門等廣義的宗教信仰在21世紀的台灣也各有數萬名以上的信徒,並常有相當活躍的傳教活動。實際上,現今台灣有將近八成一的民眾擁有宗教信仰,更有超過五成的民眾經常參加各類型的宗教儀式與慶典。
教育
現行台灣的學制為六/三/三/四制的架構,成形於1968年中華民國政府開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後。除了基本的國民義務教育外,還有屬於高等教育的普通教育與技職教育二部分。由於升學主義以及競爭激烈,學子大多在課後到補習班學習,以準備升學考試或是在校課程。在民主進步黨執政後,持續推動國小、國中等歷史、地理教科書去中國化,推動本土化教育,引發部分家長和教員的不滿,這些人認為該措施進一步加深了下一代對中國大陸的疏離感,並淡化了國家認同感。[參 62]
基本上幼稚園保育年齡四至六歲,雖為非義務教育,但近年來政府積極投入扶持弱勢幼兒及早入學,接受幼稚教育人數逐年增加。國民義務教育包含國民小學(國小)及國民中學(國中),所有國民均接受國民義務教育的權利及義務。國小六年,在學年齡六至十二歲;國中三年,在學年齡十二至十五歲。兩類學校雖分開設立,但於九十學年度實施九年一貫課程,將課程與教學銜接。中華民國教育部於2007年宣佈將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參 63],礙於配套措施、預算編列等原因,政策執行上仍無共識。
而大約95%以上的國中畢業生通過基測後,可依成績選擇進入三年學制的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高級職業學校(高職)或是五年制專科學校(五專)繼續升學,此即為多元入學。高中及高職為三年,在學年齡十五至十八歲,五專為五年,在學年齡十五至二十歲。之後再藉由學測或指考進入普通大學、藉由四技二專統測進入四年制技術學院(四技)及二年制專科學校(二專)或藉由二技統測進入二年制技術學院(二技),三者畢業後(二專除外)可取得「學士」學位。至於研究所,學士生或碩士生藉由各校獨立招生的方式進入碩士班或博士班就讀。大學學士班四年、二技兩年;碩士班一至四年,博士班二至七年,在職或有需要者得由各校自訂酌予延長。高中職、大專及研究所的遴選方法,現今大都依申請入學、推薦甄試或是考試分發的方式遴選。目前屬於高等教育的大專院校之錄取率皆高達90%以上,基本上實現全民教育。
此外,為提供一般社會大眾進修機會,也有進修補習學校來讓民眾進修與終身學習管道,上課時間通常為晚間或週末。而對於各類資賦優異學生或身心障礙學生,也設有特殊教育,以使各類學生均能適性發展。
中華民國的教育行政單位依照性質不同可分為:教育行政機關及社會教育機構。教育行政機關,採中央及地方二級制,中央政府設教育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設教育局。社會教育機構,包括社會教育館所、圖書館、藝術館、博物館等,分別職掌社會教育相關工作之推展。
體育
中華民國體育由行政院體委會負責。在國內比賽方面,為了提倡全民運動,每隔兩年舉辦一次中華民國全國運動會並每年舉辦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及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以鼓勵青年運動及培養選手。而為了振興籃壇,除了教育部每年舉辦高中籃球聯賽外,2003年亦成立一個半職業的男子籃球聯盟超級籃球聯賽。另外,台灣盛行棒球,於1973年成立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並於1989年成立中華職棒,現為台灣唯一的職業棒球聯盟。
中華民國现常以中華台北为名参与國際性比賽,并以中華奧委會會旗代替中華民國國旗,以國旗歌的主旋律填寫中華奧委會會歌來代替國歌。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也於1973年改組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兩個組織,分別負責國際及國內體育活動。
近幾年來台灣體育於國際比賽方面,在撞球、跆拳道、乒乓球、網球、軟式網球、射箭等項目有優異表現。2004年雅典奧運時,靠著跆拳道選手陳詩欣及朱木炎的努力,首度奪得奧運參賽史上正式賽兩面金牌。2006年杜哈亞運時,中華民國的體育強項棒球,首次拿下亞運金牌。中華民國的棒球選手也陸續加盟美國職棒大聯盟或日本職棒。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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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0 31.1 邱曉嘉(2000年9月31日).產業外移的危機與轉機(HTML).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於2000年9月31日從此原始頁面存档.於2007年10月1日查閱.
- ^ CNN:經濟加弊案 民黨敗選主因
- ^ 民國改為西元年號?行政院:全民有共識 才考慮循序推動.NOWnews(2006年3月13日).於2008年5月21日查閱.
- ^ 中央社,日英文報籲國際尋求解決之道 協助台灣入聯
- ^ 《白樂崎專欄》:台灣憲改民主化,中國不樂見
- ^ 中選會公告之投票結果
- ^ 黃志芳部長針對聯合國方面援引第2758號決議退回我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對媒體表達政府立場談話摘要,中华民国外交部。
- ^ 聯合報,2003年9月18日,聯合報民意調查中心
- ^ 外交部於2003年6月1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為避免民眾在國外旅行時因護照誤認造成種種不便,因此決定於護照上加註『TAIWAN』字樣,並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詳細內容請參考新聞稿全文。
- ^ 中華民國外交部之邦交國資訊
- ^ 台灣宣布與加勒比島國聖露西亞恢復邦交,路透社,200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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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訓政時期約法》
- ^ 荊知仁,《中國立憲史》,461頁
- ^ 中華民國中等學校歷史教科書。1996年出版。國立編譯館。
- ^ 至少從1982年起,臺北市是中華民國的首都,但它在具體哪一天正式成為首都則尚存爭議。「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即西曆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訂於中華 民國首都臺北。」中華民國與薩爾瓦多共和國科學技術合作協定,1982年2月25日
- ^ 近日修改教科書 游揆:中華民國首都在台北市
- ^ 台巴聯合公報,其中最後的部分記載:“本聯合公報於中華民國93年5月24日即西元2004年5月24日在中華民國首都台北市簽署。”
- ^ 行政院新聞局對外宣傳台灣觀光的網站,其中的Capital記載為“Taipei City”。
- ^ [http://www.nownews.com/2002/03/29/328-1282773.htm 近日修改教科書 游揆:中華民國首都在台北市 ]
- ^ 中華民國中等學校歷史教科書。2007年出版。國立編譯館。
- ^ 臺北市.重編囯語辭典修訂本.中華民國教育部.
