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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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英語One Country, Two Systems),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目前中國大陸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亦為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所採用的制度。一国两制政策以一个中国為原則,並強調“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目前中国大陸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民主集中制,但是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民主制度

一國兩制的政策已經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門實施,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希望以一國兩制的方式和平解決台灣問題,但台灣民眾在“中國統一”的根本性問題上仍然存在分歧。(请参见两岸关系海峡两岸相关内容)

目录

歷史沿革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時,中国共產党起初採取「武力解放台灣」的方針,1956年毛泽东提出了「和平解放台湾」的构想,希望以「第三次国共合作」来解决台湾问题。1961年6月,毛泽东在与印尼总统苏加诺会谈时,首次谈及容许台湾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他说「如果台湾归还祖国,中国就可以进联合国。如果台湾不作为一个国家,没有中央政府,它归还祖国,那么台湾的社会制度也可以留待以后谈。我们容许台湾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等台湾人民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这就是一国两制的最早雏形。之后在1963年周恩来将中国政府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其中已经隐含后来「一国两制」的意思。

1978年10月8日,在会见日本文艺家江藤淳时,邓小平说:“如果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在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比如说,美国在台湾有大量的投资,日本在那里也有大量的投资,这就是现实,我们正视这个现实。”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统一后将尊重台湾现实情况,并保护外商投资,这是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构想的最初思考。[1]

1978年11月14日,邓小平在结束了对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的访问,途经缅甸回国时,同缅甸总统吴奈温的会谈中谈到台湾问题。他说:「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我们会尊重台湾的现实。比如,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那边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动,但是要统一。」这里,邓小平初步表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同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全会公报在提及台湾问题时,首次以「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来代替「解放台湾」的提法。

1981年9月底,叶剑英在向新华社记者发表的谈话:「国家实现统一後,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

1982年1月,邓小平表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制是可以允许的,他们不要破坏大陆的制度,我们也不要破坏他那个制度」。关于『一国两制』的概念,正式出台。

1983年7月,邓小平说:「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邓小平曾经表示:「实行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几个不变:社会制度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自由港地位。除了派军队以外,不向香港特区政府派出干部。派军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而不是去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我们说话是算数的,不搞小动作。不但九七年时不变,我们讲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不变,影响不了大陆的社会主义。我很有信心,一国两制是行得过的。」他也曾以「马照跑、舞照跳」形容五十年不变的情形。 邓小平还表示:说「五十年不变」是因为一代人只能管五十年,再长的时间要由下一代管了。

1984年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7年,中签署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均实施了「一国两制」的构想。

有关问题

这个设想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未来统一以后政党问题进行解释。 被中国大陆新闻媒体定调为台湾政党中国国民党是否可以回中国大陆发展和进行政党活动,台湾其他支持统一的新党亲民党是否可以回大陆发展。定居在中国大陆的台湾人,统一以后,既然他们拥有中国国籍,他们是否有权参与当地政治?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交代或有待商榷。

讨论

支持者的观点

  • “一国两制”在尊重人民的生活习惯,社会价值,意识形态,延续港、澳地区繁荣稳定的基础上,促进和加快了中国的统一进程,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做出重要贡献。
  • “一国两制”将“共同合作”超越意识形态,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同一国家内两种不同所有制地区的和谐共存。
  • 中共官方称:“一国两制”为解决世界各国社会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开创了一条全新的解决道路。
  • 中国大陆能够给予特区援助和支持,并承诺不会由于国内困难而向港澳地区要钱,内陆和港澳日益增长的经济来往,是香港澳门经济重要的推动力之一。(请参见香港经济
  • “一国两制”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提出了新思路。
  • “一国两制”下,港、澳等特别行政区能够获得或保留国际组织(非主权独立国家地位)及运动的参加资格。
  • 落後政權接收較為先進的地區的最佳方法就是一國兩制,若國民黨在台灣光復時能採取一國兩制的方式讓台灣人自治,則不至於造成二二八事件,台獨勢力可能不會產生。
  • 一些支持中華民國的統派人士也不反對"一國兩制",甚至認為"兩制"已經是現狀,該談判的則是"一國"為何,在台灣得以保留軍隊,而且又能夠將國號恢復為中華民國,或著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的國號同時取消,改為一個兩岸人民共同接受的國號下,許多反共的泛藍人士也表示會支持這種形式的"一國兩制",前新黨立委馮滬祥就曾經打出過"一國兩制"的招牌於2001年競選連任,然而對於大多數的泛藍人士來說,這種思想還是不被接受。

反對者的觀點

分析反對者的意見,可以知道不少反對者表面上反對一國兩制(統一),但真正反對的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民族主義人士統一。但也有观点认为一国两制本身出于中共维持现有专制制度的一党之私,反对者未必是独立運動支持者。

  • 台灣人傾向獨立的比例已經接近一半,若無武力威脅、台灣獨立會有過半民意。而就算是傾向統一的台灣人,大多也不認同與獨裁政權統一,例如中共入藏後的行為也是前車之鑑;也認為統一必須以國與國關係統一─至少要對等統一。一國兩制被多數台灣人視為「投降式統一」;而且台灣人大多認為中國共產黨從不改變其獨裁本質,將台灣交給中國只會造成台灣本身的民主、自由與主權淪喪。因此一國兩制在台灣幾乎沒有人認同,從而認同台灣現狀乃為一主權國家。請參見台灣獨立運動台灣政治台灣問題
  • 雖然「一國兩制」承諾中國統一後,台灣可保留部分軍隊,但部分台灣人擔心屆時台灣軍事將「有等於無」,中共在出檯的方案中並且規定台灣兵力不得威脅中國大陸並限制武力發展,此限武政策完全由中共官方認定。反對人士認為若中國政府有單方面破壞協定的行為,台灣將無法抵擋。
  • 由於台灣在日據時代,就被日本帝國海軍視為重要的海軍基地,因此許多大陸人士鑑於軍事角度思考,認為應該傚仿日本將台灣建設為解放軍最大的海軍要塞,以牽制美日勢力,基於此一情況下,台灣跟香港的情形全然不同,所以不得實施"一國兩制",至少不允許"國軍"得以被繼續保留。但換句話說接受一國兩制會讓台灣成為中國對付美日的前線、對臺灣的危險性遠高於成為美日對付中國的前線,是台灣人拒絕與中國統一的重要理由。
  • 實施一國兩制或走向親中路線會讓美日不願意給予台灣高階技術,對台灣的經濟發展造成嚴重傷害;也會讓台灣的食品標準及受信賴程度與中國同步化,造成台灣食品業外銷困難,其他產業也可能有類似危機
  • 多數台灣人對「一國兩制」或「五十年不變」保持懷疑,擔心兩岸統一以後,中共可能不履行承諾。比如:中共對香港特首選舉的干涉,臺灣人擔心中共也會如此干涉台灣內政。此外也有部分台灣人表示在將香港將主權移交予大陸之後,曾經拒絕部分法輪功學員及中國民運人士入境,香港政治氣氛與大陸漸近,大陸持續反對任何形式分裂活動等情況,視為違反了「一國兩制」承諾。
  • 中華民國政府在兩蔣时期曾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作为两岸统一的前提與方針並作为對一国两制的回应,这与一国两制方案完全抵触。这说明一国两制不仅不能回避社会制度的分歧,而且这种说法本身也成为了海峡两岸的分歧。
  • 香港主權移交後一直未讓香港實施「雙普選」,令部分香港人士認為香港政治層面的「一國兩制」已經名存實亡。而多數台灣民眾也反對將資本主義民主制度脫勾,即無法接受只有經濟上的一國兩制。
  • 在香港社會運動圈子 (例如獨立媒體)近來對一國兩制有所反思,指出維護「一國兩制」在六四事件的背景下,變成維護了殖民時代的結構 (例如舊的公安條例),反而對民主化不利。這與民主黨所主張的「民主回歸」有很大分別[2]。有論者認為,這是「香港人的悲哀」[3][4]
  • 許多大陸的極左派或著毛派份子,也反對"一國兩制",認為這是鄧小平違背了毛澤東的思想,因為允許台灣跟香港等地區保留自己的資本主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破壞了社會主義祖國的威信。
  • 一些老一輩的台灣左派如廖天欣,雖然並不明確反對"一國兩制",甚至還表示過支持,但是對於中共允許台灣保留自己軍隊,感到十分的不滿,認為這是將台灣統治權,送給了長年壓迫台灣人民的國民黨政府;曾經參予過左派運動的台灣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在一篇名為"科學視野兩岸關懷-李遠哲院長專訪"的文章中,就表示,"人民的中國對國民黨說,愛國沒有先後,國民黨可以保有軍隊,完全忽略了臺灣人民仍是受到壓迫的,人民的中國似乎已經忘記了社會主義革命的目的,並沒有站在台灣人民這一邊。"
  • 到了二十一世紀,許多泛綠人士也都認為有「國共聯手賣台」的現象;意思是說中共以各種手段幫助國民黨在選舉中獲勝,並讓台灣的選舉「新加坡化」(僅有形式上的民主),並強化國民黨的黨國機器;而國民黨則以不堅持中華民國國家主權作為回報。此現象的後遺症除了民主人權倒退以外,也會減少國共兩黨執行極右經濟政策的阻力,就是強化「國共合作壓榨兩岸人民」的現象及增加貧富差距。

定位

在“一国两制”的框架内,港、澳的“高度自治”仅限于内政,而外交主权军权则由中国中央政府统筹管理。港、澳两地的最高行政长官由选举产生,但须经中央政府批准任命,港澳当地《基本法》的起草与修改需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当地最高行政长官和当地立法机构的三重核准方能发行。但港、澳在经济领域仍然以独立的经济体存在,其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与中国大陆地区混合计算,港、澳政府均有权自由参加所有只有非主权独立国家才能够加入的国际组织。

根据基本法规定,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非特区立法会或终审法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香港普选争议问题上曾三次进行司法解释。

總結

“一国两制”原则在中國香港、中國澳门的实践,基本上维护了当地的生活习惯,社会价值,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繁荣稳定与和平过渡,并且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和平统一,故而得到多数中国大陆人民的支持。在港、澳地区,有不少正反意见存在,一国两制的成敗仍言之尚早。[5]

參看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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