- ^ 南京市.重編囯語辭典修訂本.中華民國教育部.
- ^ 台灣關係法中文版全文
- ^ “產業外移中國,台灣熄火”的警訊出現了!.自由電子報(2005年7月22日).於2007年10月1日查閱.
- ^ 陳水扁總統於2006年1月1日主持開國紀念典禮既元旦團拜時發表祝詞,其中一段為:
具體而言,政府的角色必須「積極」負起「管理」的責任,才能「有效」降低「開放」的風險。執政者必須著眼於國家長遠的發展,為可以預見的風險把關,扮演經濟安全的守門人,不能夠討好或取巧。「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將是未來兩岸經貿政策的新思維與新作為。
詳細內容請參考元旦祝詞全文 - ^ 兩岸經貿「積極管理、有效開放」配套機制,PDF格式,由陸委會發布。
- ^ 盛治仁國民黨中常會演說:41%民眾認失業肇因台商西進;2007年6月21日中國時報
- ^ 中華民國內政部戶役政為民服務公用資料庫之戶籍人口統計資料
- ^ Taipei Times (2008年9月18日). Hanyu Pinyin to be standard system in 2009,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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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森新聞報,《反對「去中國化」,國民黨辦抗戰七十週年文物特展》
- ^ 十二年國教 全教會建議2011年實施。中央社。2007年4月17日,記者劉嘉韻
- 張玉法著,《中華民國史稿》,臺北縣,聯經出版公司,1999年。
- 費正清、費维愷編,《劍橋中華民国史》(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ISBN 7-5004-1406-4/K·204
- 張憲文等,《中華民国史》(中国),南京大学出版社,ISBN 7-305-04242-0/K·284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施亞軒,《台灣的行政區變遷》,2003年,臺北,遠足文化出版社。
- 野人文化編輯部 ,《福爾摩沙大百科》,2006年,臺北,野人出版社,ISBN 9-8682-0598-0
- 黃炎東,《中華民國憲法新論》,2006年,臺北,五南出版社,ISBN 9-5711-4196-8
- 中華民國簡介(總統府網站)
- CIA - The World Factbook -- Taiwan(2006年11月14日)
-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82》
- 中华民国國史館
注釋
- ^ 於升國旗時奏樂。在國際運動場合上,如以中華台北代表,則替代國歌奏樂。
- ^ 中華民國沒有法定的官方語言,但法律、公文、公務、國民教育、主要媒體多以國語進行,以國語為事實(de facto)的官方語言。台灣約80%人口以台灣閩南語為母語,另有15%人口以客語為母語。
- ^ 根據中華民國外交部所發行之護照內容,其國家代碼是TWN而非ROC。ROC為「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的英文縮寫。
- ^ 引用错误 无效
<ref>标签;未为name属性为.E9.A6.96.E9.83.BD的引用提供文字; $2 - ^ 中華民國疆域最大範圍(包含當時未定的疆域)為1947年時的範圍:現今實際領土(台澎金馬地區)、大陸領土(今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江東六十四屯(今皆為俄罗斯所有)、麥克馬洪線以南、藏南地區(今皆為印度所有)、雲南江心坡地區(今為缅甸所有)、以及帕米爾高原西部和北部(現各為塔吉克和阿富汗所有)等。若加上1946年承認外蒙古獨立但1953年起再次宣稱為中華民國領土一部分之蒙古地方(今為蒙古国所有)和唐努烏梁海,則領土面積達1141萬8,194平方公里。
- ^ 根據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328號》所說:「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 ^ 由于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 ^ 計步兵128個師、46個獨立旅、騎兵9個師、6個獨立旅、砲兵4旅、20個獨立團,正規軍合計170萬人。
- ^ 例如臺兒莊、淞滬、長沙等戰役,上海、筧橋等空戰。共有38,931次小型戰鬥、1,117次重大戰役、22場大會戰,傷亡人數高達330餘萬人(含1937年至1945年間的補充兵員)
- ^ 當時蔣中正說:「拯救匪區人民,保衛民族生存,鞏固國家統一,厲行全國總動員,以戡平共匪叛亂,掃除民主障礙,如期實施憲政,貫徹和平建國方針案」
- ^ 土地改革紀念館
-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說明國統綱領「終止適用」原由。
- ^ 中國軍力報告:兩岸軍事對峙未變
- ^ 馬雖釋善意 陳肇敏:中對台飛彈續增
- ^ 然而,中華民國政府在本憲法開始施行後,不知何故卻未曾正式廢止在訓政時期地位如同憲法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導致現今仍存在著《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是否仍為有效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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